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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民用建筑物防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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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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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本章可适用于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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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建!筑物的防雷包—括雷电防护系统(L!PS)?和雷电电磁脉冲防】护系统(LP—MS)?雷电防护系统由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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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 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或地面层处下—列物:。体应与?防雷:装置:进行防雷等电—位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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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物金属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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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 , 3 》 建筑物内布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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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
11.!1.4? 建筑物防雷设计!应调查地质、—地貌、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措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引!发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雷电电磁】脉冲引发的电气和】电子系统的》损坏和错误运行【
《
11.1.【5 新建建筑物】。防雷宜利用建筑【物金属结构及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等】导体作为防雷—装置并根据建筑及】结构形式与相—关专业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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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建筑—物防雷不应采用装有!放,射性物质的接—闪器
《。
11.【1.7 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的计算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年平均雷暴—。日数:应根据当地》气象台(站)的资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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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250m《及,以上:建,筑物宜提高防雷【保,护的技术要求—
—。11.1.9 民!用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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