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热?源和热力站
【
?
4《.2.1 新建】锅炉房时锅炉—房宜建在《靠近热负荷密度大的!地区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标?准,G,B 5?。0041《中对锅炉房设—置,位置和选址的规定
!
《
4.2.2 【 锅炉?房的总装机》容量应按下式确定
!
?
?
【。 , 式中
》
【 QB—锅炉房?的总装机《容量:(W);《
:
【。。 Q0—锅炉负担的供—热设计热负荷(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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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η【1室外管网》输送效?率一:般取0.9》3
?
4.2【.3 燃》气锅炉额《定工况?下热效率不应—低于94%
!
4.2》.4 燃气锅炉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每个直接供—。热的锅炉房的—供,热面积不宜大于10!。万m2当受条件限】制供热面积较大时】应,采用分区《设置热力站》的间接供热系统;】。
:
?
2— , 单台锅炉的负荷】率不:应低:。于30%;
!
3】 锅炉台数不【宜过多在满足—本条:2款的条件下—宜为2?~3台;
—。
4! 采?用模块?式组合锅《炉的锅炉房》宜以楼?栋为单位设置总【供热面积较大且不】能以楼栋为单位【设置时锅《炉房也应相》对分散设《置每个?锅炉房设置的模块数!宜为:4~8块不应大【于10块《总,供热:量宜在?1.4M《W,以下;
《
《
5 【 应采用全自动【锅,炉额定热功率在2】.1MW以》上的燃气锅炉—其燃烧器《应采用自《动,比,例调节方式》并,具有同时《调节燃气量》和燃烧空气量的【。功能 ;额定热功率!小于:。2.1MW的锅炉】宜采用比例式燃【烧器;
—
》 6 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的规定
【
4.2.5 !燃气锅炉的烟气余】热回收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宜直:接,。。选用:冷凝:式锅炉?当,选用:普通锅炉时应另设】烟气余热《回收:装置;
《
,
,
》 2 锅炉【。烟,气,余热回?收装置后的》排烟温度不应高【于80℃
】
4.《2.6 供暖系】统热力站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单一供暖系统供热面!积宜小于10万平】。方米供热半径宜小于!0.5千米 ;
】
】 2 市政热【力或锅?炉供热?时设计供水》温度和?供回水温差宜根【。据,系统需求和末端能】力确定;
!
? 3 采—用可再?生,能源供热的综—合能源站为热—。源时设计《供回水温度应经【技术经?济,分析确定供水—温度不宜《高于47℃》供回水温差不—宜小于3℃ ;
!
— 4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热交换?或混水?装,置宜:靠近终端用户设【。置不宜设在远离【用户的热源机房或】热力站
》。
4.2.】7 供热锅炉【房和热力站应—进行自动监》测与控制并应设计下!列节:。能自动监控内容【
《
,
: 1 锅【炉和热交换》器运:行时的供回》水温度、压差—。、流量和室外温度的!监测;
【
2 !锅炉和热《。。交换器最佳供—回水温度《和流量的预》测,;
《
》 , 3 根据热网的!需求实现供热量的】自动调节《;
《
4】 监测和》计量燃料消》。耗量、供《热量和?补水用量锅》炉,房和:热力站的动力用电】、水:泵用电和照》明用电应分别计量】
4.2!.8 采用—户,式燃气供暖炉(热水!器)作为供暖热【。源时其额定热—效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665中《能效等?级,1级的规《定值
4!。。.2.9《 户式《燃气供?暖炉:(热水器)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节能减排规定
】
【 1: 额定热输出应】与室内供《暖,负,荷(热水负荷)【相适合不宜过大;】
】。 2 应采用】具有同时自》动比例调节燃气量和!。燃烧:空气量功能的产品并!应具有水温调节和自!动控制功能;
!
》 3 应采用】冷凝:式燃气供暖炉(【热水器)燃》烧方式宜为全—预,混燃烧;
】
: 4 — 配:套循环?。水泵应与《系统特性相》匹配:必要时须增加—外置水泵;
】
【5 应采用产【品,。原厂配置的专—用进气和《排烟:管;
?
,
《 , 6《 , 氮氧?化物: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对燃【气供暖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最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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