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变】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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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一般规定》
4!.1.1 本章】可适:用于:交流电压为35【kV及以下》的,变电所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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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变电所】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负荷性质、用电容!量、供电条件、【。节约电?能、安装、运行【维护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设计】方案:并适当考《虑发:展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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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变电所设计和电气设!。备的:安装应采取抗震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 50《26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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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变电所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GB 50—059、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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