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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防雷与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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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加氢站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和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设置防雷《与,接地: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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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当储氢容《。。器壁厚大于4—mm时可不装设接闪!器;防?雷接地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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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加!氢站的?防雷分类不应—低于第二类》防雷建筑《其防雷?设,施应能防直击雷、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防直击—。雷,的防雷接闪器—应使被保护的—加氢站?建,。筑物、构筑》物处于其保护范【围内通风《风管、氢气放—空管等凸出屋面【的物体防雷设施【设置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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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加氢站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钢屋?架、:铁窗和凸出》屋,面的放空管、风【管等应?接到防雷电感应接地!装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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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加氢站内的电气设】备接:地、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及】信息系统接地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采用各种接!地要求的最小值【并不得大《于10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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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加氢站》内的站房和加—氢岛:。。罩棚等建筑物、构筑!物需:防直击雷时应采用】避雷带(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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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加氢站的信息!系统应采用》铠装电缆或导线穿钢!管配线?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保护》钢,管两端均应接—。地
【10:.,2.:8 加《。氢站:设有电子信息系统】时防雷防护措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有关规定设》。置
【10.2.9 】进入:加氢站的电线电缆、!通信:线缆:应设置相应的浪涌】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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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0 — 加氢站内设备金属!外壳、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金属构件等应进行】。等电位联结并接地】
10】.2.1《1, 各种接地—系统每个连接—部位之间的电—阻值不应大于0.】1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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