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技术要求
—
《
4.1 ! 一般?。要求:。
《。
》 M1、N1】、M2?(Ⅱ级Ⅲ级和B级】)、装载质量不【超过10《t的M3《(Ⅱ级Ⅲ级和B级】)类车禁止安装【侧向:座,椅(专用校车、救护!车、警用《车辆:以及民防、消防【车,辆除外)
【
,
?
4.?2 ?M1类车所有座椅的!一般要?求
》
4.2【.1 每个调【节装置?和移位装置都应【具有能自锁的—装置若座椅》扶,手或其他舒适—性装置在车辆发生碰!撞事:故时不会给》车内乘员《带来额外伤害则不需!要采用锁止装—置
【。 折叠座椅】应能够自锁在—。使用的位《置上
《
,
:
,4.:2.:2 ?。对3.8定义—的,移位装置其解—锁装置应位于—座椅外侧接》近车门处即使对【位,于该座椅背后的乘员!也,应易于接近
【
:
,。
4.2《。.3: 对于5.8【.1:确,。定的区域《1内的?座椅背面部》件按附录A的—要求进行吸能性试】验时头型减速度大】于,80g的持续—时间不应超》过,3ms同《时试验?过程:中,。或试验后不得有危】险边棱角出》现本要求不适用于最!后排座椅、背对背安!装,的座椅或满》足GB 115【52的座椅
!。
4?.2.4 座椅】背面部件《。的,。表面不允《许有任何可能会增加!。乘员伤?害的凸起或尖—棱若按?5.1规定的—。条件进行试验座【椅背面部件的—表面的曲率半—径应不小于》下列规定《
! 区:域12.5mm;】
! 区域25.0m】m;
《
,
— 区域33.2【mm:。
《
—区域的确《定见5.《8
:
!本要求不《。适用于
》
》 a)凸出【周围表面高》度小于?3.2mm且凸出高!度不超过《其宽度的一半—其边:棱为光滑的》部,件
?
《。 ? b)最后排座椅、!背对背安装的座【椅或满足《GB 11552的!座椅
》
— c)位于通过每排!座椅最?低R点的水平—平面以下的座—。椅背面部件(如果】每排座椅高低不同则!从后排座椅起该水】平,面应通过前排座【椅的“R”点在【垂直:方向或高或》。低形成一个台阶)
!
,
【 d)诸如》。柔性网类《部件
【
位于5】.,8.2区域2—内的表面若满足附录!A吸能性试》验则允许《其曲:率半径小《于5mm但不—应小于2.5m【。m且表面应加衬垫】以避免乘《员头部与座》椅,骨,架直接接触
】
:。
《 位于上述区域内】的,部件若表面材料邵】尔A硬?度,低于50上述除了与!附录A规定的吸能性!试验相关《要求之外的所有【。要求只适用于刚性部!件
4】.,2.5 在按5.!。2,及5.3规定进行的!试验过程中或试【验后座椅《骨架、?座椅固定装置—、调节?装置、移《位装置及其锁止装置!均不应失效允许【产生在?碰,撞过程中《不会增加伤害程【。度的永久变形(包】括裂纹?。)且能承受规定载荷!
4.】2.6 在进【行5.?3和:附录B中B.2【.1规定的试—验过程中《锁止装置不得松脱】
4【.2.7 —试验后允许或有助】于乘:员通过的移位装【置应处于工》作状态且《。至,少,能保证解锁一次并】可按需要移动座【椅或座椅的一部分】
《
—其他移位装置、调】节装置及其锁—止装置允许产生变】形、裂纹但不允许】失效并保持》在原锁止位置—
【 : 对于带有》头枕的座椅在进行】5.:。4.3?.6试验过程中或】试验后如果座椅【或座椅靠背不出现断!裂则认为座椅靠背】及其锁止装置的强度!满足5.2规定;】否则应进行5—.2试验以检查座】。椅靠背及《其锁止装置》的强度是否》。满足该规定的要【求
! 对于座位个【数多于头枕》个数的?座,椅(长?。条座椅)《也应进行5.—2试验
!
4.3 N】1、N2、N3及M!2,、M3类车座椅的一!般要求?
:
《
4.3》.1 座》椅,和,长条座椅《应,。牢固地固定在车辆】上
4.!3.2 可移动】的座椅和长条座椅】应在其所有使用位】置,能够:自锁:
》
4.3.3 可!调式座椅靠背在【调节范围《。内任意位置》都,应能自锁
—
:
4?。。.3.4 所有翻!移式座椅和折叠座椅!在其使用过程—中都应能自锁—此要求不《适用于允许站立【。。。乘客的M2或M3】类Ⅰ级、Ⅱ》级客车或A》级车中安装》在轮椅空间》或区域内的》折,叠座椅和M》2或:M3类客车中—安装在乘客》通道上的折叠—座椅
—
《 :注本:条要求也适用于所】有,类型车辆的侧向座椅!但4.?1规定的禁止安装】侧向座椅车辆除外
!
4.3】.5 ? ,。适用于GB 13】057?的,座椅不?。。适用:于,4.3.1~—4.3?.4:的要求
】
4.》4 头枕的安装
!
4.!4,.1 M1类车的!前排外侧座椅应【安装头枕其》他座位?及其他?类车辆的《座椅头?枕也可以《按本标准进》行检验
》
,
4.4—.,2 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2及《N1类车《的前排外侧座—椅应安装头枕安【装在这?些车辆上的头枕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
《
4.《5 装备或可【装备头枕座椅的特殊!要求
!。
4.5.》1 头枕的存在不!应成为增《加乘员危险的因【。。素头枕在任何使【用位置上都不应【有任何可能增加【乘员受?伤风险或伤害程度的!凸起或尖棱
【
【 位于5.》8.1.3区域1内!的头枕前、》。后面应有衬垫以防】止乘员头部与—。骨架部?件,的直接?接,触并应满足4.【2.4规定
!
: , 位于5.8.!2区域2内的头枕前!、后面应有衬—垫以防乘《员头部与《骨架部分直》接接触并应满足4.!2,.4:规定上面《的规定也适用于区】域2内的座椅—背面部件《对于头枕和靠背【集成一体的头枕【其头:枕前表面是指垂直】于基准线且距—R点:540mm的平面以!上且距基《准线为85mm的】两个垂直《纵向平面之间的区域!
?
4.5.2 ! 位于5.8—.1.3《区域1内的》头枕:其前、后表面都应通!。过吸能性试验
】
— 若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头型的减速度【大于80g》的持:续,时间不超过》3ms应认为满【足要求?同时试验过》程中或试验后不应出!现危险的边棱
!
4.》5.3 上—述4.?。5.1?、,4.5.2规定【不适:用于最后排座—。椅头枕的后》表面部分
—
,
4《.5.4 头枕在!座椅或车辆》构件上的固定—。方式应保《证头枕在试验过【程中由于头型的作】用压力其衬垫内或】头枕与靠背连接处不!得出现刚性的可致伤!害的凸起
》
:
?。4.5.《5 对于装有【头枕的座椅》若其头枕满足4.】。5.2?规定可视《为满足4.2.3的!。规定
《
4.】6 头枕高度
】
?
4》.6.1 头枕高!度应按5.5规定】进行:。测量
?
4.6】.,。2, :对,于高:。度不可调的头枕【前排座椅其高度【不应低于《800mm》。;其他排座椅不应】低于750mm【
4.】6.3 对于高】度可调的《头枕
—
—a)前排座椅最【。。高位置高《度,不,应低于800—mm其他《排座椅?最高位置不应低于】7,50mm;
—
《
b)在高!度750m》m以下应无“使用】位置”
《
— ?c)除前排座椅【以外的其他座椅头】枕可调?到高度低于75【0m:m的位置但需—对乘员清楚地表明该!位置不是头枕的【。使用位置
—
【。 d)?对于前排座椅—若被乘?坐时其头枕能—自动回到使用位【置,则允许头枕》。。在座椅无人》乘坐时自动降至【高度低于750【mm的位置
】
4.6—.4 为保证【。头,枕与车?顶内饰表面、车窗】和车辆?结构:部,件之间留有足够的间!隙4.6.2和4】.6.3《a)规?定的尺寸对于前【排座椅可以小于【80:0mm其《他座椅可以》小于750mm【但该间隙不》应超过25mm【对于带有移位装【。置,和/:或调节装置的座【椅该规定适用—于所有的乘坐位置】此外降低4.—6.:3,。b)规定的高—度在低于700m】m时应无任何—“使用位置”
!
4.6.5】 对于前》排以外的其他排【中间座椅或乘坐【位置的?头枕可降低4.6】.2:和4.6.3—a)规定的》高,度但不应《低于7?00mm
【
4.6.【6 对可装—备头枕的座椅应满足!4.2.3和4.5!.,。2规定对于高度可】调的头枕其枕—用部分的高度按5.!5规定的方法测量】时应不小于》1,00mm
》
—
4.7 头枕与!座椅靠背的间距
】
】 对于高度不】可调的头《枕,其与座椅靠背的间】距应不?大于60mm;对】于高度可调的头枕】。在头:枕调至最低使用位置!时其与座《椅靠背顶《端的间距应不—大,于2:5mm?。对于装有分体式头】枕且高度可》调的:。座椅或长《条座椅其处于所【有位置都应满足【本条规?定
!4.8 间隙【
,
—
4.8.1 【 ,对整体?式头枕应考虑的区】域是在距R点—540?。mm:处与基准线相垂直的!平面以上《位于躯干基准线【。两侧各85mm的两!个纵向垂直面之间】所,包括的区《域,内在该?区域内若该头枕【按5:.4.3.3规定】的附加试《验后仍然满足4【.10?.1的规定》则允许一个或多个】间隙存?在对于该间隙—不论其?形状如何按》5.7的《规,定测量时其头枕【骨架间?距“a”《可以大于60m【。m
—
4.8.2 对!于高度可调的头【枕若:。按,5.4?.3.3规定的【附,。加试验后仍然—满足4.10—.1的?规,定则允许一》个或多个间隙存在对!于该间隙不论其形】状如何按5.7测】量时其?头枕骨架《。间距:“a”可以大于6】。0mm?
4!.9 《头枕宽度
!
— 头枕?宽度应保证为—正常坐?姿的乘员《提供足?够的头部支》承面按5《。。.6规定测量时【应保证?头枕两?侧距座椅垂》直中心平《面的距离都不小【于85mm
【。。
?
4.10 !头,枕的其他要求
】
》
,4.1?。0.1 《。 头枕及其固—定装置在按5.4】.,3规定的静态试【验方法测《量,时头型最大向后位】移量X应《小于:10:。2mm
—
,
4.10.2 ! 头枕及其固定装】。置应具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按5》.4.3.6规【定,的载荷?作用下?不断裂对于带有座】。。椅靠背的《整体式头《。枕,。从R:。点沿基?准线向?上,540mm处—且垂直于基》准线的平面以上区域!的座椅?靠背组成部分—应满足?该规定
《
4.【。10.3 —对于高度可调的【头枕:除使用者故意采用非!正常的操作》方,法之外?应无法使其》安装高度超出—最高调整极限
!
?4.10.》4 : 若座椅或靠—背按5?.4.3.6—的规定?进行试?。验,中及试验后未发【生断裂则座》椅靠背及其锁止【装置的强度》满足5.2的规【定否则?应能证明《。座,椅,能够满足5.2【的试验要求
】
》4.11 关于】防止移?动行:李对:乘员伤害的》特殊要求
》。
【4.11.1 【 座椅靠《背
《
当座!椅处于制造厂—所规定?的正常使用位置时】构成行李舱的—座椅靠背和/或【头枕应?具有足够的强度以保!护乘员正《面碰撞中不因—行李:的,。前移而受到伤—害在:附,录B所述试验过【程中及?试验后若《座椅靠背《及,其锁止装置》仍保持在原位置则认!为满足?此要求?。但在试验《期间允许座椅靠背】及其紧固件变形条】。件是试?验靠背和/或头枕(!邵,尔A:硬度大于50—),部分的前轮廓不能向!前方移出一》横向垂面《此平面?经过
】 a)对头】枕部分座《椅R点前方150m!m处的点;》
:
:
》 b:)对座?椅靠:背部分座《椅R点?前方100mm处的!点
?
《 不包—。括试验样块》的反弹阶段》对于:整体式头枕》通,过垂直?于距:R点5?40mm的基准线的!平面来定义头枕和】。座,椅,靠背:之间的边界所有测量!。都要在构成行—李舱前?。。边界的每个座椅或】。乘坐位置的纵向中】心平面上进行在附录!B所描述的》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块应保【持在试验座椅靠背的!后方
—
,
4.11.2 !隔,离装置
《
!根据车辆制造厂的要!求若隔离装置作为】某,种车型?的标准装备安—。装附录B所描—述的:试验:可以在?隔离装置《处,于其:。正常位置的》情况:下进:行安装在正常使用位!置的前向《座椅靠背上面—的,网格丝状《隔离装置应按—附录B?中B.2.2规定进!行试验
—
— 在试?验过程中如果—隔离装置保持在原】位置则认为满足要求!试验过程中允许隔】离装置变形但—条,件是:。隔离装置(包括邵尔!A硬度?大于50的试—验座椅靠背和/或头!枕部件?)前面轮廓》不能向前移出横向】铅垂平面《此平面经《过
《
:
a)【对头枕?部分座?椅R点前方150】mm处的点;
!
【b)对除了头枕【以外的座椅靠背【部分和隔《离,装置部分座椅R【点前方?100mm处的点
!
《
: 对于》整体式头《枕头枕和《座椅靠背之》间的边界《。按4.11.1【的规定
《
?
所有测!量都:要在构成《行李:舱前边界的每—个座椅或乘坐—位置:的纵向中心平面上】进行
》
《 在试验后不】允许有容易增加对乘!员伤害?程度或危险性的尖角!和边棱出现
!
,
4.11.3 !其他
?
【 上述4.11.!1,、4.11.2所指!的要求不适用—于由于冲击》而,自动作用的行李保持!装置制?造厂应证明此装置提!供的保护等效于4】.11.1、4.1!1.:2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