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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呼叫信号系统】设计: 1!7.2.1 — 呼:叫信号?。系统:宜由主机、》呼叫分机、信号【传输:、呼叫提示等单【元组成 — 17》.2:.2  医》院病房?护理呼叫信》号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根据医院的】规模、医护标准【的要求?在医院病房区—宜设置护理呼叫信号!系统  !  : ,2  护理呼叫信号!系统应按护理—区及医护责》任体系划《分为若?干信号管《理单元各《管理单元主机应设在!本单元护士站— ? :。     3  护!理呼叫?信号系统呼叫分机单!。元应使用50V及以!下,安,全电压 — ,     4 】 护理呼叫信号【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    《     1)应随!时接收患《者呼:叫准确显示》呼叫患者床》。位号或房间号; 】。     !    2)当【患,者呼叫时护士站应】有,明显的?声、光提示病房门】。口宜具有光提示走廊!。宜具有提示显示屏;! 》       【  3?)多路同时呼—叫时能对呼叫者逐】一记忆、显示检【索可查; 》。。     !    4)特护患!者应:具有:优先呼叫权;—    !     5)病房!卫,。生间的呼叫在—主机处应《具有紧急呼叫提示;! 》         !。6,)对医护人员未做临!床处置?的患者呼叫》其提示信号应持【续保留; !      —   7)具—有医:护,人员:与患者双向通话【功能的系统宜—限定最长通话时【间对通话《内容宜能录音、回】。放;  !       【8,。)危险禁区》病房或隔离病房宜】具备:现,场图像?显示功能并可—。在护:士站对分机》。呼叫复位、清除; !    】  :   9)》宜具有护理信息自】动记录功《能;  !   ? ,  : 1:。0,)宜具?有故:障自检?功能 《 17—.2.3  医院】候诊呼叫《信号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医院门诊—区,。的候诊?室、检?验室:、放射科、》药局、?出入院手续办—理,处等:宜设置候诊呼叫信】号系统? :  》   2《。  设置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的医院】候诊呼叫信号系【统应与H《IS联网设置出【诊席虚拟叫号器实】行挂号、候诊、就诊!。一体:化管理和《信息统计《及,。数,。据分:析   !  3  候诊【呼叫信?号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就诊排队应以科室初!诊、复诊《、指定医生就诊等分!。类录入?。自,。动排序;《 ? : ,        2!)随:时,接受医生《呼叫:并应在候《诊区的?。主,显示屏上准确显示候!诊号及就诊》。席,号; 】。   ?     3)当】。多路同时《呼叫时宜逐一记【忆、记录并按录【入,排序分类自动分诊】。; 【       【 4)分诊台—可对候诊厅语音提示!。音量可?。调应保证有效提【示; 】        5!。)诊室分机与分诊台!主机可双向通话【; :。 ,   —      6)】诊室门口宜》设置提示分屏; !     】    7)有特殊!医疗工艺要求科室的!候诊宜具备》图像显示功能 ! 17.2.】4 :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宜】设置呼叫信》号系统? 17】.2.5《。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呼叫信号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呼叫信号系【统应:按,看护区及看护责【任,体系划分为》若干信号管》。理单元?。各管理单元的呼叫主!机应设在看》护服务站 】 :    2  呼】叫分机单元应使【。。用5:0,V及以下安全电【压  】  : 3  呼》叫,信号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呼叫主机应随】时接受居住者呼【。。叫准确显示呼—叫者号或房间号;】  【       2】)当有?呼叫时看护服—务站:呼叫主机上》应有声、《光提示寓《所门口?宜有光提示》走廊宜有显示屏备】忘提示; 】      【   3)应允【许多:路同时呼叫对—呼叫者逐一记—忆,、显示检索可查; !     !    4》)特护老年人—应设置优先》呼叫权; 【       !  5)《寓所卫生间的呼叫应!在主机处有紧急【。呼叫提示; 【     】 , ,  6)对看护人员!未做:临场:处置的呼叫其提示信!号应持续保》留; 《 :       】 , 7)具有看护【人员与居住者双向通!话功能的系统宜限】定最长通话时间【对通话内容宜能【录音、回放;—。 : ,      】 ,  8)宜具有【看护信?息,自动:记录功能;》 —       【 9)宜具有—故障自检功能— ?    — 4  呼叫信【号系统除应具备【有线呼叫信号—设施外还可设置园】区范围内《。无线追踪定位寻【。叫设施并应具备【在园区范围内—无,线追踪?定位、呼叫和双向】通话的功能 — 17.】2,.6  营业厅【呼叫信?号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电信、邮!政、银行及水、电、!燃气、供《暖等营业厅》、,仓库货场提货处等场!所宜设?置营业厅呼叫信号】系统 —     —2,  营业厅呼叫【信,号,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客户《排队应按普》通客户、贵宾客户分!类录:入自动排序》; —     》。   ? 2)随时接受柜员!呼叫应准确》。显示客户号和接【受服务的窗口号【; : ? : ,    《  :。。。 3)当多》路同时呼叫时—宜逐一记《忆、记录并按录【入,排序分类自动分派】;,   】   ?   4《)呼叫方式的选取】应保证有《效提示和营业环境的!肃静; —      】   ?5)宜具有客—户对柜?员服务评价的—功能 ? , : , 17.《2.7?  电梯多方通话】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电梯轿厢(轿】。顶、井道《底坑)、《电梯机?房、物业管理—室,或消防控制室宜设置!电梯多?方,通话:。系,统 》     2  !系统宜?由管理?主机、分机和—传输线?路组成 【     3【  电梯多方通话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系统?设置的?通信:终,端均应具有多方通话!功能;? —       【。 2)系《统应:具有:确定:呼叫者地址的功【能;  !    《 ,。 , 3)当呼》叫繁忙时《。应能呼叫《保持及等待; 】  》 ,   ?   4)当多路】同时呼叫时应—能逐一记忆、可查】 —。 ,。   4  —。当建筑物内的消防电!。。话为多线制调度【主机时也可用消防电!话替:代电梯?多方通话系统 !  《 ,  5 《 当电梯轿厢、电梯!。。机房、物业》管理室内设有互【拨,的电话分机时可不再!设置本系统》 : 17.2】.8  《公共求助呼叫—信号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无,障,碍卫生间应设置公】共求助呼叫》。信号装置 !   ?  2  》停车:库无障碍车位宜【设置公共求》助呼叫?信号装置《 —   ? 3  系统主机】宜设于物业管—理室:或消防控制室 】     】4,  公共《求助呼?叫信:号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   ?  1)无障碍卫生!间当:采用求助按钮方式】时,求助按钮《应设于厕《位或洗手位伸手【可及处;求助按钮】宜按高、《低位分?别设置高《位按:。钮,底边:距地0.8m—~1.0m低位按】钮底边距《地0.4m~0.5!m;  !  :     2)系统!应具有确定求助【地址的功能; 【  —。      — 3)无障碍卫【生间门口应》设置:声,光报警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