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12—。.4  《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和基—本要求? , 【12.4《.1  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可分为! ,。TN ?、TT 、IT【三种类型其中 TN! 系统又《可分为?TN-C 、—TN-S 与 【TN一C-S三种形!式, , 《 12?。.4.2  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应根据系!统电气安全防护的】具体要求《确定: 》 1:2.4.3  当】保护接地和功能接地!共用接地导体时【。。应首先满《足保护?接地导体的相关要】求 12!.4:。.4  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不得用》作保护接地》导体(PE)的串联!过渡:接点 》 , :12.4.5 【 保护接地导体(】PE)?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保护接地—导体(PE)—对机械损伤、—化学或电化学损伤】、电动力《和热效应等应具有】适当:的防护;《 : :  ?。  : 2  不得在保】护接地导《体(PE)回—路中装?设保:护电器和开关器件但!允许设置只有用工具!才能断开的》连接点; 】。 :    3》  当采用电气监测!仪器进行接》地检测时《不应将工作的传【感器、线圈、电流】互,。感器等?专用部件串接在保】护接地导体》中; ?。     !4,  当铜导体—与铝导体相连—接时应采用铜铝专】用连接?器件  !12.4.6  】保护接地导体—(PE)的截—面积应满足》发生短路后自动切】断电源的条件—且能承受保护电器】。切断时?间内预期故》障电流引起》的机械应力和热效】应 》 1?2.:4.7 《 单:独敷设的保护接地】导体(PE)—最小截面《。积应符?合本标准第 7【.4.5《 条:。的规定 》 《。12:.4:.8  保护接【地导体(P》。E)可?由下列一种或多种导!体组成?。 — ,   1  多芯电!缆,中的导体; —   【  2?  与带电导体【共用外护物绝缘【的或裸露的导体【; —     3—  固定《安装的裸露的或绝】缘,的导体; 】     4  !满足动、热》稳定电气连续性的金!属,电缆:护套和同心导体【。电力电缆《 12.!4,.9:  下列金属部【分不应?作为保护《。接地导?。体(:P,E) 》   》  1  金属水管!; 【    2  含有!气,体、液体、》粉末:等物质的金属管道】;  】   3《  柔性或可弯曲】的金属导《管; 》    — ,4  柔性的金属】部件; ! ,   5  支撑】线、电缆桥架、金】。属保护导管》 , 《 12.《4.10 》 采用?TN:-C-S系统—时当:PEN导体》从,某点分开后不—应再合并或相—互接:。触且中性导体不【应再接地 !。 12.4.—11  《TN:接地系统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在TN—接地系?统,中PE?N或PE导体对地应!有效可靠《连接 ? 》    2  当配!电回路中过电流【保护电?器不能满足》本标准第7》章,。的,要求时则应》采用辅助等电位联】结措施也可增—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RC】D)或?结,合,。以,上,两种故?障防护措施来满【足要求 !    3》。  单体建筑—和群:体建筑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不!应采用T《N-C系统 !     —4  TN-C【-S ?接,地系统?中的: PEN《导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 1)除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内部:的PEN导体外【PEN?导体必须按可遭受的!最高电压设置绝【。缘;: :      !  : 2)电气》。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包括》配,线用的钢导管及金属!槽盒在?内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以及外界可导电!部分不得用来—替代PEN导体【; —      —   3)TN-】C-S系统中—的PEN 导体从】某点起分为中性导体!和保护?接地导体《后保护接地导体和中!性导体?应各自设有母线【或端子 《 —    5  T】N 接?地系统中《的PE?N导:体应在建筑物的入口!处,进行总等《电,位联结并重复接地 ! 《    《 6  《TN 接《地系统中变电所【内配电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可—采用:直接:接地方?式  》 ,     7【。。 , T:N 接地系统中低压!柴油发电《机中性?点,接地方?式应:与变电所内配电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接》地方式一致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       1)!当变电所内》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在变压—器中性点《处接:地时低?压柴油发《电机中性点》也应在其中性点【处接:地,; 》。。      【   2)当—变电所?内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在【低,。压配电柜处接地时】低压柴油发电机中】性,点,不能在其中》性,点处:接地应在低压配电】柜处接?地 《 : 12.4.12】  T?T接地系统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TT 接地系统中】所装设?的用于故障防护【的,保护电器的特性和电!气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与大地间的电阻】值应满足本》标准第7 章的要】求  —。     2【  :TT ?接,地系统应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RCD)作为故】障防:护当在?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与大地间的!电阻值非常小时【可以:过电:流保护电器兼作【。故障防护 —   —  3 《 TT? 接地系统的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所连?接的接地装置不【应与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装置相连接其保护接!地导体的最大—截面积为铜》导体2?5,mm:2 铝导体35【。mm2 《 ,。 , ?12.4.13 】 IT接地系统中包!括中性导体》。在内的任何带电部】分,严禁:直接接地 》。I,T系统中的》电源:。系统对地应》保持良?好的绝缘《状态IT系》统可在外露可导【电部分单独或集中】。接地 1!2,.,4.14  下【。列部分严禁接地【 —。 ,   1  采【用设置非导》电场所保护方式的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 — 《  :   2  采【用不接地的》等电位联结》保护方式的》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 】   》  3  采用电气!。分,隔保护方式的—单台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 】  《  : ,4  ?在采用双重绝—缘及加强绝缘保【护方式中的绝缘外】。。护物里面《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 12.4.—15  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按本标准第 1!2.4.11条~第!1,2.4.13 【条规:定的各?种系统接《地,形式:的具体条件与—保护接地导体连【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