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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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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用户接入点设置】
3!.1.1《 :用户接入点》应设置在《设备间?或共用型《光缆交接箱
【
3.1【.2 用户光【缆,和配线光《缆,应在:用户:接入点进行交叉连接!
—3.1.3 配线!管,理应仅在《用户接入点》处进行
】。
3.1.4 【 ,用户接入点》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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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当一个建筑群有【多栋建筑《时每栋?建筑应至少设置【一个:用户接入点》
《
: 2 【 当一栋建筑物【仅,设置一个设》备间:。时用户接入点应设】于本建筑物设备间】。内应为电信业务经营!者预:留独立?。的,。设备:安,装空间?(图 3.》1.4?-1)
】
【 ?。 :3 当一栋建筑物!设置多?个设备间时用户接入!点应按用户单元【分布情况设》于建筑物的区域设备!间内应?为,电信业务经营—者预留?独立的设备安—装空间(《图3.?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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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当》一,栋建筑?物,内用户单元数量【不大于表3》.1.4《。中规定数量时—可在设备间或建筑物!。内,公共区域《。安装共用《型,光缆:交接箱?用户接入点可—设置在共用型光缆】。交接箱内(》图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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