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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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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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本章适用》于煤:的干馏制气》、煤的气化制气与】重、轻油催化裂【解制:气及天然气改制等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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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各制】气炉型和台数—的选择应根据制气】原料的品种供气【规模及各种》产品的市《场需要?按不同?炉型的特点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1?.3 制气—。车间主要《生,产场:所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等级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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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制气车间的“【三废”处理要—求除应符合本—章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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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各类制气炉型!及其辅助设施—的,场地布置除》应符合本章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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