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 保护等电】位联:。。结
!12.7.1 建!筑物内的保护接地导!体和:功能接?地导体应连接到总】接地端?子与建筑物的保【护接地、功能接地】。和雷电防护》的接:地极应相互连接
!
?
12.7.—2 低压电气装置!采用接?地故:障保护时建筑物内的!电气装置应采用【保护:总等电位联结系【统
—
,
12.7.—3 从建筑物外进!入的供应设》。施管:道可导电部》分宜:。在靠近入户处进【行等电位联结—建筑:物内:的接地导体、—总,接地端子和下列【导电部分应》实施保护等电位联】结
! :。1, :进入建筑物的供【应设施的金》属管:道;
—
? 2 —在正:常使:用时可触及的电气】装,置外可?导电部分;
】
— 3 《便于利?用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
【
《 4 《 电:梯,轨道
《
?
1:2.7.《4 接《到总接地端子上的每!根导体?应连接牢固》可靠并可被单—。独拆开? ,
12.!7.5 接到总】接地端子的》保护:联结导体的截—面积不应小于电【气装置内《的最大保护接地导】。体(PE)截面积的!一半保护联结导体】截面积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应符合》表 1?2.7.5 的规】定
:
—
12【.7.6 》 在下列《情况下应实施辅助】等电位?联,结,
】 1? 在局《部区域当自动—切断供电的时—间不能满足防电击】要求:;
:
?
《 2 在特定场!所,需,要有更低接触—。电压要求《。的防电击措》施;
《
【。 3 ? 具有?防雷和电子信息系统!抗干扰要求
—
?
1?2.7.7》 辅助等电—位联结导体》。应与:。区域内的《下列可导电部分相连!接,
?
《 : 1 固定电气装!置的:所,有能同时触及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
2【。 保护《接地:导体(包括设备的】和插座?内,的);
《
!3 电气》。装置外?的可导电部》分可包括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主—钢筋
】12.7《.8 辅助等【。电位联结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连接两—个外露?可导电部分》的保护联《结导体其电导不应小!于接到外《露可导?电部分的较》小的保护接地导体】的电:导;:
【 2 》。 连接外露可导【电部分和《装置外可导电部【分的:保护联结《导体:其电导不应小于【相应保?护接地导体一半截】面积所具《有的电导;》
《
3 !作辅助连接》用单独敷设的保【护联结导体最—小截面?积应满?足本标准第 7.4!。.5 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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