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呼叫信号和信息发布系统
17.1 一般规定
17.1.1 呼叫信号系统包括病房护理呼叫信号系统、候诊呼叫信号系统、老年人公寓呼叫信号系统、营业厅呼叫信号系统、电梯多方通话系统和公共求助呼叫信号系统等。
17.1.2 信息发布系统包括公共场所的信息引导及发布电子显示系统、时钟系统等。
17.1.3 呼叫信号和信息发布系统宜采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形式组网。
17 呼叫信号和信息发布系统
17.1 一般规定
17.1.1 呼叫信号系统包括病房护理呼叫信号系统、候诊呼叫信号系统、老年人公寓呼叫信号系统、营业厅呼叫信号系统、电梯多方通话系统和公共求助呼叫信号系统等。
17.1.2 信息发布系统包括公共场所的信息引导及发布电子显示系统、时钟系统等。
17.1.3 呼叫信号和信息发布系统宜采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形式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