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17.【2  呼叫信号【系统设计 — —17.2.1  】呼叫:信号系统宜由主【机、呼叫分机—、信号传输、呼叫提!示,等单:元,组成: —17.2.》2,  :医院病房护理—呼叫信号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根据医】院的规模、医—护标:准的:要求在?医院:病房区宜《。。设置护理呼叫—信,号,系统: ?  《   2  —。护理呼叫信》号系:统应按护理区及医】护责:任,。体系划分为若干信号!管理单元《各管理单元主机应】设在本单元护士【站 《     3 ! 护理呼叫信—号系统呼叫》分机单元应使用【50V及以下—安全电压 】     4【。  护理呼叫—信号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 《     》 , , 1)应《随,时接收患者》呼叫准?确显示呼叫患者【床位号或房间号【;   !      2)】当患者呼叫时护士站!应有明显的声、光提!示病:房门口宜具有—光提示走廊宜具【有提示显示屏—; :    】     》3)多路《。同,时呼叫时《能,对呼叫?者逐一记《忆、显?示检索可查》; 《。。 ,       】  4?。。)特护患者》应具有优先呼叫【权; 】    《。    5)病【房卫生间的呼叫在主!机处应具有紧急呼】叫提示; —    【   ?  :。6)对?医护人?员,未做临床处置的患】者呼叫其提示信号应!持续保留;》。 —  :      7【。)具有医护人员与患!者,双向:通话功能的系统宜限!定最长通话时间【对通话内容宜能【录,音、回放; !    》     8)【。危险禁区病》房或隔离病房宜具备!。现场图像《显示功?能,并可在护士站—对分机呼《叫复位、清除—;, , 》。      —  9)宜具有护理!信息:自动记录功能; 】    】。   ?  1?。0)宜具有故障【自检功能 》 17.】2.3 《。。 医院候诊呼叫信】号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医院门诊区】的,候诊室、检验室、】放射科、药》局、:出入院手续办理处】。等宜设置候诊呼【叫,信号系统 !     2  】设置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的医院候】诊呼叫信号》系统:应,与HIS联》网设置?出诊席虚拟叫号【器实行挂《号,、候诊、就》诊一体化管》理和信息统计及数】据,分析 —     —。3  候诊呼—叫信号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就《诊排队?应以科室初》诊,、复:诊、指定医》生就诊等分类录入】自动排序; 】     【  : , 2)随时接—受医:生呼叫?并应在?候诊:区,的主显示屏上准确显!示候诊号及就—诊席号?;   !  :。   ? 3)当多路同【时呼叫时《宜,逐,一记:忆、记?录并按录《入排序分类》自动分诊;》    !。     4)分诊!台可对候诊》厅语音?。提示:音量可调应保—证有效?提示; 】   ?      5【)诊室分《机与分?诊台:主机可双向通—话; 《 ?  :。   ?    6)诊室】门,口宜设?置提:示分屏;《   】   ?   7)有特【殊医疗工艺》要求科?室的候诊宜具备图】像显示功能 — , : 1?7.2.《4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宜设【置呼叫信号系统 】 《 17.2.5【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呼叫信号—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呼叫信号!系统:应按看护《区及:。看护责任体系划分为!若干信号管》理单:元各管理单元的呼】叫,主机应设在看护服】务站 】    2  呼】叫分机单《元应使用5》。0V及?以,下安全电压 ! :    3 — 呼叫信号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呼叫主—机应随时接受—居住:者呼叫准确显示呼】叫者号或《房间:号; —   《     》 2:)当有呼叫时看护】服,务站呼?叫主机上应有声、】光提示寓《所门口宜有光提示走!廊宜有显示屏—备忘提示;》   】      —。3,)应允许多》路同时呼叫对呼叫者!逐一记忆、显示检】索可查; !  : ,   ?   4)特护老】年人应设置优先【呼叫权; 》   【  :    5)寓所卫!生间的呼叫应—在主机处有紧—急呼叫?提示;? —  :      6)对!看护人员未做临场处!置的呼叫其提示信】号应持续《。保留; 》 ?  :      — 7)具有看—护,人员与居住者双【向通话功能的—系统宜限定最—长通话时《。间对通?话内容宜能录音、回!放; 》       !  8)《宜,具有看护信息自【动记录功《能;: ? ,        ! 9)宜具有故障】自检:功能 ? : :    《。 4:  呼叫信号系【统除应具《备有线呼叫信号设】施外还?可设置园区范围内无!线追踪定位寻叫设施!并应具备在园—区范:围内无线追踪—定位、呼叫和双向】。通话的功能》 》 17.2》.6 ? 营业?厅呼叫信号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电信:、邮政?、,银行及水、电—、燃气?、供暖等《营业厅、《仓库货场《提货:处等场所宜设置营】业厅呼叫信》号,系统 》 ,  ?   2  营业】厅,呼,。叫信号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客户排》队应按?普通:客户、贵宾客户分类!录入自动排序; ! 《     》   2)随时【接,。受柜员?呼叫:应准:。确显示客《户号和接受》服,务的窗口号; !     【  :  3)当多路同】时呼叫时宜逐一记忆!、记录?并按:录入排序《分类:自动分派; —  — ,   ?   4)呼叫【方式的选取》应保证有效提示【和营:业环境的肃静; 】。 ,  》   ?    《。5)宜具《有客户?对,柜员服务评价的功能! 》 17.2.7 】 ,电梯多方通》。话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电梯轿厢(【轿顶、井道底坑【)、电梯机房、物业!管理室或消》防控制室宜设置电】梯多方?通话系统 】    》 2  系统宜由管!理,主机、分《机和传?输线路组成 —  —  : 3:  电梯《多方通话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1)系统设置的!通信:终端均应《具有多方通》话功能; 】 :        2!),。系统应具有》确定呼叫者地址【。的功能; !     》    3)当【呼,叫繁忙时应能呼叫保!持及等待; 】       ! , 4)当多路—同时呼叫时应—能逐一记忆、可查】   】  4  当建筑物!。内的消防电话为多线!制调度主机时也可】用消防电话替代电】梯多方通话》系统 ? ,     】5  ?当电梯轿厢、电梯】。机房、物《。业,管理室内设有互拨的!电话分机《时,可不再设置》。本系统 》 , 1《。7.2.《。8  公共求助呼叫!信号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无?障碍卫?生间应设置》公共求助呼》叫信号装置 【 : ,   ?  2  》停车:库无障碍车》位宜:设置公共求》助呼叫信号装—置 【    3  【系统主机宜设于物业!管理室或消防控【制室  !   4  —公共求助呼》。叫信号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无!障碍卫?生间当采用求助【按钮方式时》求助按钮应设于【厕位或洗手》位伸手可及处;求助!按钮宜按高、低位分!别设置高位》按钮底边距地0【.8m~1.0m】低位按钮底》边距地?0.4m~0.【5m;?   】。      2【。)系统应具有确定求!助地址的功能; ! 《       【 3)?。无障碍卫生间门【口应设置声光—报警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