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2 ? 呼叫信号系统设】计
?
,
17.2!。.1 呼叫—信号系统宜由—主机、呼叫分—机,、信:号传输?、呼叫提示等—单,元组:成
《
,
17.2.2 ! 医院病房护—理呼叫信《号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根,据医院的规模、医护!标准:的要求在医院病房】区宜设置《护理呼叫信号系【统
?
【 2: , 护理呼叫信号系统!应按:护理区及医》护责任体系划分为若!干信号管理单元【各管理单元主机应设!在本:单,。元护士站
【
— 3 《护理呼叫信号—系统呼叫分机单元】应使用50V及以】下安全?电,。压
【 4 护】理呼叫?信号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 《 1)应随【时接:收患者呼《叫准确显示呼叫患者!床位号或房间—号;
?
! : :2)当患者》。呼叫时护士站应有】明显的声、》光提示病《房门口宜具有光提】示,走,廊宜具?有提示显示屏;【
?
《。 , 》 3)?多路同时呼叫时能对!呼叫者逐《一记忆、显示检索】可查;
《
【 ? , 4)特护患【者应具有优》先呼叫权《;
! —5)病房卫生间【。。的呼叫在主机—处应具有紧》急呼叫提示》;
【 , , : ? 6)对《医护人?员未做?临床处置的患者呼】叫其提示信号应持续!保留;
【。
【。 7)具有医】护人员与患者—双向通话功能—的系统宜限定最长】通,话时间对通话内容】宜能录音、》回,放;
】 , 8)!。危险禁区病房或隔离!病房宜具备》现场图像《显示:功能并可在护士【站对分机呼叫—复位、清除;
】
《 ? 《 9:)宜具有护理信【息,自动记?。录功能;《
《
: 1!0)宜具《有故障自检功—能
1】7.2.3 医】院,候诊呼?叫,信号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医!院门:诊区的?候诊室、检》验室、放射科、药】局、出入院手续办】理处等宜设置—候诊:。呼,叫信号?系统
—
? ?2 设置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的医院候诊呼】叫信号系统应与【。HIS联网设—置出诊席虚拟—叫号:器实行挂号》、候诊?。、就诊一体化—管理:和信息统计及数据分!析
》
: , ?3 候诊呼叫信】号,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就诊排队应以科室】初诊、复诊、指定医!生就诊等分类录入自!动排:序;:
,
》 【 2)?随时接?受医生呼叫并—应在候诊区的主显示!屏上准确显示候诊号!及就诊席号;
】
— 3【)当多路同时呼【叫时宜逐一记忆、记!录并按录《入排:序分类自动分—诊;
—
— 4)分诊】。。台可对候诊厅语音】提,示,音量可调《应保证有效提示;
!。
— 》 5)诊室分机】与分诊台主机—可双向?通话:;,
! , 《6)诊室门口—宜,设置提示分》屏;:
?
! 7)有》特殊医疗工》艺要求科室的候【诊宜具备图像显示功!能
?
17.2.!4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宜:。设置:呼叫:信号系?统
?
17—.2.5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呼叫信—号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呼:叫信号系统应按看】护区及看护责任【体系划分为若干信】号管理单元各—管理单元的呼—叫主机应设在看【。护服务站
—
— 2 呼—叫分机单元》应使用?50:。V及以下安全电压】
》
3 【 呼叫信号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1)呼叫主机应随时!接受居住者呼叫准确!显示呼叫者号或房间!号;
》。
:
, 】2)当有呼叫时看】护服务站呼叫主【机上:应有声、光提示【寓所门口宜有光提】示走廊?宜有显示屏》备忘提示《;
【。 , ? 3)应允许!多路同时呼叫—对呼叫者逐一记【忆、显示《检索可查;
—
:
《 4)!特护老年人应设置优!先呼叫?权;:
?
【 : 5)寓所卫生间!的呼叫应在主机【处有紧急呼叫提示;!
,
》 》 6)对看护人!员未做临场处置的】呼叫其提示信号应】持续保留;
】
? 》 ?7)具有看护—人员与?居,。住者双向通话功能】的系统宜限》定最长通《。话时:间,对通话内《容宜能录音、回放】;
】 【8,)宜具有看护信息】自动记录功》能;
《
!。 9)宜—具有故障《自检功能
【
》 4 呼—叫信号系统》除应具备有线—呼叫信号《。设施外还可设置【园区范围内无线追踪!定,。位寻叫设施并应具】备在园区范围内无】线追踪定位》、呼叫和双向通话】的功能?
《
17.2.【6 ?营业:厅呼叫信号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电信【、邮政、银行及【。水、电?、燃气、《供暖等?营业厅、仓》库货场提货处等【场,所宜设置营业—厅呼叫信号》系统
《
:
2 !营业厅呼叫信号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客户排队应按普!通客户、贵宾客户分!类录入自动排—。序,;
! : 2)随【时接受?柜员呼叫应准确【。。显示客?户号和接受服务的】窗口号;
】
【。 3《)当多路《同时呼叫时宜逐【一记忆、记》录,并按录入排序—分类自动分派;
!
:
! ,4)呼叫方式的【选取应?保证:有,效提示和《营业:环境的肃静》;
—
】。。 ,5)宜具《有,客户对柜员服务【评价的?功能
《
1》7.2.7》。 电梯《多,方通:话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电梯轿】厢(轿?顶、井道底坑)【、电梯机房、物【业管:理室或消防控制【室宜设置《电梯多?方,通话系统
》
— 2 系统】宜由管理主机、【分机:。和传输线路组—。成
?。
— 3 电梯多】方通话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系统设【置的通信终端—均,应具有?多,方通话功能;
【
【 ? 2)系统应】具有确定《呼叫者?地址:的功能;
】
— 3)当【呼叫繁忙《时应:能呼叫保持及等待】;
! —4):当多:。路同时呼叫时—应能逐一记忆、可】查
—
4— 当建筑物内的】消防电?。话,为多线?。制调度主《。机时也可用消防电】话替:代电梯多方通话【系统
《
】5, 当电《梯轿厢、《电梯机房、》物业:管理室内设有互拨】的电话分《机时可不《再设置本系统
】
?
17.2》.8 ? 公共求《。助呼叫信号》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无障碍卫生间应】。设置公共求助呼【叫信号?。装置:
《
》 2 停车库无】障,碍车位宜《设置公共《。求助呼叫信》号装置
】
3 】系统主机《宜设于?。物业:管,理室或消防控制室
!
!4 公共》求助呼叫信号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1】)无障碍《卫生:间当采用求助按【钮方:式时求助按钮应设于!厕位或洗手位伸手】可及:处;求?助按钮宜按高—、,低,位分别设置》高位按钮底边距地0!.8m~1.0m】。低位:按,钮底边距地0.4m!~0.?5m;
》
— 2【。。)系统应《具有:确定求助地址的功能!;
!。 : 3)—无,障碍卫?生间门口应》设,置声光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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