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弱电线路布线—系统
》。
《
:。
26.1 — 一:般规定
!
26.1—.1 《本章可适《。用,于民用?建筑:。内、外弱电线路布线!系,统的管?道、桥架、》导管、?线缆:敷,设和配线设施的【设计
】26.1.2 【 弱电线路》布线系统包括用地】红线内园《区综合管《道、园区配线设【施、建?筑物引入管道、建筑!物内配线管网和建筑!物内配线设施
!
:
26.1.—3 弱电》线路布线《系统应避免因—电磁场、环境温度】、外部热源》等,因,素对弱电线路布线系!统,传输质量带来的【影,响并应?防止在敷设过程【。中因受撞《击、振动、线缆自】重和建?筑物:变形等?各种机械应力带来的!损害
【
26?.1:.,4 ?弱电线路《布,线系统的地下—。。综,合管线、《。园区配?线设施?、建筑物引入管【道、建筑物内配【线管网和建筑—物内配线设施应【。与建筑工程同步建设!
26】.1.5 弱【。电线路?布线系统中》信号传输、供电【及控制?线路:为交流2《5V或直流6—0V及以下时—宜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300V/ 30!0,V,的铜芯绝缘》电缆;当《布,线系统为交流50V!以上或直《流120V以上时】。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3—00:V/ ?500V的铜—芯绝缘电缆采—用,交流220V—/380V》的供:电和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4】50V/ 7—5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0. 6kV】/ 1kV铜芯【电缆
【
26.《1.6 》弱电系统《设备信号传》输、供电和控制【等线缆在正常环【境的室内《场所:采用穿导管》或在:封,闭式槽盒内》。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弱《电系统线缆穿导【管敷:设时可?采用绝缘导线—、电缆或光》缆;在?槽盒内敷设时宜采用!。电缆或?光缆;?。
》
2 供!电线路为交流2【20V/ 》380V《电压:时其线缆应独立穿导!管或:在槽盒内敷》。设;
! 3 》 广播信号传输线路!为交流7《0,V或100V及以上!电压时其《线缆应独立穿导管或!在,槽盒内?敷设;
! 4 有线!电视信号传输与【。供电线路为交—流60?。V电压时其线缆应】独立:穿导管或《槽盒内敷《设;当?与其他?不同交流《电压等级线缆共【用同一槽盒时—应分别加《金属隔板敷》设,;
】 5 》 信号传输、—供,电和控制《线路为交流25V】以上、50V及【以下或直《流6:0V以上《、12?0V及以《下,电压:。。时其线缆应》独,立穿导管或在槽【盒内敷设;当受条件!。限,制,。需,要与其他电》压等级线缆》共,用同一槽《盒时应分别加金【属隔板敷《设;
《
6! 信号传输、【供电和?控制线路为交流【25:V及以下或直流6】0V及?以下:电压时其线缆可共】穿同一导管或在同】一槽盒内敷设;
】
?
7 】 当系统线缆受外界!电磁场?干,扰严:重或弱?电,系统自身供》电、信号传输和【控制电缆存在—相,互干扰时其导—管或槽盒《内可采用屏蔽—。型电缆等抗干扰保】护措:施
》
26.1.7 ! 弱电线路》。线缆采用导管、槽】盒敷设时应》满足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布线?分类等要求并符合】表26.1.7【的规定
【
26《。.,1.8? 弱电线路布线】系,统,中线:缆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室外!穿导管暗敷设线【缆应采?用防水型电缆—或光缆;
【
? 2》 住宅建筑室内】穿导管敷《设线缆应采用燃烧性!能分:级不低于B2级的电!缆或光?缆;
?
!3 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场所和?重要的公共建筑内弱!电系统线《缆的燃烧《性能指标应符合【本标:准第13.》 9节的规定
!
:
26.1》.9 《弱电线路布线系统电!缆、电气导管—、金属桥架(槽盒)!在穿越每层楼板【、隔墙及防火卷帘】上方的防火分隔时其!孔,隙,应采:用不低于建筑—构,。件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