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7 —。 低压配电 【 】7.1  一般规定! ?。 ? 7.《1.1  本—章,可,适用于民用建筑工频!交流电压100【0V:及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7.】1,。.2  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的种类、规模【、负荷性质、容量】及可能的发展等综合!。因素确定《对于重要工程宜采】用智能配《。电系统 》 , ?7,.1.3  确【定低压配电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供【电可:靠、保证《电能质量和》减少电能损耗;【 》  : ,  2  系—统接线简单可靠【并具:有一定灵活性;【。 ?     【3  保《证人身?、,财,产、操作《。安全及检修方便 】 7—.1:.,4  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配电?变压器?二次侧至用电—。设备之间的低压配】。电级:数不宜超过三级【;   !  2  各级【。低,压配:电箱(柜)》宜根据未来发展预】留备用回路》; 【   ? 3  由》建,筑,物外引入的低—压电源线路应在总】配电箱(柜)—的受:电端装设《具,有隔离和保护功能】的电器; 】     4  !变电所引入的专用回!路,在受:电端可装设》不带保护功能—。的,隔离电?器;对于树》干,式供电系统的配电】回路各受电端—均,应,装设带隔离》。和保护功能的电器】。 7.】1.5  低压配】电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