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煤的气化制气
】。
》
4.3.1— , 本:节适用于下列炉型的!煤的气化《制气
】 1 煤】。气发生?炉;两段煤气发【生,炉;
》
【。2 水煤》气发生?炉;两段水煤气发生!炉;
》
》 3 流化床水!煤气炉
》
注!1 煤气发生炉】、两段煤气发生炉为!连续:气化炉;水煤—气发生炉、两段水】煤气发生炉、流【。。化床水煤气炉为【循环气?化,炉
?
— 》 2 鲁奇高压】气,化炉暂不包括—在本:。。规范:内
?
4.3.2! 煤的《。气化制气宜作—为人工煤气气源厂】的辅助(加热)和掺!混用气源当》作为城市的主气源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煤气组!分中一氧化碳含【量和:煤气热?值等达到现行国【家标准人工煤气【。G,B 13612质量!标准:
4.3!.3 气化用【煤的主?要质量指《标宜符?合表4.3.3的规!定
》
表4.3.3】 气化用煤主要质!量指标?
!
》
— 注1 》 发生炉入炉的无烟!煤或焦炭粒度可放】宽选用相邻两—级,
! , 2》 两段煤气发【生,。炉、两段《水煤气发生炉用煤粒!度限:使用其中的》一级
?
4.3】.4: 煤场的储煤量】应,根据煤源远近、供应!的不均?衡性:。和交通运输方—式等条?件确定宜采用10~!30d的《用煤量;当作—为辅助、调峰气源使!用本厂焦炭时宜小于!1d:的用焦量《。
4【.3.?5 当气化炉按】三,班制时储煤斗的有效!储量:应符合表4.3.】5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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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3.—5 ?。储煤斗的《有效储量
—
!
《 ,注,。1 ?备煤系统不宜—按,三班工作
【
】。 2 用【。煤量应按设计—产量计算
】
4.3.6 】 ,煤气化后的灰渣宜】。采用机械化处理措施!并进行综《合利:用
》
4.3.—7 : 煤气化炉煤—气低热?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煤气发生炉不应!小于:5MJ/《m3:
【 2 两段】发,。生炉上?段煤气不应小—于6.7MJ—。/,m,3,;,
! ? 》 》。 下段煤气》不,应大于5.44【MJ/m3
!
《 3 水煤气】发生炉?。不应小于《10MJ/m3
!
,
,
《 4 两段水】煤气发生炉上段【煤气:不应小于13—。.5M?J/m3;
—
! 》 】 —下段煤气《不应大于1》0,.8MJ/》m,3
:
】。 ,5 流化》床水煤气《。炉宜为9.4~【11:.3M?J/m3
!
4.3.8 】气化炉吨煤产气率指!标应根据选用的煤】气发生炉炉型、【煤种、粒《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对曾用于气【化的:煤种应采《用其平均产气率指标!;对:未曾用?于气:化的煤种应根据其】。气化试验报告的产气!率确定?当,缺乏条件《时可按表4.3.8!选用
【
表4.3.8 】 气化炉煤气产气】率,指,标,
!
4.3.9】 气化《炉组工作台数每【1~4台《宜另设?一台备用
【
?4.3.10 【。 水煤气发生炉【。、,两段水煤气》发生炉每3台宜编】为1组;流化床水】。煤气:炉每2台宜编为1组!;合用一《套煤气冷却系统和】废气:处理及鼓风》设备
《
4.3【.11 循—环气化炉的空气【鼓风机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4.4.9—条的:。要求
】4.3.12 【 循环气化炉—的煤气缓《冲罐宜采用直立式低!压储气罐其容—积宜为0.5~1】倍,。煤气:小时:产气量
!4.3.13 循!。环气化炉的蒸汽系统!中应设置蒸汽蓄【能器并宜设有—备,用的蒸汽系统—
?
4.3—.14? 煤气排送机和空!。气鼓风机的并联工】作台数不宜》超过:3,台并应另设一台【备用
4!。.3.1《5 作为加热和】掺混用的《。。气化炉?冷煤气温度宜小【。于35℃其灰尘和】液态焦油等杂质含量!应,小于20m》g/:m3;气《化炉热煤气至—用气设备前温度【不应小?于3:50:℃其灰尘《含量应小《。于300mg/m3!
?
4.》3.16 采用】无烟煤或焦炭—作原料的气化—炉煤气?系统中?的电气滤清器应【设有冲?。洗装:置或能连续形成水】。膜的湿式装》。置
4】.3.?17 煤气的冷】却,宜采用直接冷却【
?
《 冷却用水【和洗涤用水应采【用封闭循环》系,统
】 冷循环水进口!温度不宜大于28】℃热循环《水进口温《度不宜小于》55℃
《
4.3.!1,8 废《热锅:炉和生产蒸汽的【水,夹套其给水水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标准G《。B 157》6中关于锅壳—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4.!3.19 —当水夹?套中:水温小于或》等于100℃时给水!水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标准?GB 1576中关!于热水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
4.3—.20 《。 煤气?净化设备、》废热锅炉及管—道应设放散管—和吹扫管接头—其位置?应,能,使设备内的介—质吹净?;当净化设备相【。联处无隔《断装置时可》仅在较高的设—备上装设《放散管
《
【 , ,设备和?煤气:管道放散管的接【管,上应设取样嘴—
》
4:.,3.:21 放散管管口!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高出】管道和设备及其【走台4m并距地【面高度?不小于10m;
!
2! , 厂房内《或距厂?房10m《以内的?。。煤气管道和设备上的!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厂房顶《4m
《
4.3.2!2 煤气》系统:中应设置可靠的【隔,断煤气装置并应设】置相应的《。操,作,平台
4!.3.23 在】电气滤清器上—必须装有爆》破阀洗?涤塔上宜设有爆破阀!其装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装在设备薄—弱,处或易受爆破气【浪,。直接冲击的位置;
!
!2 : 离操作面的净空】高度小于2》m时应设有》防护:措施;
《
】 3 爆》破阀的泄压口不应】正对建筑物的门或】窗
4】.3.24 厂】区煤气管道与空【气管道应架空敷设】热煤:气管道?上应设有清灰装置】
4【.,3.25 》 空气总管末—端应设有爆破膜煤气!。排,送,机前的?低压煤气总管上应】设爆破阀或泄压水】封
:
,
?
4:.3.26 【煤气:设备水封的高—度不应小于表—4.3.《26的规定》
表4.!3.26 》。 ,煤气设备水封—有效高度《。
,
!
,
? 注发生炉煤气】钟罩阀的放散水封的!有效高?度应等于煤气发生】炉出口最《大工:作压力?(以Pa表示)【乘0.1《加50m《m
4.!3.27 —。生产:系统的仪表和自【动控制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宜设:置空气、蒸汽、给】水和煤气等》介质的计《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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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宜设置!气化炉?进口空气压力检【测仪表;《
?
:
3 宜!设置循?环气:化炉鼓风机的压力、!温度:测量仪表;
】
4 ! ,。宜设置连续气化炉进!。口饱和空气温度及】其自动调节;
!
5 ! 宜设置气》。化炉进口《蒸汽和出口煤气的温!度及压力检测仪【表;
! 6 —宜设置两段》炉上段?出口煤气温度自动调!节;
】。 : 7 《 应设置《汽包水位自》动调节;
!
》8 应设置循环气!化炉的缓《冲气罐的高》、,低位限位器分别【与自动控制》机和煤气排送机连锁!装置并应设报警【装置;
!。 9 应】设置循环气化—炉的高压《水罐压力与自—动控制?机连锁装置》并应设报《警装置;
!
10 !应设置连续气化【炉的煤气排送—机(或热《煤气直接用户—如直立炉《。的引风?机,),与空气总管压—力或空气鼓》风机连锁装置并【应设报警《。装置;
《
!11 《应设置当《煤气中?含氧:量大于1%(体积)!。或电气滤清器的绝缘!。箱温度低于》规定值、或电—气滤清器出口—煤气压力下》降,到规定值时能立【即切断高压电源【装置并应设报警装置!;
《
— ,12 应设置连续!气化炉的低》压煤气总管压力与】煤,气,排送机连《锁装置?并应设报警装置【;,
?
? 《13 应设—置气化炉的加煤的自!动控制、除灰—加煤的相互连锁及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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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循环气—化系统?。应设置自动程序【控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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