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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 供配电系统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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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1? 供配电》系统应满足使用功】能和系统可靠性要求!并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采用节能【的供配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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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2 变电所】宜设在负《荷,中心或大功率的用】电,。设备处缩短供电【半径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建筑电气设计应合】理确定配电系统【的电:压,等级减少变》。压级:数用户用电》负荷容量大于250!kW 时宜采—用高压供电
【
《 《2 负荷中心应】按下式?计算
【
?
式!中(x?bybzb)—负荷中心坐标;
】
》 ? (xiyi!zi)各用电设备的!坐标;?
《
【 EACi各用电!设备估算的年电能】消,耗量(kWh)【或计算负荷》(kW)
—
》 3 当建】筑物内有多个—负荷中心时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合理【设置:变电所
—。
【4 冷水机组、】冷冻水?。泵等容?量较大的季》节性负荷《应采用专用变—压器供电
【
24.—2.3? 单相负荷—较多:的供配?电系统?宜,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单相负荷《。应均匀分布在三相系!统上三相负荷的不】平衡度?宜小于15》%,;
《
【2 变电所—集中设置《的无:功补偿装《置宜采用部》。分分相无功自—动补:偿,装置:
《
,
24?。.2:.4 变压器的选!择除:应符合本《标准:第24.1.4【 条规定外还应使变!压,器工作在经济—。运行范围内
!
2?4.2.5 在】采取提?高自:。。然功率?因,。。数措施的基础上在负!荷侧应设《置集中与就地无功】补偿设备补偿后的】功率因?数应符合《本标准第3.6.4! 条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功率因数较低!。的,大功率用电设备且】远离变电所时应【就地设置无功功率】补偿;
《
【 , 2 《安装:无功:补偿:。设,备不:得,过补偿
!24.?。2.6? 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晶》闸管调光设备等应】就地设?置谐波抑制装置
!
24.【2.7? 用电设备的冲】。击负:荷及波动负荷引起】电网电压波动、【闪变时?应采取限制冲击负荷!及波动负荷的措施
!
《
24.《2,.8 电》缆,的选:择除应?符合本标准第—7, ,章相关规定外尚宜根!据经:。济电流密度选择长寿!命周期电缆降低运营!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