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 呼叫》信号系统设计
】
—17.2.》1 呼叫信—号系统宜由主机、】呼,叫分机?、信号传输、呼叫】提示等单元组—。成
》
:17.2.》2 医《。院病房?护理呼叫信号—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根据医院的规—模、医护标》准的:要,求在医院病房—区,宜设置护理呼叫信号!系统:。
?
,
2 !护理呼叫《信号:。系统应按护理区【及医护责任体系划分!为若干信号管—理单元各管理—单元主机应设在本单!元护士站
【
3】 , 护理呼叫信号系】统呼叫分机》单元应?使用50《。V及以下安全电【压
! :4, , 护理呼叫信—号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
— 《 1:)应随时接收患者呼!叫准确显《。示,呼,叫患者床位》。号或房间号;
【
?
! 2)当患》者呼:。叫时护?士站应有《明显的声、光提示】病房门口《宜具有?光提示走廊宜—具有提?示显示屏;
—
! 3》),多,。路同时呼叫时能对】呼叫者逐一记忆、】显示检?。索可:查;:
:
?。
? 4)】特护患者应具有优先!呼叫权;
【
! 5?)病房卫生间—的呼叫在主机处【应具有紧急呼叫【提示;?
! , 6)对【医护:人,员未做临床处—。置的患者呼叫其提示!信,号应持续保》。留;
】 】7)具有医护人员与!。患者双向通话功【能,的系统宜《限定:最长通话时间—对通:。话内容宜能录—音、回?。放;
! 《 8)危—险禁区病房或—隔离病房宜具备现场!图像显示功能并可在!护,士站对分机呼叫【复位、清除;
【
:
】。 9)》宜,具有护理《信,息自:动,记录功能;
】。
》 10)!宜具有故障自检功能!
—17:.,2.:3 医《。。院候诊呼叫信号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医院门—诊区的候诊室、检】验,。室、放射科、药【局、:出入院手续办理【处等宜设置》候诊呼?叫信号系统
】
》。 2 设置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的医院》。候诊呼叫《。信号系统《应与HIS联网设】置出诊席虚拟叫【号器实行挂号、【候诊、就诊一—体化管理和信息【统计及?数据分?析
—
《。 3: 候诊呼叫信【号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就诊《排队应以《科室初诊、复—诊、指定医生就诊等!分类录入自》动排序;
》。
! 2)随【时,接受医生呼叫—。并应在候诊区的【主显示?屏上准确显示候诊】号及:就诊席号;
】。
《 ? 《3)当多路同时呼】叫,时,宜逐:一记忆、记录—并按录入排序分【。类自动分诊;
!
》。 , , : 4)分》诊台可对候诊厅语音!提示:音量可调应保证有】效,提,示;
—
《 —5)诊室《分机与分诊台主【机可双向通话;
!
《 《。 6)诊【室门口?宜设:置提示分屏;
!
《 7】)有特殊医疗—工艺要?求科室的《候诊宜具备图—像显示功能
!
17.2.4】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宜设置呼叫》信号系统
!
17.2》.5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呼叫】。信号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呼叫信号系统—应按看护《区及看?护责:任体系?划分为若干信号管理!单元:各管:理单元的呼叫主机】应,设在看护服务站【
?
2 ! 呼叫分机单—元应使用50V【及以:下安:全电:压
【 《3 呼叫》信号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呼叫?主机应随时接受【居住者呼叫准确显】示呼叫者号或房间】号;
《
【。 : 2)当—有呼叫时看》护服务站呼叫主机上!应有声、光提示【寓所门口宜有光提示!走廊宜?有显示屏《备,忘,提示;
【
: ? 3)【应允许多路》。同时呼叫对呼叫者逐!一记忆、显》示检索可查;—
:
:
? : 4—)特护老年人应设】置优先呼叫》权;
】 《 《5)寓所卫生间的】呼叫应在主》机处有紧急》呼叫提示;
】
【 6)对看护!人员未做临》场处置的呼叫其【提示信号应持续【保留;
—
》。 7【)具有看护人员与】居住者双向通话【功能的系统宜限定】最长通话时间对通】话内容?宜能录音、回—放;
】 — 8)宜具有看】护信:息自动记录功能【;
《
【 9)宜具有!故障自检《功能
】 , , , 4 呼叫信号】。系统除?应具备有线》呼叫:信号设施《外还可设置》园区范围内无线追】踪定位寻叫设施并应!具备:在园:区范围内无线追踪定!。位、:呼叫和双向》通话的功能》
《
17.2.6】 营业厅呼叫信号!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电信【、邮政、《。。银,行及水、电、燃气】、供暖等营》业厅、仓《库货场提《货,处等场所宜设置【营业厅呼叫》信号:系统
—
《 2 营业【厅呼叫信号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客户【排,队应:按普通客《户、贵宾客户分类录!。入自:动排序;
!
】 2:)随:时接:受柜:员呼叫应《准确显示客户号和接!受服务的《窗口号;
【
【 《3)当多路同—时呼叫时《宜逐一记忆》、,记录并按录入排【序分类自动分派;
!
:
:
《 《 4)?呼叫方式的选取【应保证?有效提示《和营业环境的肃静;!。
:
】 5》)宜:具有客户对柜员服】务评价?的功能
》
1》7.2.7 电】梯多方通《话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电梯轿!厢(轿顶、井道底坑!)、电梯机房、物】业,。管理室或《消防控制《室宜设置电梯—多方通话系统
】
【 2 《系统宜由管》理主机、《分机和传输线路组成!
】 3? 电梯《多方通话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系统设置的通!。信终:端均:应具有多方通话【功能;?。
! , ? 2)系统应具【有确定?呼叫者地《址,的功能;
!
: ? , 3)》当呼叫繁忙时应能呼!叫保持及等》待,。;
《
》 ? 4)当—多路同时呼叫—时应能逐一记忆【、可查
—
4】 当建筑》物内的?消防电话为》多线制调度主机时也!可,用消防电话替代【电,梯多方通话系—统
?
【 5 当电梯轿】厢、:电,梯机房、物业管【理室内设有》互拨的电《话分:机时可不再》设置本系《统
:。
17.2!.8 公共—求助呼叫信号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无障】碍卫生间应设置【公共求?助呼叫信号装置【
《
,
》2 停车》库无:。障碍车位宜设置公】共,求助呼叫信号装置】
》
: 3《 :系统:主机宜设于物业【管理室或消防控制室!
】 4 公共【。求助呼叫信号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无障碍卫生【间当采用求助按【钮,方,式时求助按钮应设于!厕位或洗《手位伸?手可及处;》求助按?钮宜按高、低—位分别设置高—位按钮底边距—地0.8m》~1.0《m低位按钮》。底边距地0.4【m~0.5m;
!。
》 — 2)?系,统应具有确定求助】。。地址的功能;—
?
:
: 3】)无:障碍卫生间门口【应设置声光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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