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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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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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本,章适用?于煤的干馏制气【、煤的气化制气与】重、轻油《催化裂解制》气及天然气改制等】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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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各【制气炉型和台—。数的选择应根据制气!原料的品种供气规模!及各种产《品的市?场需:要按不同炉型的【特点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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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制—气车间主要生—产场所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等级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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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制气《车,间的“三废”处理要!求除:应符合?本章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1.5 —各类制气炉型及其辅!助设施的场地布置】除应符?合本章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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