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 ,。公共广播与厅堂扩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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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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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 公共广】播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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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办公【建筑、商店建筑、】教育建筑、交通建筑!等宜设置业务广【播;
! ?2 星级旅—馆、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建筑物宜!设置背景《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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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有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要求的建【筑物:应设置应急广—播或紧?急广播
《。
1—6.1.2》 , 厅堂?扩声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扩声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建筑设计和建筑声】学设计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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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扩声系【统的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建?筑声学设计》同步进行《并与其?他有关专《业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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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除,。专用音?乐厅、剧院、会议】厅外其?他,场所的?扩,声系统宜按多—功能使用《要求设置《;
! 4 《 专用的《大型舞厅《、娱乐厅《应根据建筑声学条件!设置相应的扩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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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扩声—系统应保证》听众:有,足够的声压》级声音清晰、声场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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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扩声】系统对服务区以外有!人区:域不应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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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3 下》列场所宜设置扩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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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最远听众!距离讲台大于10m!的会议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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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厅堂容积大!于1000m3的多!。功,能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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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他音视频》节目播放需要扩声】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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