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矿井井下
!
》
4.1 》 供:配电:系统
】
4.1》.1 《井下变电《所的设置应根—据地面配电系统、井!下生产规《模和配电范》围、排?水方式和开采—方法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井下主变电所】应,设置:。在主要开采水平作为!该水平或若干—个相邻开《采水平的变、配【。电中心;井下主变电!。所宜设?在主:要开采水平》井底车场《且与主?排水泵房相毗—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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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井下主变电所宜!由地面主变电所直接!供电:
【 ?3 负荷较大或】距井下主《变电:。所较远的采区—变电所、主排—水泵房变电所等【可由矿井地面主变电!所或:设在矿井地面的【其他变?电所直接《供电:
》
4.?1.2 井下【配电电?压和电气《设备电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井下电力!网的高?。压配电?电压:宜采用和地》面高压电力》网相同等级的配电】电,。压且应?满足下列条》件
】。 1《)井下有爆炸危险环!境不得?大于10《kV;
》
:
? 2)井—。下,。无爆炸危险环境宜】采用:10:kV;当超》过10kV》时应采取专门—安,全,措施
! 2 》 井下电力网的低压!配电电压宜采用38!0/:660V《或1:140V《小型矿?山可采用22—0/3?8,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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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综合:机械化采《。掘,工,。作面配电电》压可采?用11?40V或3300V!超过:330?0V时?应采取?专门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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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手持电气设备电压!不应大于1》27V
》。
,。
? 5 当】安全需要时可采用不!大于36V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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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井下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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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井下有爆炸!。危险环境应采用I】。。T系统
! 2 井下!无爆炸危险环境宜】采用:IT系统;当采用】220/380【V时也可采用—TN-?S系统
! , 3 当【采用:IT系统时配—电系统?电源端的带电—部分应不接地或经】高阻抗接地且配电】系统:相导体和《外露可?导,电部:分之间第一次出现】阻抗:可忽略的《故障时故障》电流不?。。应大:于5A
!4.1.《4 井下变电【所的电源及供电回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由地面?引至井下主变电所】和其他井下》变电所?的电:力电缆其总回路数】不应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承担【井下全部《负荷
【
2 有!一级负荷的井下【主,变电所、主排—水泵房变电所和【其他:变电所应《由双重电源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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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向大型矿》井井下矿物开采【、运输?负荷配电的变电所应!采用双回路供电【
—。4.:1.5 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变—电所的供《电电缆应在架空线与!电缆连接处装—设避雷装置
】
4《.,1.6 由地面】向井:下配:电的线路和其他井下!线路不得装设自动重!合闸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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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宜采用移动变电站!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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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综合《机械化采掘工作面】配,电;
】 ? 2 由采区变电!所等固定式》变电所配电有困难或!不经济时《;
?
— :3 独头大巷【掘进配电、附—。近无适宜低压电【源可利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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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1《.8 《井下照明《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主要巷【道,的固定式《照明:电压:。可采用22》0V:或127V;
】
】2 : ,天井以?及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应采用36V;!
:
《 3 采】掘工作面应》采用36V当选【择,矿用防?爆,型灯具时可采用1】27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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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行灯电—压不:应大于36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