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工艺系统的安全设施
7.2.1 加氢站氢气进气总管上应设紧急切断阀。手动紧急切断阀的位置应便于发生事故时及时切断氢气源。
7.2.2 此条删除。
7.2.3 氢气长管拖车、氢气管束式集装箱作为加氢站内固定式储氢压力容器使用时,宜按本规范第6.3.5条的规定设置安全保护措施。
7.2.4 储氢容器或瓶式氢气储存压力容器组与加氢枪之间,应设置切断阀、氢气主管切断阀、吹扫放空装置、紧急切断阀、加氢软管和加氢切断阀。
7.2.5 储氢容器或瓶式氢气储存压力容器组应设置与加氢机相匹配的加氢过程自动控制的测试点、控制阀门、附件等装置。
7.2.6 氢气系统和设备,均应设置氮气吹扫装置,所有氮气吹扫口前应配置切断阀、止回阀。吹扫氮气中含氧量不得大于0.5%。
7.2.7 液氢储存压力容器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液氢储存压力容器内容器和真空夹层均应设有安全泄压装置;
2 液氢储存压力容器内容器安全泄放装置的泄放量设计应计及液氢迅速相变为氢气导致的超压危险。
7.2.8 液氢增压泵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液氢增压泵出口与第一个切断阀之间,应设安全阀;
2 液氢增压泵应设置进口、出口压力超限报警和超限停机装置;
3 液氢增压泵系统应设控制柜频率过高、过低报警装置;
4 液氢增压泵应设温度超限报警和超限停机装置;
5 润滑油系统应设油压过高、过低或油温过高的报警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