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供配!电系统
!
?
3:.1 一般规定】
3!.1:.1 ? 本章可适用于民】用建:筑中35kV—。及以下供配电系统的!。设计
】3.1.2 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根据民用建筑工【程的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系》。统规模和发》展规划以及当地供】电条件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3【.1.3 —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简单可靠减少—电能损耗便于维护】。管理并在满足现【有使用要求的同【时适度兼顾未来发展!的需要
】
3.1.》4 供配电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