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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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用?户接入点《。设置
《
《
3?.1.1 用【户接:入点应设置》在设备间或共用型】光缆交接箱
【
3.1【.2 《用,户光缆和《配线光缆应》在用:户接入点进行交叉】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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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配线管理应仅—在用户接入点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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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用户接入【点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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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当一个!建筑群有多栋建筑】时每栋建筑》应至少设《。置一个?用户接入点》
【 2 当】一栋建筑《物仅设置一个设备间!时,用,户,接,入点应设于本—建筑物设备间内应为!电信业务《经营者预留独立的】设备安装空》间(图 《3.1.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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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 当》。一,栋建筑物设》置多个设备间时【用户接入点应按【用户单元《分布情?况设于建筑物的区】域设备间内应—。为电信业务经营【者预留独《立的设?备安装空间(图3.!1,.4-?2)
—
】 ? :4 ?当一栋建筑物内用】户单元数量》。不大于表3.—1.4中《规定数量时可在设备!间或建筑物内公共区!域,。安装共用型光—缆交接?箱用户接《入点可设《置,。在共用型光缆—交接箱内《(图3.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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