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应急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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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 本节可适用—于应急电《源装置(EP—S)作?为应急?照明系统备用—电源:时的选择和配—电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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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 ,E,PS的选择和配【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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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PS应按负荷【性,质,、负荷?容量及备用供—电时间等要》求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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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电感性和】混合性?的照明负荷宜选用交!流制式的EPS【;纯阻性及交、【直流共?用的:照明负荷宜》选用直流制式—的E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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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PS—的额定输出功率不】。应小于?所连接的应急照明负!荷,总容:量的1?.,3,倍
! 4 EP【S的蓄电池初装容】量应按疏散照明时】间的3倍配置—有自备柴油》发电机组《时E:PS:的蓄电池初装—容量应按疏散照明】时,间的1倍配》置
】。 5《。 E?PS单机容量不【应大于90》kVA
! 6》 EPS》的切换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 】1,)用:作安全照《明电:源装置?时不应大于》0.2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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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照明电源装【置时:不应大于《。0.25s其他场所!不应大于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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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用】作备用照明》电源装置时不—应,大于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不【应,大于1.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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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当需:要满足金属卤—化物灯或HID【气体放电灯的电源切!换要求时EPS的切!换时间不《应大于?3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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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当负荷过【载为额定负荷的【1,20%时E》PS应能长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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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E》PS的逆变工作【效,率应大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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