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运行和】改造 【 第二?十一条 认定为绿】色建筑的建筑—所有权人应当在【建筑物显著》。位置明示绿色—建筑等级 》。 《     》绿色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对绿色建【筑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人,或者:专业:服务单位实》施确保绿色建筑达到!相,。应的等?级要求?委,托物业服务人—或者专业服务—单位实施《的应当在《服务合同中》约定绿色建筑的运】行要求 —  《。   绿《色,建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物业服务人和专业!服务单位不得损毁】和破坏围护结构和】节能:、节水、计量等【设施设备应当协【助做好绿色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监测、能】效测评和绿》色建筑?认定、后评估等【工,作 》 第二十二条 绿!色建筑?的运: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     (一【)运行管理制度完】备; 】 ,   (二》)屋顶、《外墙、?外门:窗等建筑围护—结构完好遮阳—等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     (三】)通风、空》。调、照?明、水、电气等设】备系统运行》正常; — ,    》 (四)节电、节水!指标符合国》家和省的规定; 】 , ,   》  (五)室内的】温,湿,度、噪声、空气品质!等环境指《标达:标;  !  :。 (六)废气、污水!。、固:体废:弃物及其他有—害物质排放和处置】符合国家和省的规定! : 第二十三】条 绿色建》筑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绿色建筑运》行要求提供》服务 —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节《能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监—测,和能效测评》制度为科学、高效监!管绿:。色建筑运《行提供依据 【 ?   ?  供电、》供气、供水等—。单位应?当将建筑能源和水资!源消耗数据提—供给: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第二十》五条: ,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执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 ? 》    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节能主《管,部门制定地级以【上市可?。以制定严《于,省要求的公共建【筑能耗限额 】 ,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绿【色建:筑的运行使》用情况进行后评【估加强对《绿色建筑运行的监督!管理:对不再符合相应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公布相关《情况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既有】。民用建筑绿色化【改造  !   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经,评估不符《合相应?绿,色建筑标准的—应当优先纳》。入绿色化改造计【划, 》。     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建筑的绿色化改】造费用按照》现行经费保障渠道统!筹解决鼓励建—筑,节能服务机构为建筑!运行:和既有民用》建筑绿色化改造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进行改造!的节约?的有关费用可以【。按照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用于支付管【理,服务费用《 :   —  既有民》用,建筑:的绿色化改造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