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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热源和热》。力站
】
4.2.1【 新建锅炉房【时锅炉?房宜建在靠近热负】荷密度大《的地区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标准GB 50!041中对锅炉房设!置位置?和选址的规定
!
,
4.2.2【 锅炉房的总装】机容量应按下式【确定
—
—
? 式中
】
《。 QB】锅炉房的总装—机容量(W);【。
— , 《 Q0《锅炉负?担的供热《设计热负荷》(W);《
,
【 ? η?1,室外管网输送效【率一:。般取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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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燃气锅炉额定!工,况下热效率不应【低于9?4%
】4.2?.,4 燃《气锅炉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每个直接供》热的锅炉房的供热】面积不宜大》于,10万m2当受条】件,限制供热面积较【大时应采《用分区设置热—力站的间接供热系】统;
《
— 2 》单,台锅炉?的负荷?率不应低《于30%;》
—
?。 3 》。锅炉台数不宜过【多在满足本条2款的!条件下宜为2~3台!;
】 4 》。 采:用模块式组合锅炉的!锅炉房宜以》楼栋为单位》设置总?供,热面积较大》且不能以楼栋为【。单位设置时锅炉房也!应,相对分?散设置每《个锅炉房设置—的模块数宜为—4~8块《不应大于《1,0,块总供热量》。宜在1.4M—W以下;
!
? 5 》应采用全自动锅【。炉额定热功率在2】.1MW以上的【燃气:锅炉其燃烧器应采】用自:动,比例调节《方式并具《有同时调节燃气量】和燃烧空气量的功能! ,;额:定热功率小于2.1!MW的锅炉宜采用】比例式燃烧》器;
《
》 6 》。 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的规定
!
4.2》。.5: 燃气锅炉的烟气!余热回收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宜直【接,选用冷凝式锅炉当】选,。用普:通锅炉时应另设烟】气余热回收》装置;?
】 :2 锅炉烟气【余热回收装》置,后的排烟《温度不应高于8【0℃
》
:。
4.2《.6 供》暖系统热力站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单一供暖系】统供热面积宜—小于:10万平方米—供热半径宜小于0】.,5千米 ;》
— 《2 市政热—力或锅炉供热时设计!供水温度《和供回水温差—宜根据系统》需求和末端能力【确,定;
! 3《 采?用可再生《能源供?热的综合能源—站为热源《时设计?供回水?。温度:应经技术《经济分析确定供水温!度,不宜:高于47℃供回水温!差不宜小于3—℃ ;?
! 4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热交换或混水—装置宜靠近终端用户!设置不宜《设在远离用户的热源!机,房或热力站
—
4.【2.7? 供热锅炉房和热!力站应进行自动监】测与控制并应—。设,计下列节能自动监】控内容
! 1》 :锅,炉和热交换器运行】时的:供回水温度、压【差、流量和室外温】度,的监测;
【
? ? 2 锅炉和热交!换器最佳供回水温】度和流?量的预测;》
【。 3 根据】。热网的需求实现【供热量的自》动调节;
】
—4 ?监测和计量燃料【消耗量、供热—量和补水用量—锅炉房?和热力站的动—力用:。电,、,水泵用电和照—明用电应分别计量】
4【.2.8 采【用户:式燃气供暖炉(热】水器)作为供—暖热源时其额定【热效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665中能—效等:级,1,级的规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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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 户式燃气供】。暖炉(热水器—),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节能》减排规定《
:
:
1 】 ,额定热输《出应与室内供暖负】。荷(热水负荷)相】适合不宜过大;
!
《 2 应采!用具有同时自动【比,例调节燃气量和燃烧!空气量功能》的,产品并应具有水【温调节和自》动控制功能;
!
》 3 应—采用冷凝式燃气供】。暖炉(热水器)燃烧!方式:宜为:全,预混燃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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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配套:循环水泵《应与系统特》性相匹配必要时须】增加外置水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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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应采用产品!原厂配置的专用【进气:和排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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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氮》氧化物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对燃!气供暖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最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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