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照 明
!
4.5.1 】。 下列地点应安【装固定式照明装置】
《
1】 变电所、调度室!。、机:车库、?信号站和水泵房等安!装机电设备的硐【室;
?
【 2《 爆破器》材库、候车室、保】健室、井下修理间等!;
:
》 ? , 3 井底车【场范围内的运输巷】道、采区车场;
】。。
! 4 ? ,有,机车运行《。的主要运输》巷道、有人行道【的带式输送机—巷道、有人行—道的斜井、升—降人员的绞车道、升!降物料及人》行交替?使用的绞车道以【及,主要巷道交叉—点,等处;
《
《
《 , 5 《需经常有人值守【的设:置机电设备的处【所、移?动变电站等》;
【 ? 6 风门、】。安全出?口;
【
7 !溜井井口、天—井,井口:等易发生《危险的地点
【
4.5【.2 综合机械化!采掘工作面的照明】应使用与主机配套】的灯:。具
—
4:.5.3 》 无爆炸危险环境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移动式电气照—明
—
4.5.4 【 井下照明线网宜由!专用变?压器供电
!
4.5.5— 明灯具型—式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无爆炸危》险环境矿井宜采用】矿用一?。般型灯具;井下爆破!器材库应《采用矿用防爆—型灯具或采用—矿用一般型灯—具库外透《光照明?方式
—
》 :2, ,。 有爆炸危险环【境矿井?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
,
:
4.5.6【 井下固定照明】的照度?标准不宜小于表4】.,5.6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