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 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和基【。本要求
!
12.4.1 ! 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可分为 】TN 、TT 、】IT三种《类型其中 T—N, 系统?又可分为TN-C !、TN-S》 与: TN一C-—S三种形式》
?
12.4.】2 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应根据系统电气!安全防护的具—体要求确定》
《
12.4.【3 当《保护接地和功能接】地共用接地导体时】应首先满足》保护接地导体—的相:关要求
!12.4.4— 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不得用作《保护接地导体(【PE)的《。串联过?渡接点
《
12.】4.5? , 保护接《地导:体(PE《),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保护接地导【体(:PE)对机械损【伤、化学或电化【学损伤、《电动力和《热效应等《应具有适《当的:防护;
!。 2 不得!。在保护接地导体(P!E)回路《中装设?保护电器和开关器件!但允许?设,置只有用工具才能】断开的连接点;
!
】3 当采用—电气监测仪器进行接!地,检测时?不应将?。工作的传感》。器、线圈、电流【互感器等专用部件串!接在保护接地导体】中;:
《
—4 当铜导体与】铝导体相连接时应】采用铜铝《。专用:。连接器件
】
1《2.4.《6 保护接地导】体(P?E):的截面积应满足发生!短路后自动切断电源!的条件且《能承受保护电器【切断时间内预—期故障电流引起的】机械应力《和热效应
!
12.4.—7 单独敷设的】保护接地导体—。(,PE)?最小截面积应符合】本,标,。。准第 7.4.【5 条的《规定
【
12.《。4.8 保护接地!导,体(PE)》可由下列一种或多种!。导,体组成
《
:。。。
— 1 多》芯电缆中的导体;
!
?。
2 】 与带电导》。。体共:用外护物《绝缘的或裸露的导体!;
! , 3 固定—安装:的裸露的《或绝缘的导体;【
》
4 【 满:足动、热稳》定电气?连续性的金属电缆】护套和同心》导体:电力电缆
》
12.4!.9 下》列金属?部分不?。。应作:为保:护接地导体(—PE:)
—。
1 金!属水管;
!
2— 含?有气体、液体、粉】末等物质的》金属:管道;
—
3】 柔性《或可弯曲的金属导】。管;
《
《 ? 4 柔性的金】属,部件:;,
】 5 支撑【线、电?缆桥架、金属—保护导管
》
12【.4.10 采】用TN-《C-S系统时当PE!N导体从某点—分开后不应再合并】。。或相互接触且中【性导体不应再接【地
—
12.4.11】 TN接》地,系统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在T》N接地系统中—PEN?或PE导体对地应】有效可靠连》接
【 《2, 当?。配电回路中过电流】保护电?器不能满足本—标准第?7,章的要求时则—。。应采用?辅助等电位联结措施!也可增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RCD)】或结:合以上两种故障【防护措施来满足【要求
《
:
3 !单体建筑和群体【建筑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不应采用T—N,-C系统
】
? 4 TN-!C-S 接地系统】中的: ,PEN导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
! 1)除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内《部的PEN》导体外P《EN:导体必须按可遭受的!最高电压设置—绝缘;
【
,
】 ,。2)电气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包括配线用的—钢导管?及金属?槽盒:在内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以:及外:界可:。导电:。部分不得用来替代】PE:N导体;
【
】 ?3)TN《-C-S系统中【的PEN 导体从某!点起分为中性导体】和保护?接地导?体后保护接》地导体和中》性导体应《各自设有母线或端子!
!。 :5 TN 接地】。系统中的PEN导体!应在建筑物的入口处!进行总等电》。位联结并重复—接地
》
,。
: , ?6 ?。TN 接地系统中】变电所内配电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可采用直接接地方式!
【 7 —。 T:N 接?地系统中低压柴油】发电机?中性点接地方式【应与变电所内配【电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接,地方式一致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 【1)当变电所内【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在】变压:器中性点处接—地时低压柴油发【电机中性点也—。应在其中性点处接地!;
《
— 》2)当变《电所内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在低压配电柜处【接地时低压》柴油发电机中—性点不能在其中【性点处接地应在低】压配电柜处接地【
?
12.4.1!。。2 ?T,T接地系统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TT 【接地系统中所—装设的用于故障【防护的保护电器的】特性和电《气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与大地间的【电阻值应满足本【标准第?7 :章,的要:求
—
—。2 T《。。T 接?地系:。。统应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RC—D)作为故障防【护当在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与大地间【的电阻值非常—小时可以过电流保】护电器兼作》故障防护
—
】3 T《T 接地系统—的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所—连接:的接地装置不应【与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装置?相连接其保》护接地导体的—最,大截面?积为铜?导体25mm2 铝!导体35mm2
!
,
12.4.】13 《IT接地系统—中包括中性导体【在内的任何带—电部分?严禁直接接地 【IT系统中》的电源系统对—地应保持良好的【绝,缘,状态IT系》统可在外露可—导电:部分单独或集—。中接地
【
12.4—.14 下列【部分:严禁接?。地
《
,
—1 采用设置非】导电场所《保护方式的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
—
【2 采用不—接地的等电位联【结保护?方式的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
】
:。
3 】 ,。采用电气《分隔保护方式—的单台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
】 ?4 在《采用:双重绝缘及》加强绝?缘保:护方式中的绝缘外】护物里面《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
12.4.!15 《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按本?标准第 1》2.4.《11条~第12.】4.13 条规定】的各种系统接地形】式的具体条件与【保护:接地导体连》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