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 交流电《气装置接地》的范围?
】12.2.1 【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包括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的系统接地和【电气装置或设备的保!护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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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交流电气装!置或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下列部分】应接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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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配电变压器【的,中性点和变压器【、低电?阻接地系统的—。中性:点所接?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
2— 电机、配电变】压,器和高压电器等的底!座和外壳《;
《
》 , 3 发电机中】。性点柜?的外:壳、发电机出—线,柜、:母线槽的外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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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配:电、控?制和保?护用的柜(箱)等的!金属框架;》。
【 5 预装】式变:。电站、干式变压器和!环网柜的金属箱体等!;
】 : 6 电》缆,沟和:电缆隧道内以及【地上各种电缆金属支!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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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电缆接!线盒、?终端盒的《外壳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套或屏》蔽层穿线《的钢管和电》缆,桥架等;
【
8】 , 高压?电气装置以及传【动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
》 9 附属于!高压电气装置的【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和?。控制电缆的金属外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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