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4》 , 矿井井下 ! 》 4.1 》 供:配电:系统 】 4.1》.1  《井下变电《所的设置应根—据地面配电系统、井!下生产规《模和配电范》围、排?水方式和开采—方法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井下主变电所】应,设置:。在主要开采水平作为!该水平或若干—个相邻开《采水平的变、配【。电中心;井下主变电!。所宜设?在主:要开采水平》井底车场《且与主?排水泵房相毗—邻 ? 《    2》。  井下主变电所宜!由地面主变电所直接!供电:  【   ?3  负荷较大或】距井下主《变电:。所较远的采区—变电所、主排—水泵房变电所等【可由矿井地面主变电!所或:设在矿井地面的【其他变?电所直接《供电: 》 4.?1.2  井下【配电电?压和电气《设备电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井下电力!网的高?。压配电?电压:宜采用和地》面高压电力》网相同等级的配电】电,。压且应?满足下列条》件  】。   1《)井下有爆炸危险环!境不得?大于10《kV; 》 :  ?   2)井—。下,。无爆炸危险环境宜】采用:10:kV;当超》过10kV》时应采取专门—安,全,措施  !   2 》 井下电力网的低压!配电电压宜采用38!0/:660V《或1:140V《小型矿?山可采用22—0/3?8,0V —     3【  :综合:机械化采《。掘,工,。作面配电电》压可采?用11?40V或3300V!超过:330?0V时?应采取?专门安?全措施 — ?  :  4 《 手持电气设备电压!不应大于1》27V 》。 ,。 ?    5  当】安全需要时可采用不!大于36V电压 ! 4.—。1.3 《 ,井下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井下有爆炸!。危险环境应采用I】。。T系统 !    2  井下!无爆炸危险环境宜】采用:IT系统;当采用】220/380【V时也可采用—TN-?S系统 ! ,   3  当【采用:IT系统时配—电系统?电源端的带电—部分应不接地或经】高阻抗接地且配电】系统:相导体和《外露可?导,电部:分之间第一次出现】阻抗:可忽略的《故障时故障》电流不?。。应大:于5A !4.1.《4  井下变电【所的电源及供电回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由地面?引至井下主变电所】和其他井下》变电所?的电:力电缆其总回路数】不应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承担【井下全部《负荷 【     2  有!一级负荷的井下【主,变电所、主排—水泵房变电所和【其他:变电所应《由双重电源供—电 ?   — , 3 ? 向大型矿》井井下矿物开采【、运输?负荷配电的变电所应!采用双回路供电【 —。4.:1.5  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变—电所的供《电电缆应在架空线与!电缆连接处装—设避雷装置 】 4《.,1.6  由地面】向井:下配:电的线路和其他井下!线路不得装设自动重!合闸装置 ! 4:.1.7 》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宜采用移动变电站!配电 —     1【  综合《机械化采掘工作面】配,电; 】   ? 2  由采区变电!所等固定式》变电所配电有困难或!不经济时《; ?   —  :3  独头大巷【掘进配电、附—。近无适宜低压电【源可利用时 — , ?。 4.1《.8  《井下照明《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主要巷【道,的固定式《照明:电压:。可采用22》0V:或127V; 】     】2 : ,天井以?及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应采用36V;! : 《    3  采】掘工作面应》采用36V当选【择,矿用防?爆,型灯具时可采用1】27V; 【 :     》4  行灯电—压不:应大于36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