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矿井《井下
》
—
4.1《 供配电系统
】
:
《。
4.1.1 井!下变:电,所的设?置应根据地面配电】系统、?井下生产规模和【配电范围、排水【方式和开《采方法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井?。下,。主变电所应设置在】主要开采《水平作为《该,。水,平或:若干:个相:邻开采水平》的变、配电中心【;井下主变》电所:宜设在主要开—采,水平井底车场且【与主排水泵房相毗邻!
?
》。 2 井下主变!电所宜由《地,面主变?电所:直接供电《
,
》 : 3 负—荷,较大或距井下—主变:电所较远的采区变】电所、?。主排水泵房》变电所等可由矿【井,。。地面主变电》所,或,设在矿井地面的其他!变电所直接供电
】
?
,
4.1.2— 井?下配电电压和电【。气设备电《。。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井下电力网的!高压配电电压宜【。采用和地面》高压电力《网,相同等?级的配电《电压:。且,应满:足,下列条件
》
!1)井下《有爆:炸危险环境不得大于!10k?V;
《
,
2)!井下无爆炸危险环】境宜采用10kV】;当超过10kV时!应,采取:专,门安全措施
【
2! 井下电力网【的低压配电》电压宜采用380】/660《。V或1?140V《小型矿山可》采用220/3【80V
】
《 3 综合机械】化采掘工作面配电电!压可采用1》1,40V或3》300V超过33】00V时应采取专】。门安全措施
—
,
?
4 【 手持电气》设备电压不》应大于127V
!
】5 : 当安全需要—时可:采用不大于36V电!压,
—4.1?.3: 井下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井!下有爆炸危险环【境,应采用IT》系统
! :。 2 ? 井下无爆炸—危险环境《宜采:用IT?。系,统;当采用22【0/3?80V时也可采【用TN?-S系统
!。
《 3: 当采用IT系统!时配电系统》电源端的带电部分应!不接地?或经:高阻抗接地》且配:电系统相《导,体,和外露可《导电部分《之间第一次出现【阻抗可忽《略的:故障:时故障电流》不应大?于5A
!4.1.4》 井下变》电,所的电源及供电回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由地面!引至井下主变电所和!其他井下变电所的电!力电缆其总回路【数不应?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承》担井下全部》负荷
! 2 》。 有:一级:负,荷的井下主变电所】、主排水泵房—变电所和《其他变?电,所应由双重》电源供电
【
》 , 3 向大型矿井!井下矿物开采—、运输负荷配电【的变电所应》采用双?回路:供电
—
4.1.5 !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变?。电所:的供电电缆应在架空!线与电缆连》接处装设避》雷装置
—
4.1.6 ! 由地?面向井?下配电的线》路和其?他井下线路不得装设!自动重合闸装置
】
4.【1.7? ,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宜采用?移,动变:电,站配电?。。
,
:
? ? 1 综》合机械化采掘—工作面配电;—。
】 2 由采区】变电所等《固定式变《电所配电有困难【或不经济时》;
! 3 独头大】巷掘:进配电、附近无适】宜低压?电源可?利用时
【
4.1.—8 井下》照明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主—要,。巷,道的固定式照明电】压可采用220V或!127V;
!
》 2 《天井以?及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应采用】36V;
】
—3 采掘工作面应!。采用36V当选择】矿用防爆型灯具时可!采用127V;【
》
, 《4 ?。行灯电?压不应大于36V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