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2  !应急电源 》 《 6.2—.1  本节可适】用于应急电源装置(!EPS)《作为应急照明—系统备用电源时【的选择和配电—。设计 》 6.2.【2  EPS—的选择和配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EPS应按负【荷性:质、负荷容量及备用!。供电时间等》要求选择 —   —  2  电—感,性和混合性的照明负!荷,宜选用交流制式的】E,。PS;纯阻性及【交、直流《共,。用的照明负》荷宜选用直流—制式:的EPS 》  —   3  EPS!的,额定输出功率不【。应小于所连接的【应急照明负荷总【。容量的1.3倍 ! 《    4  E】。P,S的蓄电池初—装容量应按》疏散照明《。时间:的3:倍配置有自备柴油】发电机组《时EPS的蓄电池】初装容量应》按疏:散照明时《间的1倍配置 【    】 5:  EPS单机容量!不应大于《90kVA —。  —  : 6  E》。PS的切换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用作安全照明电源装!置,。时不应大于0.【25s; !。        】。 2)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照明【。电源装?置时不应《大于0.《。25s其他场所不】应大于?5s; 】  :   ?    3)用作】备用照明《电,源装置时《不应大于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不应?大于1.5s; !。 《     》 ,  4)当需—要满:足金属卤化物灯或】HID?气体放电灯的电【源切换要求时EP】S的切?换时间?不应大于3ms 】   【  7? , 当负?荷过:载为额定负》荷的:1,20%时EP—S应能长期工—。作 》 : ,   8《  EPS的逆变工!作效率应大》于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