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348-2019 建标库

12.8  屏蔽接地及防静电接地

12.8.1  屏蔽接地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屏蔽接地可分为静电屏蔽体接地、电磁屏蔽体接地、磁屏蔽体接地三种系统,三种系统的接地电阻值不宜大于4Ω。

    2  屏蔽室的接地应在电源进线处采用一点接地。

    3  当电子设备之间采用多芯线缆连接时,屏蔽线缆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电子设备工作频率f≤1MHz时,其长度L与波长λ之比,即L/λ≤0.15时,其屏蔽层应采用一点接地;

        2)当电子设备工作频率f>1MHz时,其长度L与波长λ之比,即L/λ>0.15时,其屏蔽层应采用多点接地,并应使接地点间距离不大于0.2λ。

12.8.2  对于在使用过程中产生静电并对正常工作造成影响的场所,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

12.8.3  防静电接地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各种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金属工艺设备、容器和管道均应接地;

    2  移动时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器具应接地;

    3  防静电接地的接地线应采用绝缘铜芯导线,对移动设备应采用绝缘铜芯软导线,导线截面积应按机械强度选择,最小截面积为6mm2

    4  固定设备防静电接地的接地线连接应采用焊接,对于移动设备防静电接地的接地线应与接地体可靠连接,并应防止松动或断线;

    5  防静电接地宜选择共用接地方式,当选择单独接地方式时,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并应与防雷接地装置保持20m以上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