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 公共广播与厅堂】扩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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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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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 公《共广播?。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办公!建筑、商店建—筑、教育建筑、交通!。建筑等宜设置业务】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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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星级旅馆、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建《筑,物宜设置背》景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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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有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要求的建筑】物应设置应急广播或!紧急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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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 厅—堂扩声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扩,声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建《筑设计和建》筑,声学:设计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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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扩声【系统的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建筑声学设计】同步进行并与—其他有关《专业:密切配合《。。;
! , 3 除专用音乐!厅、:剧院、会议》厅外其他场所—的扩声系统宜按多功!。能使用?要求设?。置;
】。 ? 4:。 专用《。的大型舞《厅、娱?乐厅应根据建筑【声学条?件设置相应的扩【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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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扩声:。系统应保《。证听众有足够的声压!级声音清晰、声场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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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扩声系统对服务区】以外有人区域不【应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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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3 !下列场所宜设置【扩声系?统
! 1 》最,远听众距离》讲台大于1》0m的会议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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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厅堂容积大于【10:00m3的多—功能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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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其他音视频!节目播放需要—扩声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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