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公!共广播与厅堂扩【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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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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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 公共广播】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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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办?。公建筑、商店—。建筑、教《育,。建筑、交《通建:筑等宜设置业务【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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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星级旅馆、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建筑物宜设置背】景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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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有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要求的建《筑物应设《置应急广《。播或紧急《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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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 厅堂《扩,声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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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扩声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建】筑设计和建筑—。声学设?计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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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扩声:系,统的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建筑声学设》计同步进行并与其】他有:关专业?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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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除专用音【乐厅、剧院、—会议厅外其他场所的!扩声:系统:宜按多功《能使用要求设—置;
! 4 专【用的大型舞厅、娱乐!厅应根据建筑声学】。条件设置相》应的扩?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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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扩声系【统应保证听众—有足够的《声,压级声音清晰、声】场均:匀;
】 6》 扩声系统对【。服务区以外有人区域!不应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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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3 —下列场所宜设置扩声!。系统
! ,。 1 》最远听众距》离讲台大于1—0m的?会议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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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厅堂】容,积大:于1000》m3的多功》能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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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音《视频节目播》放需要扩声》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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