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项目招!投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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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预算】控制价审批项目业主!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等:单项合?同预算?书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按照财政评审!相关规定开展评【审工作经《财评预?算评审价《。2,00万元《以下的报分管—副县长和常》务,副县长?批准200》万元(含)500万!元的报县政府—常,。务会审议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县!。委常委会审议以会】议纪要的方式—批准项目预》算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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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实行招投标制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依法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承建—单位和?服,务单位工程》是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中【央、:省、市等上级资金】项目招?投标活动应从—其规定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招标除特殊情况需!要采用费率》招标方式项目业主】原则上应选择控制价!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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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项目《招标及采《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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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招标?文件会审达到—招标规模《的,项目招标《方案经县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项目:业主通过委托—或采购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项目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编制招标文件!项目业主应建—立健全招标文件内】部审查会审》制度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律?顾问对招标文件【进行内部审查—。政府投?资建:设或县属国有企业】实,施的标段限》。价在4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施工【以及该项目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勘察、设计【、监理要进》行,招标:文,件,。集体会审其中4【00万元(含)2】000?万,元的项目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召集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局和】相关行?。政主管等部门对经】项目业?主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招标!文件和合同进行【集体会审《县监委、县审计【局参与?。监督;2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项!目由:分管县?领导召集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常务副县长】或,县长召集(分管副县!。长,参会)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局】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参加集】体会:审县监委《、县审计局参—。与监督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会审纪要并按照会签!确认的会审纪要要求!责任单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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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文件应报送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县发改局备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所有招标《文件的技术》审查不得备案违法】违,规的招标文件并【及时向县级监督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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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标规模以下的—项目实行政府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等文件要求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若财—政,厅出台?新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则按】新的目录及》标准执行《以下类别项目—。均属于政府采购范】畴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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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含《)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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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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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1:00万?元;
! 《 ?4.未达到以上标】。准的项目采购由业】主,自行采取竞争方【。。式组织实施;—超过以上标准的项目!发,包按照?。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执行—;
! ? : ,5.县属国有企【业招标规模以—下的项目:项—目的施工发包参照政!府采购程序制定【单独的?管理办法并执—行;县属国有企业】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达不!到,招标规?模的应参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发包》并报:县国:资办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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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程建设项—目除勘察、设—计,、监理等其他服【务采购?均,按,政府采购程序—和标准执行》(,县属国有企业参【。照,执行:并报县国资办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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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加】强投标?预算管理为》加强投标《预算管理防止严重不!平衡报价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现象或扰乱招投标市!。。场施工投《。标,预算书中的工—。程单价?凡,是,超出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相应:单价±?3,0%的在评》标阶:段直接作废标处理并!将此:条款列入招标—文件
】第十八条 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业主】在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等《合同时应使用国家、!省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合同范本每项!工程建设合同在【签订前?应,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推行以银行—保函或市住建城【管局备案的专业履约!担,保方式进行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宜宾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关于印—发〈宾?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宜住建城—管函〔2《018〕63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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