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 传输线路选择
15.8.1 当有线电视系统采用IP接入分配网时,传输线缆选用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由接入点端口至建筑物楼(层)配线箱之间的光缆宜采用G.652D光缆;
2 由楼(层)配线箱至用户配线箱/家居配线箱之间的光缆宜采用G.657A光缆;进入用户配线箱/家居配线箱的光纤应为1芯或2芯;
3 用户配线箱/家居配线箱至用户终端设备之间可采用光缆、同轴电缆和对绞电缆。
15.8.2 当有线电视系统采HFC接入分配网光纤到楼(层)(FTTB)时,传输线缆选用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由接入点端口至光节点端口之间的光缆宜采用G.652D单模光纤光缆;
2 由光节点端口至楼(层)配线箱的主干电缆宜选用75-9同轴电缆;楼配线箱至层配线箱的支干电缆宜选用75-7同轴电缆;层配线箱至用户配线箱/家居配线箱/用户终端的支线电缆宜选用75-5同轴电缆。
15.8.3 射频信号传输电缆宜采用特性阻抗为75Ω的同轴电缆;数字信号传输电缆宜采用六类及以上的对绞电缆。
15.8.4 同轴电缆的敷设长度若超过30m,宜调整配线箱的位置或改用大一级线径的同轴电缆。
15.8.5 对绞电缆水平敷设长度应符合本标准第21章和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