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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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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用!户接:入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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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用户接—入点应设置在设备】间或共用型光—缆交接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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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用:户光缆和配》线光缆应在用户【接,入点进行交叉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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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配线管理【应仅:在用户接入点处进】行,
《
3.1.4 !用户接入点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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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 当?。一个建筑群有多栋】建筑时?每栋建?筑应至少设置一个用!户接入点
【
《。 2 当】一栋建筑物》仅设置?一,个设备间时》用户:接入点应设》于本建筑物设备间内!应为电信业》务经营?者预留独立的设备】安装:。空,。间(图? 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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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当:一栋建筑《。。物设置多个设备间】时用户?接入点?应按用户单元分布情!况设于建筑物的区】域设备间内应为【电信:业务经营者预留独】立的设备安》装空间(图》3,.1.4-2)
!
】
— 4 当》一栋建筑物内—用户单元数》。量不:大于表3.1.4中!规定数量时可在【设备间或建筑物内公!共区域安装共用型光!缆交接箱用户接入点!可,设置:在共用型光缆—交接:箱内(图3》.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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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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