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 呼叫信号】系统设计
!
17》.2.1《。 呼叫《信,号系统宜由》。主,机、呼叫分机—、信:号传输、呼》叫提示等单元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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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2 : 医院病房》护,理呼叫信号》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根据医院】。的规模、医护标准的!要,求在医院病房区宜设!置护理呼叫》。信号系统
【
》 :2 护理呼叫信】号系:统应按护《理区:及医护责《任,体系划分为若干【信号:管,理单元各管理单【元主机应《设在本单元护士站
!
:
? 《3 : 护理呼叫信号系统!呼,。叫分机?单,元应使用50V及以!下安全电压
!
? : 4 《护,理呼叫信《。号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
《 1!)应随时接收—。患者呼叫准确显示呼!叫患者床位号或【房间号?;
【 《 2)当患者!呼叫时护《士站应有明显的声】、光提示病房门口宜!具有光提示走—廊宜具有提示显示】屏;
【
》 3)—多路同时呼叫时【能对呼叫者》逐一记忆、显示检索!可查;
【
,
, 4!)特护?。患者应具有优先呼叫!权;
! 5)!病房卫?生,间的呼叫在》主,。机处应具有紧急呼叫!提示;
—
? 》 6《)对医护人员—未做临床《处置的患者呼—叫其提示《信号应持续保—。留;
! — 7)?具有医护人员与【患者双向通话—功能的系统宜限定】最长通?话,时间对通话内—容宜能录音、—回放;
【
《 , 》8)危险禁区病【房或隔?离病房宜具备现【场图像显《示功能并可在—护士:站对分?机呼叫复位、清除】;
—
!。9):。宜具:有护理信息自动记】录功能;
》
,
【 《 10)宜具有故】障自检?功能
?
1—7,.2.?3 医《院候诊呼叫信号【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医院门诊区的候【诊室:、检验室、放—射,科、药局、出入【院手续办《理处等宜设置—候,。诊呼叫信《号系统
【
? 2 设【置,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的医院候!诊呼叫信号系统应与!HI:S,联网设?置出诊席虚拟叫【号器实行挂号—、,候,诊、就诊《一体化管理和信息统!计及数据《分析:
【 3 候诊】。呼,叫信号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就:诊,排队应以《科室初诊、复诊、指!定医生就诊等分【类录入自动排—序,;
:
】 : : 2)随时接受医】生呼叫并应在候【诊区的主《显示屏上准》。。确显示候诊》号及就诊席号;
!
【 3)【当多路同时呼叫时】宜逐一记忆、—记录并按录入排序】分类:自动分诊;》
》
【 4?)分诊台可》对候诊厅语音提示音!量可调应保证有效提!。示;
!。 》 , ,5)诊室《分机与分诊台主【机可双向通话;【
,
《
》 6)—诊,室门口?宜,。设置提示分屏;【
! 《。 7)有《特殊医疗工》艺要求科《室的候诊宜》具备图像显》示功能
【
,
,17.2《.4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宜设:置呼叫信号系统
】
17【.2.?。5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呼叫信号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 1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呼叫信号—系统应按《看护区及看护责任体!系划分为若干—信号管理《单元各管理》。单元的呼叫主—机应设在《看护:服务站
—
:
: , :2 ?呼叫分?机单元应使》用50V及以下【安全电压
!
3 呼!。叫信号?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呼叫主—机应随时接受居住者!呼叫准确显示—呼叫者号或房间【号;
《
》 2】)当有?呼,叫时看?护服务站呼叫主机】上应有声、光提示寓!所门:口宜有光提》示走廊宜有显示屏】备忘提示;》
【 ? : 3)应允许多】路同时呼叫对呼叫】者逐一记忆、显【示检索可查》;
—
— 4)特—护老年人应设—。。置优先?呼叫权;
》
》 — 5?)寓所卫生间的【呼叫:应在主机处有紧急呼!叫提示;《
】 》 6)对《。看护:人员:未做临场处置的呼叫!。其提示信号应—持续保留;》
《
? 》 7)具》有看护人员与居【住者双向通》话功能?的系统宜限定最长通!话时间?对通话内容宜能录音!。、回放;
】
! 8)宜具有看【护信:息自动记录功能;】
】 : ? 9)宜具有故障】自检功能
【
— 4 呼》叫信:号系统除应》具备有线呼叫—信号设施《外还可设置园区范】围内无线《追踪定?位寻叫设施并应【具备在园区范—围内无线追踪定位、!呼,叫和双向通话—的功能
【
17.2.【6 营业厅呼叫信!号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电信、邮政、银行】及水、电、燃气、供!暖等营业《厅、仓库货场提货处!等场所宜设置—营业厅呼叫信—号系统
【
? 2《 营业厅呼叫【信号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1】)客户排队应按【普通客?。户,。、贵宾客户》分类录入《。自动:排序;
《
】 2)随】时,接受柜员呼》叫,应准确显示客户号】和接受服《务,的窗口号;
!
! 3)当多路同【时呼叫时宜》逐一记忆、记录并】按录入排序》。分类自动分派;
】
,
,
!。 4)呼叫方式的!选,取应保?证有效提示和营【业环境的肃静;
!
《 5!)宜具有客户—。对柜员服《务评价?的功能
】
17.2.7【 电梯多方通话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电梯轿厢(》轿顶、井道底坑)】、电梯机房、物业】管,理室:或消防控《制室宜设《置,电梯:多方通?话系统?
,
:
《 2 —系统宜由《管理主机《、分机和传》输线路组成
—
】 3 电梯多方】。通话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系统设】置的通信《终端:均应具有《多方通话功能;
!
】 ? 2)系统应具【有确定?呼叫者?地址的功能》;
—
【 3)当呼叫繁忙!时应能呼叫》保持及等《待;
】。。 【 4)当《多路同时呼》叫时应能《逐一记?。忆、可查
—
》 4 当【建筑物?内的消防《电话为?多线:制调:度主机时《也可用消防》。电话替代电梯多方通!话系统
】
《 5 《当电梯轿厢、电梯】机房、物《。业管理?室内设有互拨的电话!分机时可不再设【置本系统
】
17.2—.8 ? 公共?求助:呼叫信?号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无障碍】卫生间应《设置公?共求:助呼叫信号装—置
《
2 ! 停车库无障碍车位!宜设:置公共求《助呼:叫信号装《置
《
》。 3 系—统主机宜设于—物业管理室或消防控!。制室
《
,
《 : 4 公共求【助呼叫信号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无障碍卫《生,间,当采:。用,求助按?钮方式时求助—按钮应?设于厕位或》洗手:位伸手可及处;求】助按钮宜按高、低】位分:别设置高位按钮【底边距地0.8m】~,1.:0m低位按钮底边】距地0.4m~0】.5m;《
,
》 ? : 2《)系统应具有确【定求助地址的功能;!
》
: , , 《 3)无障》碍卫生间门口—应设置声《光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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