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工业建筑振动测试
8.0.1 工业建筑结构振动测试应包括设计前、结构竣工后及设备安装调试后三阶段测试。
8.0.2 工业建筑设计前,应根据工业建筑的使用功能、内部设备使用环境要求,进行潜在振源调查并确定其影响程度,对工业建筑环境振动进行测试并评价环境振动水平。
8.0.3 工业建筑结构竣工后及设备安装调试后,应对振动敏感区域进行测试。
8.0.4 工业建筑振动测量仪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以精密设备为振动测试目标时,应采用倒摆式拾振器或对低频微幅振动较为敏感的传感元件;
2 当以普通设备为振动测试目标时,可采用磁电式拾振器或对中低频微幅振动较为敏感的传感元件;
3 当以大型设备为振动测试目标时,可采用磁电式和微机电系统式拾振器或对中高频大幅振动较为敏感的传感元件。
8.0.5 振动荷载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振动荷载测试宜采用直接测试法;
2 除有特殊要求外,振动荷载测试点应取振动设备的支承点或振动荷载作用点。
8.0.6 工业建筑结构动力特性和响应的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结构对称时,可按任一主轴水平方向测试;当结构不对称时,应按各个主轴水平方向分别测试;
2 精密装备微振动测试时,监测点应设在精密装备底部、支撑结构顶部或底部。
8.0.7 振动响应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超低频振动,宜测量振动位移和速度;
2 对于低频振动,宜测量振动速度和加速度;
3 对于中高频振动和高频振动,宜测量振动加速度。
8.0.8 拾振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拾振器的灵敏度主轴方向应与测量方向一致;
2 拾振器应进行水平向和竖直向校平;
3 拾振器应与测量目标紧密连接。
8.0.9 振动测量过程中应保持振源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应避免其他振源和环境因素对振动测量的干扰。
8.0.10 振动测量应在振动响应最大时段进行,环境振动测量尚应在昼间和夜间分别进行。
8.0.11 振动测试采样频率宜为扫频区频率最大值的3倍,建筑物测试采样频率不应低于256Hz。
8.0.12 环境振动测量的测点数量不宜少于3个;楼板振动测试面积不大于20m2时应至少选取1个测点,测试面积大于20m2时应至少选取3个测点。
8.0.13 振动测试的时长应根据振动响应特征确定,并应确保主要振动响应信息、数据分析结果等数据真实反映振动特征。
8.0.14 每个测点有效记录不得小于3次,测试结果宜取3次测试数据的平均值。
8.0.15 建筑结构的传递率分析,宜采用多点同步测试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