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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的节能设计 ! 【 4.1《  一般规定 】 4【.1.1  供暖】系统和?空气:调节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必《须对:每一个供暖、空调】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 】 :4.:1,.2  住宅—供暖和空气调—。节的室内《和室外设计》。。计算参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和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的规定执行— 4.1!.3  居》住建筑的供》暖、空调《方式及其《热源、冷《源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根据资源】。情况、环境保护、】能源的高效率应用】、用:户对供?暖空调?预,期费用的可》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经,技术经济分析—确定; 《   【  2  住—宅不宜采用集—中空:调,系统 《 4.—1.4  》。居,住建筑供热热源型】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有可供利用的工厂余!热或热电联产的区】域应优先采用工【厂,余热或?热,电联产; 》 》    2  有条!件且:技术经济合理时【宜采用可再生—能源或多能互补的】复合能源应用形【式,; —    《 3  有城市或】。区域热网的地—区宜就近接入城【。市或区域热网;【 : 《 ,   4《  不具备上述【热源形式时宜—采用楼?栋或分?户的供热形式 【 》4,.1.?5  集中》空调系统的》。冷源和?空调系?统的:。选择、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和现行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的规!定执行 — 4.1.6 ! ,居住建筑《的集中供暖系—统应:按热水连续供—暖进行设计居住区】内的配套公共建筑】的供暖系统》应与居住建筑分开】。。;对用热规律不【同的热?用户在集中》供,暖系统?中应实行分》时分区调节控—制;系统《设计时应为热用【户能够?实现分别调控—和计量创造条件 ! 4.—1.:7  只有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时才:允许采用直接电加热!设备:作为:居住建筑供暖—的主体热《源并应分《散设置不《。得采用电《。锅炉直接集中—制备供?暖,热,水, ?     【1,  无燃《气源:和集:中,热源且无法》采用热泵等其他能】源形式供《暖的居住建筑; !  》   2《  供电政》策优惠或具有峰谷电!。价差且夜间可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的居住!建筑; —    — 3  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建筑且《其发电?量能够满足直接电热!供,暖,用电量需求 】 4《。。.1.8 》 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居住—建筑应进行空调季】空,调,系统综合性》能系数SCOPt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空《调季空调系统综合性!能系数SCOPt不!应低于表4》.1.8《。的限值; 【 《 》    2》  多种集》中空调系统》组合S?COPt限值应按】照单一系《统,所,负担:。的设计冷负荷加权】平均获?得 《 ?4.1.9  空调!季空调系统综合性】能,系数指标SCOPt!的计算应符合附录】B.5?的规定 — 4.1.1】0  采用空气源热!泵机组?作,为冬季供暖设备时】。在,冬季设计工》况下其性《能系数C《OP: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冷—热风机组不应低于2!.,20; 《 :   —  2 《 冷热水机组不应】低于2.4》0 》 4.1》.11  居住建】筑室内主要供暖和空!调设施应设》。置室温自动调—控装置? , 4.1.!1,2  居住建筑的负!荷计算、水力平【衡计算和供》热,计,量设计等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DB1】1/ 106—6的规定 》 4—.1.13》  管道和设—。备绝热层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保】温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中经!济厚度计《。算方法计算; !。 ?   ? 2  保》冷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中?经济厚?度和:防止表面《结露:的保冷层厚度方【法计算并取大值; !。 , 《    3  供】。冷和供热共用时绝】热层厚度应取本【条1款和《2款计算出的较大】值;: , 《 ,   ? 4  管道和设】。备绝热层最小厚度或!空调风管绝热层最小!热阻可按本标—准附录D提供的【数据:确,定,; 》     5【  管道和支—架之间管道穿墙、】穿楼:板处应?采取防止热桥或冷】桥的措施《; 》    》 6  《采用非闭孔材料【保,温时外表面》应设保护层》。。;采用?非闭孔材料保冷时】外表面应设》隔汽:层和保护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