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
—。3.2.1 — 用电负荷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程度》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 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定!为一级负荷
!
,
— ?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害;?
! 2)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
! 3)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或—造成:。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 特《别重要场《所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定为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
【
》 : 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定为?。二级负荷
【
,。
【 ?1)中断供电将【造成较?大损:失或较大影响;
】
— 》 2)中断供【电将影响较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或?造成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
3 】 不属于一级和二】级的用电负荷—应,定为三?级负:荷
?
《。3.2.2 — 民用建筑》中,各类建筑物或场【所的:主要用电负》荷,级别:可按本?标准附录A选定
】
3.2】.3 150【m及以上的》超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负?荷应为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
:
3.2.4! 当主体建筑中有!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时确保】其正常?运行的空《调设备宜为一—级负荷;当主体建筑!中有大量一》级负荷时确保其正常!运行的空调设备【宜为二级负荷
】
3.2.5!。 重要电》。信机房的交流电【源其负荷级别—。应,不低于该建筑中最高!等级的用电负—。荷
3.!2.6? 住宅小区的给水!泵房:、供暖锅炉房—及,换热站的用》电负荷不应低于二级!
《
3.2.7【 大中型商—场、超市营》业厅、大开间办【公室、?交通候机《/,候车大厅及地—下停车库等大—面积场?所的:二级照明用电应采用!双重电源的两个低压!回路交叉供电
【
3.2】.8 ? 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
?3.2.《9 对于》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其供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除双重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供》电;
】 2 【应急电?源供电回《路应自成《系统且不《得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回路;—。
! 3 应急电【。源的切换时》间,应满足设备》允许中断供》电的要求;
—
:
? 4 应】急电源的供电时间】应满足用电设—备最长持《续运行时间的要【求;
《
?
5 对!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的末端配电》箱切换开关上端【。口宜设置《电源监测和》故障报?警
《
3.2.【10 ? 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的?两个低压《回路在末端配电箱处!切换供电《另有:规定:者除外
】
3.2《.11 二级负】荷的供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二《级负荷的外部电源】进线宜由《35kV、20k】V或10kV双回线!路供电;当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35kV—、20kV》或10kV专用的架!空线路供电;
】。
】2 : 当:。建筑物?由一路35kV、2!0k:V,或10k《V电源供电时—二级负荷可由两台变!压,器各引一路低压回】路在:负荷端配电箱处切】换供电另《有特殊规定》者除外;
》
,
》 3 》。 ,当建筑物由双重电】源供:电,且两台变压器低压侧!设有母联开关时二级!负,荷可由任一》段低:压母线单《。回路供电;
—
》 《。4 对《于冷水机组》(包括其《附属设备)》等季节性负荷为【二级:负荷时可由》一,台专用变压器供电】;
《
— 5 由双—重电源的两个—低,。压回路交叉供电的】照明系?统其负荷等》级可定为二级负荷】
,
?
3.2.1【2 : 三级负荷可采用单!电源单?。回路供电
】
3.《2.13《 , ,互为备用工作—制的生?活水泵、《。排污泵为一级或二级!负荷时可由配—对使用的两台变压器!低压侧各引一路【电源分别为工作【泵和备用泵》供电
【
3.?2.14 —对于不?允许:电源瞬时《中断的负《荷,应设置UP》S不间断电源装【置,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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