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 耐火电缆和矿物绝缘电缆布线
8.9.1 耐火电缆和矿物绝缘电缆布线可适用于民用建筑中有耐火要求的场所。耐火电缆和矿物绝缘电缆应具有不低于B1级的难燃性能。
8.9.2 耐火电缆和矿物绝缘电缆应根据敷设环境和使用要求,选择采用电缆桥架、吊架和支架敷设。耐火电缆和矿物绝缘电缆在电缆桥架内不宜有接头。
8.9.3 耐火电缆和矿物绝缘电缆敷设时,其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
8.9.4 耐火电缆和矿物绝缘电缆经过建筑物变形缝时应预留电缆的裕量。
8.9.5 单芯耐火电缆和矿物绝缘电缆的钢质保护导管、槽盒、固定卡具及进出钢质配电柜(箱)处,应采取切断磁路的措施。
8.9.6 多根单芯耐火电缆和矿物绝缘电缆敷设时,应采用减少涡流影响的排列方式。
8.9.7 耐火电缆和矿物绝缘电缆在穿过墙、楼板时,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措施和防火封堵措施。
8.9.8 耐火电缆和矿物绝缘电缆的金属外套及金属配件应可靠进行等电位联结,并应符合本章第8.5.18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