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楼盖微振动控制措施
7.3.1 当多层工业建筑有微振控制要求时,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强烈振动的设备,应布置在建筑的底层;
2 较大振动的设备或对振动敏感的设备和仪器,应靠近承重墙、框架梁及柱等楼盖局部刚度较大的部位;
3 同时布置较大振动的设备和对振动敏感的设备、仪器时,应分类集中、分区布置,并宜设置分隔缝;
4 对振动敏感的设备和仪器,应远离产生较大振动的设备;
5 有水平振动荷载较大的设备时,振动荷载方向与结构水平刚度较大的方向宜一致。
7.3.2 设置在楼盖上的牛头刨床、砂轮机、制冷压缩机和水泵等设备,宜采取隔振措施。
7.3.3 动力设备与管道之间,宜采用弹性连接;管道应采取楼盖支承或悬挂,不得直接支承在墙、柱等竖向构件上;振动管道与建筑物连接部位应采取隔振、减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