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矿井井》下
】
:
4.1 》 供配电系统
【
:
:
4.1.1】 :井下变电所的—设置应根据地面配电!。系统、井下》生产规模《和配电范围、排水】方式和开采方法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井,下主变电所》应设置在主》要开采水《平作为该水平或若】干个相?邻开:采水平的《变、配电中心;井下!主变电所宜设在主要!开采水平井》底,车场:且与主?排水泵房相毗邻
!
《 2 — 井下?主变电所宜由—地面主变电所直接】供,电
【 3 负荷!较大或距井下—主变电所较远—的采:。区变电所、主排水】泵房变电所》等,可由矿井地面主【变电所?或设在?矿井地面的其—他,变电所直接供—电
?
4.1.】2 井下配电【电压和电气设—备电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井下电力网的高!压配电电压宜采用】和地面高压电力【网,相,同等级的配电电【压且应满足下列条】件
:
《
1)井】下有爆?炸危险环境不—得大于10kV;】
】 2)井下—无爆:炸危险?环境宜采用10k】V;当超过10k】V,时,应采取专门安全措】施
》
: : , 2 井下电力】网的低压配电—电压宜采用380/!6,。60:。V或:1140V小—型矿山?可采用?220/380【V
《
? 3 综合!。机械化采掘工作面】配电电压可采用【1140V或3【。300V《超过3300V时应!。采取专门《安全措?施,
》
4 【 手:持,电气设?备电压不应》大于127V
】
5! 当安全需要时】可采:用不:大于3?6V电压
】。
4.1》.3 井下—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井下有爆炸危险!环境应采用IT【系统
《
:
—2 井下无爆炸】危险环境宜》采用IT系》统;当采用22【0/380V时也可!采用TN-S系【统
:
!3 当采》。用IT系统时配电】系统电源端的带电部!分应不接地》或经高阻抗》接地且配电系—统相导体和外露【可导电部分》之间第一次出现阻抗!可忽略的故障—时故障电《流不应大于5A
】
4.【1.4 井下【变电所的电》源及供电回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由地面引至井—下主:变电所和其他井下变!电所的电力电—缆其总回路数不【应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承担井—下全部?。负荷
【
2 】有一级负荷的井下主!变电所、主》排水泵?房变电?所和其他变电所【应由双重电源供【电
【 3 向】。大型矿井井下矿物】开采、运输负荷配电!。的,变电所应采用—双回路供电
】
4.1.【5 ?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变?电所:的供电电缆》。。应在架空线与电缆连!。接处装?设,避,雷,装置
?
》。4.1.6 由】地,面向井下配电的线】路和其他井下线路不!得装设自动重合闸】装置
4!.1:.7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宜采用移动变电站配!电
】 1 综【合机械化采》掘工作面配电;【
【 2《 由采区变电所等!固定式?变电所配电有困难或!不经:济时;?
— 《3 独头》大巷:掘进配电《、附近无适宜—低压电源《可利用时
》
4—.1.8 井下照!明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主》要巷道的固定式照明!电压可采用220】V或127》V;
《
》 2《 天井以及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应:采用36《V;
?
— 3 采【掘工:作面应采用36V】当选择矿《用防爆?型灯具时可采—用1:27V;
—
?
4— 行灯《电压:不应大于36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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