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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照】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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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 :下列地点应安装【固定:式照明装置》
】。 1 变电所!、调度室、》机车库、信号站【和水泵?房等安装《。机电设备的硐—室;
—。
: 2 【 爆破器材库、【。候车室、保健—室、井下修理间等;!
【 , 3 井底车!场范围内的运—输巷道、采》区车场;
!
: 4 有】。机车运行《的,主要运输巷道—、有人行道的带【式输:送,机巷道、有人—行,道的斜井、》升降人员的绞—车道、升降物料【及人:行交:替,使,用的绞车《道以及主要巷道交叉!点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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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需经常有人值守】的设置机电设备的】处所、移动》变电站等;》
?
6! :。风门、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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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溜井井口、】天井:井口等易《发生危险的地点
】
?
4.5.2 】 综合机械》化采掘工作》面的:照明应使《用与主机配套的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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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无爆炸危【险环:境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移动式电【气照明
【
4.5.—4 井《下照明线网宜由【专用变压器供电
】
4.5.!5 明灯具型【式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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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无爆炸》危险环?境矿井宜采用矿用】。。一般:型灯具;井》下爆破器材》库应采用矿用防爆】型灯具或采用矿用】一般型灯具库外透光!照明方式
!
, 2 有!爆炸危险环》境矿井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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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 井下固定照明!的照度标准不宜小】。于表4.《5.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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