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报警装置
【
7—.3.1《。 氢?气设备应《采取下列报警措施】
【 1 》 ,储氢容器应》按压力等《级的不?同分别设有各自的超!压报警和低压报【警装置;
【
2 ! 氢气长管拖车卸气!端、氢气管束式集装!。箱卸气端、》撬装式氢气压缩机】组、储氢容器邻近】处和加氢机》顶部应设置》火焰报警探》测器;
! 3 火】焰报警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有关规定
!
?7.3.2》 氢气《压,缩机应按本规范【第6:.2.5条》设置报?警装置
】
7.3.》3 氢气压缩机】间或撬装《式氢气压缩机—组、储氢容》。器,、,制氢间等易积聚【、泄漏氢气的场所均!应设置空气中氢气】浓度超限报警装置】当空气中氢》气含量达到0.4】%(体积《分数)时应报警并记!录,启动相应《的,事故排?风风机
】
7.3.4 加!氢站设置站》内制氢系统时各项报!警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气—站设计规《范GB 5》0177的有关规定!当采用撬装式制氢】装置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电解制—氢系统技术要求GB!/,T 1?9774或变压吸】附提纯氢系》统技术要求GB/】。T 19《773的有关—规定
《
7.3.5!。 此条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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