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 技术要求
】
《
:
4.1 一般要!求
:
,
! M1、《。。。N1、?M2(?Ⅱ级:Ⅲ级和B《。级)、?装载质量不》超过10t的M3(!Ⅱ级:Ⅲ级和B级)类车禁!止安装侧向座—。椅(专用校》车,、救护车、警用车辆!以及民防、消防【车辆除外)
【
:
《4.2 《 M:1类车所有座椅【的一般要求》
4!.2.1 每【个调节装置》和移位装置》。。都应具有能自锁的】。装置若座椅扶—手或其?他舒适性《装置在?车辆发生碰撞事故时!不,会给车内乘员带来】额外伤害《则不需要采用—锁,。止装:置
?
,
《 折叠座—椅应能够自锁在【使用:的位置?上
:
,
4》.2.2 》 对3.8定义的】移位装置其》解锁装置应位于座】椅外侧?接近车门处即—使对位于《该座椅背后的乘员】也应易于接》近
4.!2.3 《 对于5.8.1】。确定的区域1内【的,座椅背面部件按【。附录A的要求—进行吸能性试验时】头型减速度大于8】0g的持续时间【不应:超,过3ms同》时,试验过程中或试验】后不得?有危险边棱角出现本!要求不适用于最【后排座椅、背对【背安装的座椅—或满足GB》 11552的座椅!。
4【.2.4 —座椅背面部件的表】面,不允许有任何可能】会,。增加乘员伤害的凸】起或尖棱若按—5,.1规定的条件【进行试验座》。椅背面部件的—表面的曲《。率半:径应不小于下列【规定
?
:
区】域1:2.5mm;—。
— 《区域2?5.0m《。m;
【
: 区域33.】2mm
】。。
》区域的确定见5.8!
! 本要求不适用于】
【 a)凸出周】围表面高度小于3.!2mm且凸出—。高度不超过其宽【度的一半其边—棱为光滑的部件【
— 《b)最后排座椅【、背对背安》装的座椅或满足GB! 1:1552的座椅【
:
《 c)位于通!过每排座椅最低【R点的水《平平面?以下的座椅背面【部件(如果》每排座椅高低不【同则从后排座椅起】该水平面应通过前】排座椅的“R”点在!垂直方向或高或【。低形成一个台—阶)
!。 ?d)诸如柔性网类】部件
—
? 位于5.8】.2区域2内—的表面若满足—附录:。A吸能性试验—则允许其曲率半【径小于5mm但不应!小于2?.5:mm且?表面应加衬垫—。以避免乘员头部与】座椅骨架直》接接触
》
,
》 位于上》述区域内的部件若表!面材:料邵:尔A硬度低于5【0,上述除了与附录A】规定的吸能性试验相!关要求之外的所【有要求只适用于刚性!部件
》
4.2—.,。5 在按5—.2及?5.3?规定进行的试验过】程中或?试验后座椅》骨架、?座椅固定装置—。、调节装置、—移位装?置及其锁止装—置均不应失》效允许?产生在碰撞过—程,中,不会增加《伤害程度的永久变】形(包括裂纹)且】能承受?规定载荷
【
,
4.2.—6 在进行5.】3和附录B》中B.2《.,1规定的试验过程中!锁止装置不得松【脱
《
4.2.【。7 :。 试验后允许或【有助于乘《员通过的移位装【置应:处于工作状态—且,至少能保证解锁一】次并可按需要移动】座椅或座椅的—一部分
】。
》其他移位装》置、调?节装置及其》锁止装置允许产生】变,形、裂纹但不允【许失效?并保持在原锁止【位置
! : 对于带有头枕【的座椅在进行5.4!.3.6试验过【。程中:或试验后如果座【椅或:座,椅靠背不出现—断裂则认为》座椅靠?背及:其锁止装置的强度】满足5.2规定【;否则?应进:行5:.2试验以检—查座椅靠《背及其锁止装置的】强度是否《满足该规定的要【求
【。 对于座位个!数多于头枕个数【的座椅?(长条座椅)也应进!行5.?2试验
!
4.3 【N1、N《2,、N3及M》2、M3类车—座椅的一般要求
】
《
4.3—.1 座椅和长】条,座椅应牢固地—固定在车《辆上:
》
,4.:3.2 《 可移动的座椅和】长条座椅应》在其所有使用位置】能够自锁
》
4—.3:。.3 可调式【。座,椅靠背在调节范【围,内任意位《置都应能《自锁:
4.】3.4 所—有翻移式座椅和折】叠座椅在其使用过程!中,都应能?。自锁此要求》不适用于允许站【立乘客的M2—或M3类Ⅰ级、Ⅱ】级客车?或,A级车中安装在轮椅!空间或区《域内:的折叠座椅和M2】或M3类客车—中安装?在乘客通《道上的折《叠座椅
《
《。
:。 注本条要【求也适用于》所有类型车辆—的侧向座椅但—4.1规《定的禁止《安装侧向座椅—车辆除?外
—
4.3.5— 适用于G—B :。1,3057的座椅【不适用于4.3.1!~,4.3.4的要求】
】4.4 头枕的】安装
!
4.4.1 】M1类车的前—排外侧座椅应安装】头枕其他座位及其他!类车辆的《座,椅头枕也可以按本标!准进行检验
】
4《.,4.2 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2及N1《类车的前排外侧座】椅,应,安装头?枕安装在这些—车辆上的头枕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
—4.5 》装备或可装备—头枕:座椅的特殊要—求
《
?
4.5.—1, 头?。枕的存在不应成为】增加乘员危险的因素!头枕在任何使用位】置上都不应有任【。何可:能增加乘员受伤【风险或伤害》程,度的凸起或》尖棱
【
》位于5.8.1.3!区域1内的》头枕:前,、后面应有衬垫以防!止乘员头部与骨【架部件的《直,接,接触并应《满足4.2.4规定!
:
?
位于【5.8.2区域2内!的头枕?前、后?面,应有衬垫《以防乘员头部—与骨架?。部分直接接触并【应满足4.》。2.4规《。定,上面的规定也适用于!区域:2,内,的座椅背面部件对】。于头枕和靠背集【成一体的头枕—其头枕?前表面?是指垂?直于基准线且距R点!540mm的—平,面以上且距基准线为!85mm《。的两个垂直》纵向平?面之:间的区?域
《
,。。
,
4:.5.2 位于】5.8.1.3区】域1内的头枕其【前,、后表面都》应通过吸能性—试验
?
,
】若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头型?。的减:速度大于80g的持!。续时间不超过3【ms应认为》满足要求同时试验过!程,中,或试验?后不应出《现危险的《。边棱
【
4.5.3 【 上述4.》5,.,。1、4.5.2【规定不适用于最【后排座椅头枕的后】表面部分
】
4.5.—4, 头枕在座椅或】车辆:构件上?。。。的固定?方,。式应:保,证头枕在《。试验:过程中由于》头,型,的作用压力其衬【垫内或头《枕与:靠背连接处不—得出现刚《性的可致伤害的凸】起
—
4.5.》5 对于装有【头,枕的座椅若其—头枕满足4.—5.2规定》可视:为满足?4.2?.3的规定
】
4.6 ! 头枕?高度
—
,。
:
,4.:。6.1 》头枕高度应》按,。5.5规定进行测量!
》
4.6.2— 对于高度—不,可调的?头枕前?排座椅其《高度不?应低于?800mm;—其他排座《椅不:应低于750mm
!
4—.6.3 》 对于高度》可调的头枕
!
a)】前,排座:椅最:高,位置高度《不应低于800mm!其他排座椅最—高位:置,不应低于《750m《m;
?。
《
b)【在高:。。度750mm以下】应,无“使用位置”
!
c!)除前?排座椅以外的—其他座椅头枕可调到!高度低于750mm!的位置但需对—乘员清楚地表明【该位:置不是头《枕的使用位置—
》
d—)对于前排座椅【若被乘坐时其头枕能!自动回到使用位置】则允许头枕在—座椅无人《乘,坐时自动降至—高度低于《7,5,。0mm的位置
】。
4.—6.4 为保证头!枕与车顶内》饰表面、车窗和【车辆结构部件—之间留有足》够的间隙4.—6.2和4.6.】3a)规定的尺寸】对,于前排座椅可以小】于800mm—其,他座椅可《以小:于750mm但该】间隙不应超过25m!m对于带有移—位装置和/或调【节装置的座椅该规定!适用于所有的—乘坐位?置此外降低》4.6.3b)规定!的高度在低》于700mm—时应无任何“使用】位置:”
【4.6.5 【对于前排以外的其】他排中?间座椅或乘坐位【置的头枕可降低4.!6.2?和4.6.3a【)规:定的高度但》不应低于700m】m,
4.】6.6 对可【装备头枕的座椅应】满足4.2.3【。。和4:.5.2规定—对于高?度可调的头》枕,其枕用部分》的高度?按5.5规定的方法!测量时?应不小?于10?0mm
》
,
4.7 ! 头枕与座椅—靠背的间《。距,
?
《
对于高】度不:可,调的头枕其》与座椅靠背的—间距应不《大于60mm;对】于高度可调》。的头枕在头枕调至】最低使用《位置时其与座椅靠】背顶端的间距应不大!于25mm》对于装有《分体:式头枕且高度可调】的,座椅或长条座—椅其处?。于所有位置都应满】足本条规定》。
?
4—.8 《间隙
】
4.《8.1 《 对整体式头枕【应考虑的区域是【在距R?点540m》m,处与基准线相垂直的!平面以上位》于躯干基准线两侧】各85mm的两个】纵向垂直面之间【所包括的区域—内在该区域内若【该头枕按5.4.】3.3规《定的附加试验后仍】然满足4.》10.1的规—定则允许一个—或多个间隙》存在对于《该间隙不论》其形状如何按5.7!的规定测《。量时其头《枕骨架间距“a”可!以大于60m—。m,
4.8!.2 对于高度可!调的头枕若按5.4!。.3.3规》定,的附加试验后—仍然满足《4.1?0.1?的规定则《允许一个或多—。个间隙?存在对于该间隙不论!其形状如何按—5.:。7,测量:时其头枕骨架间距】。“a”可以大于6】0mm?。
4!.9 头枕宽度】
?
:。
:
: 头《枕宽度应保证—为正常坐姿的乘员】提供足够的头部【支承面按5.6【规定测量时应—保证:头枕:两,侧,距座:椅垂:。直中心平面的距【离都不小于》85mm
》
》
4.《10: 头枕的其他要求!
》
4.10.】1 ?头枕及其固定装置在!按,5.4.3》。规定的静态试—验方法?测量时?头,型最大?向,后位:移,量X应?小于10《2,mm
】4.10.》2 头枕及其【固定装置应具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按5.4.3.【6规定的载》荷作用?下不:断裂对于《带有:座椅靠背的整体式】头枕从R点沿基准】线向上540mm】处且:垂直于基准线—的平面以上区—域的座?椅靠背组成部分应】满足该规定》
:
4.—10.3 —对于高度可调的头】枕除使用者故意【采用非正常的操作方!法之外应无法使其安!装,高度超出最高调整】极限
》
:
,4.1?0.4 若—座椅或靠背按—5.:4.3.6的规【定进行试验中及【试验后未发》生断:裂则座椅靠背—及其:锁止装置的强度【满足:5,.2的规定》否则应?能证明座《椅能够满足5.2】的试验要求》
》
4.11 !关于防止移》动行李对乘员—伤害的特殊》要求
!
,4.11.1 座!椅靠:背
【 当座椅处】于制造?厂所规定《的正常使用位置【时构:成,行李舱的《座,椅靠:。背和/或头枕应具有!足够的强度以保护】乘员正面碰撞中【不因行李的前—移而受到伤害在附】。录B所述试验过程】中及试验《后若座椅靠背及【其,锁止装置仍保—持在原位《置则认?为满:。足此:要求但在试》验期间允许座—。椅靠背及其紧—固,件变形条件是试【验靠背和《/或头枕(邵尔A】硬度大?于50?)部分的前轮廓【。。。不,能,向前:方移出一横向垂面】此平面经过
—
— , a)对头枕部】分座椅R点前方【150mm》。处的点;
—
:
,
, ? b)对座椅靠背部!分座:椅R点前方1—00mm处的点
!
》 不包括试【验,样块的反弹》阶段对于整体式头枕!通,过垂直?于距R点540mm!的基准?线的平面来》定义:头枕和座椅靠背【之间的边《界所有测量都—。要在构成《行李:舱前边界的》每个座椅或乘—坐位置?的,纵向中心平面上【进行在附录B所描述!的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块应保持《在试验座椅》靠背的?后方
—。
4?.11.2》 隔?。离装置
》
?
根据车辆!制造厂的要求—若隔离装置作为某】种车型的《标准:装,备安装附录》B所:描述的?试验:可以:在隔离装置处—。于其正常位置—的,情况下进《行安装在正》常使用?位置的前向座椅靠】背上面的网格丝状】隔离装置应按附录】B中B.2.2【规定进行试验
!
》 在试验过—。程中如?果隔:离,装置保持在原位【置则认为《满足要?。求试验过程中允【许隔离装置》变形但条件》是隔离装置(—包括:。邵尔A硬度大于50!的,试验座椅靠背—和,/或:头,枕部件)前面轮廓】不能向?前移出横向铅垂平面!此平面经过
!
a)对!。。头枕:部分座椅R点前【方150《mm:处的点;
【
? b)对除】了头:枕以外的座椅靠背】部分:和,隔离装置部》分座椅R点前方1】00mm处的点
!
》 : ,对于整体式》头枕头枕和座椅靠】背之间?的边:界按4.11.1的!规定
—
,
》所有测量都要—在构成?行李舱前边界的【每个座椅或乘—坐位置的《纵向中?心平:面上进行
【
? , ?在试:验后:不允许有容易增加】对乘员?伤害程?度或危险性的尖【角,和边棱出现
】
4.》11.3 》 其他
《
:
?。 上述4【.11?.,1、4.11—.2所指的要求【不适:。用于:由于冲击而自动【。作用的行李保持装置!。制造厂应证》明此装?置提供的保护等效于!4.11.1、4.!11.2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