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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煤的气化制气! : —4.3.1 — 本:节适:用,于下:列炉型?的煤的气化制—气 — ,    1  【煤气:发,生炉;两段煤气发生!炉; —     —2 : 水煤气发生炉【;两:。段水煤气发生炉; !   【  3  流化床】水煤气炉《  【   注《1  煤气发生【炉、两段煤》气发生炉为连续气化!炉;水煤气发生炉、!两段水?煤,气,发生炉?、流化床水煤气炉】为循环气化炉 】      !   2  —鲁奇高压气化炉【暂不包?括在本规范内— ? 4.》3.:2  煤的气化制气!宜作为人工煤气气】源厂:。的,辅助(加热》),和掺混?。用气源当作为城市的!主气:源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煤气组分中一】氧化碳含量和煤气】热值等达《到现行国家标准【人工煤气《GB 1361【2质量标准 — 4—.3.3  气【化用煤的主》。要质量指标宜符合】。表4.3.3的【规定 【 表4.3.—3  气化用煤主要!质量指标 】 《 — :    》 注1 《 发生炉入炉的无烟!煤或:焦炭粒度可放宽【选用相邻《两级 《     】    2  两段!煤,气发:生,炉、两段水煤气发生!。。炉,。用煤粒度限使用其】中的一级 】 4.3.4【  煤场的储煤量】应根据煤《源远近?、供应的不均衡【性和交通《。运输方?式等条件确定宜采】用10~3》0d的用《煤,量;当作《为辅助、调峰—气源使用本厂—焦炭时?宜小于1《d的用焦量》 》 4.3.5 【 当气?化,炉按三班制时储煤】斗的有效储量应符】合表4.《3.5的要求 】 表4—。.3.5  储【煤斗的有效储—量 《 】     注1  !备煤系统不》宜按三班工作 】 ? ,。 ,       【2  用煤量应【。按设计产量计—算 : 》4.3.6  煤气!化后的灰渣宜采【用机械化《处理措?施并进行综合—利用 — 4.3》.7  煤》气,化炉煤气《低热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煤气发生炉不!应小于5MJ/【m3  !   2 》 ,。两段发生炉》上段:煤气不应小于6.7!MJ/m3; 【 : ,   《    《       【。   ? 下段煤气》不应大于5》.4:4MJ/m》。3 :   【。。  3  水煤气】发生炉?不应小于10MJ】/,m3 ? ?    》。 ,4  两段水煤气发!生炉上段煤气不【应小于1《3.5M《J/:。m3; 【       】       【。     》  : ,  下段煤气不应】。大,于10.8MJ/m!3 》  ?   5《  流化床水煤气炉!宜为9.4》~,11.3《M,J/:m3: 《 4.3.8【  气化《炉吨煤产气率指标应!根据选用的》煤气发?生炉:炉型、煤种、粒【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对曾?用于:气化的煤种应采【用,其平均产气》率指标;对未曾【用于气化的》煤种应根据其气化】试验报告的产—气率确定当》缺乏条件时可按【。表4.?3.8选用 】 , 表4.3—.8:  气化《炉煤气产气》。率指标?。 【 ? , 4:.,3.9  气化炉组!工作台数每1~4】台宜另设一台备用 !。 4.【3.:10  水煤气发生!炉,、,两段水煤气发—生炉每3台宜编【。为1组;《流化床水煤气炉每2!台宜:编为1组;》合用一套煤气冷【却系统和废气—处理及鼓风设备【 ,。 《 4.3.1—1  循环气化炉的!空气鼓?风机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4.4】.9条的要求 【 : 4《.3.1《。2 : 循环气化》炉的煤气缓》冲罐宜采用直立式低!压储气罐其容积【宜为0.《。5~1倍煤气小【时产气量《 —4.3.13  循!环气化炉的蒸汽系统!中应设置蒸》汽蓄能?器,。。并宜设有《。备用的蒸汽系—统 《。。 4.》3,。.14  煤—。气排送机《和空:气鼓风机的并联工】作台数不宜超过【3台:并应另设一台—备用 【 4.3.15 】 作为?加热和?掺混用的气化炉冷】煤气:温度宜小于3—5℃其灰尘和液态焦!油等杂质含量应【小于20《mg/m《3;气化炉热煤【气至用?。气设备前温度—不应小于350【℃其灰尘含量—应小于300m【g/m?3 【4.3.16— , 采用无烟》。煤或焦炭作原料【的气化炉煤气—系统中的电气滤清】器应设有冲洗装置或!能连:续形:成水膜的湿式装【置 : 4.【3.17  煤气】的冷却宜采》用直:接冷却 【     冷【却用水和洗涤—用水应采用封闭循】。环系统 《 ?    》。 冷循环《水进口温度不—宜大于28℃—热循环水《进口温度不宜小【于55℃ 》。 ? 4.《。3.18  —废热锅?炉和:生产蒸汽的》水,夹套其给《水水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标准GB— 1:576中关于锅壳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 4.3.1】9,  当水夹》套中水温小于—或,等于100℃时给】水水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标准!G,B 157》6中关于热》水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 4.3.】20:  煤气净化设备】、废热锅炉及管道应!设放散管和吹扫管接!头其位置《应能:使设备内的》介质吹?净;当?净化设备相联处无】隔断装置时可仅在】较高的设备上装设放!散管 】    设》备,和煤:。气管道放散管的【接管上应设取样【嘴 4.!3.21  放散】管管口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高?出管:道和:设,备及:其,。走台4m并距地面高!。度不小于《10m; —   —  2  》厂房内或《距厂房10》m以内的煤》气管道和设》备,上的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厂房顶4m!。 : 4.3.】22  煤气系统】中应设置可靠的隔断!煤气装置《并应设置相应的操】作平台 】 4.3.2—3  在电气滤清器!上必须装《有爆破阀洗涤塔上宜!设,有爆破阀其装—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装在设备薄弱处或】易受爆?破气浪直接冲击的】位置; 》   —  2  离—操,作,面的净空《高度小于2m—时应设有《防护措施;》   】  :。3  ?爆破阀?的泄:压口不应正对—建筑:。物的门?或窗 《 , 4.3—.24?  厂区煤气管道】与空气管《道应架空敷》设热:煤气管道上应设有清!。灰装置 —。 , 4.3.25】。  :空气:总管末端应设有爆】破膜煤气排送—机前的低压煤—气总:管上:。应设爆破《阀或泄?压水封?。 —。4.3.26  煤!气设备水封》的高度不《应小于表4.3.】26的规定》 表4.!3.26  —煤气设备水封有效】高度 ? 【    【 注发生炉煤—气,钟罩阀的放散—水封的?有效高度应等于煤】气发生炉出口最【。大工:作压力?。(以Pa表示)乘0!.1加50mm 】 》4.3.《。2,7, ,。 生产系《统的仪?表和自动控制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宜】设置空?气、蒸汽《、给水和煤气等介质!。的计量装置; !     2 !。 宜设置气》化炉进口空气—压力检测仪》表; 》 :     3  】宜设:置循环气化炉鼓风机!的压力、温度测量仪!表; —     4 】 宜设置《连续气化《炉进口饱和空气【温度及其《自动调节; — : :   ?  5  宜设置】气化炉进口蒸汽和出!口煤气的温度—及压力检测仪表;】  【   6 》 宜设置《两段炉?。上段出口煤气—温度自动调节; !    【 7  应设—置汽包水《位自动调节; !   》  8  》应设置循环》气化炉的缓》冲,气罐的高、》低位限位器》分别:与,自动控制机和煤气】排送:机连锁装置并应【设,报,警装置; !     9 【 应设置循环气【化炉的高压水罐【压力与自动》控,制,机连锁装置并应设报!警装置; 【     1】。0  应设置连续】气化炉的《煤气:排送:机(或热煤气直接用!户如直立炉的引风机!)与:。空气总管《压,力或空气鼓风机连锁!装,置并应设报警装【置,;  】  : 11  应—设置当煤《气中含氧量大于1%!(体积)或》电气滤清器的绝【缘箱:温度:。低于规定值、或电气!滤清:器出口煤气压力下降!。到规定?值时能立即切断高】压电源装置并—应设报警装置;【  【   12》  :应,设置连?。续,气化炉的低压煤气总!。管压力与煤气排【送机连锁装置并【应设报警装置; !     1!3  应设置—气化炉的加煤的自动!控制、除灰加—煤的相互连锁及【报警装置; 】  《   1《4  循环气化【系统应?设置:自动程序控制—装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