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的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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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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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供暖系统和!空,气调节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必须—对每一?。个供暖、空调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
?。
4.1—。.2: 住宅《供暖和空气调节【的室内和《室外设计《计算参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和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的规定执行—
4【.1.3 》 居住建筑的供【暖、空调方》式及其热源、冷源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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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应根据《资源情况、环境【保护、能源的高效率!应,用、用户对》供暖空调《预期费?用的可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经技术经【济分析?。确定;
】
: 2 —住宅不宜采》用,集,中空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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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居住】。建筑供热热源型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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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可供利用的工—厂余热或热电联产】。。的区:域应优?先采用工厂余热或热!电联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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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条件且【技术经济合》理时宜采用》可再生能源》或多能互补的复合能!源应:用,形式;?
,。
— 3《 有城《市或区域热网的【地区宜就近接入城】市或区域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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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不!具备上述热源—形式:。时宜采用楼栋或【分户:的供热?形式
】4.:1.5 集中空调!系统的冷源和—空调系统的选择、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和现行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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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居住《建筑的?集中供暖系》统应按热水》连续供暖进》行设计居住区内的】配套公共建筑的供】暖系统应与居住建筑!分开;?对,用热规律不同—的热用户在集—中供:暖系统中应》实行分时《分区调节《控制;系统设计时应!为热用户能够实【现分别?调控和计量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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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只有【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时才允许》采用直接《电加热设备作为居住!建筑:供,暖的主?体热源并《应分散设置不—得采用电锅炉—直接:集中制备供暖—热,水
》
? : 1 无燃—气源和集中热—源且无法采用热【泵,等其他能源形式供】暖的:居住建筑;
】
:
2 【。 ,供电:。政策优惠或具—有,峰谷电价差且—夜间可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的【居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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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建筑且其发】电,量能够满足直接电热!供暖用电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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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 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居住建筑》。应进行空调季—空调系统综合性能系!数SCOPt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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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调季空《调系统综合性能系数!SCOPt》不应低于表》4.1.8的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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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多—种集中空调系统组合!SCOPt》限值应?按照单一系统—所负:担的:设计冷负荷加权平】均获得
】
4.1.9 【 空调季空调系【统综合性能系数指】标SCOPt的计算!应符合附《录B.5的规—定
—。
4.1.10【 采用空气源【热泵机?组,作为冬季供暖设【备时在冬季》设计:工况下其性能—系数COP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冷热风机组不!应低于?。2,.20; 》
— 《2 ?冷热水?机组不应《低于2.《40
?
?
4?.1:.1:1 居《住建筑室内》主要供暖和空调设】施应设置室温自动调!控装置
!4.1.12— :。居住建筑的负荷【计算、水力平衡计算!和供热?计量设?计等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DB1【1/ ?1066的规定
】
4.【1.13 管道和!。设,备绝热层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保温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中经济厚】度计算方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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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保冷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中经济厚—度和防止表面结露的!保冷层?厚度方法计算—并取大值;》
】 3 供冷【和供:热共:。用,时绝热层厚度应取本!条1款和《2,款计算?出的:较大值;
》
【 4 管道和设!备绝:热层:最小厚度《或,空调风管绝热层最】小热阻?可按本?标准附录D提供【。。的数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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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管:道和支架之》。。间管道穿墙、—穿楼板处应采取防止!热桥或冷《。桥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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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采用》非,闭,孔材料保温时外【表面应设《保护层;采用非闭】孔材料保《冷时外表《。。面,应设隔汽层和保【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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