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低压《配电系统
】。
7》.2.1 多【。层民用?建筑的低《压配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低压电【源进线宜采用电缆并!埋地敷?设,进线处应设置总电】源箱(?柜)箱内应设—置总:开关电器总电源【箱(柜)宜》设在室内;当设【在室外时《。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的箱体《。。箱内电器《应适应室外环境的要!求;
】 《2 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宜—分别自成《配电系?统;:
【 3 —。当用电负荷较—大或用电负》荷较重?要时应设置低压配电!室,。。并宜从低压》配电室以放射—式配电?;
:。
— 4 由低】压配电室至各层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宜采用!树干式或放射—与树干相结合—的混合式配电
【。
7.2.!2 高层民用建】。筑的低压配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应分别自成系统
!
【。 2 》用电负荷或重要用电!负荷:容量较?大时宜?。从变电所以放射式配!电
】 : 3 高》层,民用建筑的》。垂直供电干》线可根据负荷重【要程度、负》荷大小及分布情【况采用下列》。方式供电
—。
】 《1)高层《公共建?。筑,配,电箱的设置和配【电回:。路应根?据负:荷性质按防火—分区划?。分;
—
? ? 2)—。。400A及》以上宜采《用封闭式母线槽【。。供电的树《干式:配电:;
—
【 3)400A】以,。下可采用电缆—干线以放《射式或树干式配【电;当为树干式配电!时宜:采用预制分支电缆或!T接箱等方式引至】各,。配电箱;
》
】 : 4《),可采用分区树—干式配电
】
7?.,2.3 《 超高层民》用建筑的低压配电系!统除:。满足本标准第7【.2.?。2条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长?距离敷设《。的刚性供电》干线应避免预期【的位移引起》的损伤;
】
? , 2 固定【敷设:的线路与所有重要设!备、供配电》装置之间的连接应选!用可靠的柔性连接】;
】 3 —设置:在避难层的》变电所其《低压:配电回路不》宜跨越上《下避难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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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超—高,层,建筑的垂直干线可采!用电缆转接封—闭式母线《槽方:式供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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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 供《避,难场所使用的用电设!。。备应从变电所—采用放?。射式专用线路配【。电
7】.2.5《 周?期性使用《的公共?。建筑:其内部邻近变电【。所的低压《配电系统之》间宜设?置,联络线
】
7.2.6 【 公共建筑的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设:施的:供,配电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13章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