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技术发展》和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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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绿色建!筑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绿色?低碳、循环》利用的?技术:路,线传承、推》广和创新具有岭南特!色、适应亚》热带气候的绿色建筑!技术提升建筑在【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方面的性》能
第】。二,十九条? 依法依规合理开发!。绿色建筑地下空间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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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执行高?于国家和省》的节能标准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鼓励在民用】建,筑中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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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色建筑的景观—用水、绿《化,。。用水、道路冲洗用】水应:当优先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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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优先使用绿色建材!鼓,励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建】筑材料和进行—再生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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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提高: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智能《化,管理水平《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
】 鼓《励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中推广!。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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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保障》。性住房应当》按照全装修成品住】房,的,要求建设《和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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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鼓【励农民?自建住宅参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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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农房建设绿色】技,术导则或者设计图集!等免费提供》给农民自建住—宅使用?并,给予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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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以下绿—色建筑?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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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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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绿色?建筑技术《与产品的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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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设与】推广;
! (四)绿】色建筑标准》制定以?及,开展绿色建筑相关工!作,经费
】第三十三条 对建设!、购买、运》。行绿:色建筑或者对—既,有,民用建筑进行—绿色:化改造的《可以实施下列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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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采取墙体隔—。热、保温、》防潮、遮阳》、隔声?降噪:等绿:色建筑技术》措施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和不动产》登记的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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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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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绿色建筑的其】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部分:的建筑面积可以【。按照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比【例不计入容积—率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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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多种方式【为,绿色建筑发展提供绿!色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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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高于最》低,等级的绿色建筑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以按照【不,超过地方规定—的比例?上浮;
! ? (六)采用—最高等级《标准建设或》者采用装《配式商?品房全装修方—式建造的项目—可以:在各:类建筑工程奖项【的评审中《。优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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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民政、财政、自】然资源、金融、税务!等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前【款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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