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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试验方法》
,
》
,
,
5.1 — ,试验条件
》
—
5.1.1 对!于可调式《座,椅靠背?除制造?厂另有规定外—应将其锁止在GB !11551-201!4中附录A所—述,的三维H点装—置躯干基准线—与垂直方《向尽可能接近成【。。25°的《后倾位置上
—
5—.,1.2 当某【。一座椅的锁》止装置?及安装方式与对应】的另一座椅相同【或对称则检测机构】可以:仅对其中一个座椅进!行试验
—
5.1.3】 对头枕高度【可调的座《椅试验时头枕应【置,于其调节范围内最不!利的位置(一—般为:最高位置)
!
5.1》.4 折叠座椅应!。在乘员使用位—置进行试验
!
5.2【 座椅靠背及【其,调节装置《的强度试《。验
—
通过!一个模拟《GB 1《1551-2014!中附录A所述的人体!假背模型对座椅靠背!骨架的上部沿纵【向向后施加》相对于座椅》R点530Nm【力矩的负荷对—。于长条座椅如支撑骨!架部分?或全部(包括头枕部!分,)为一个以上—座位共用则》。应对这?些,座位同时进行试【验,
,
—
5.?3 座椅》固定装置、调—节,装置、锁止》装置和?移位装置的强度试】验
】
5.3.1 按!附录C中C.1规】定对整?。个车体施加一个不】小于:。20g的纵向水平减!速度或加速度持【续时间?为30ms用以模】拟车:。辆正面碰撞根—据制造厂的》要求可以选用附【录B描述的》试验波形《
5.3!.2 《对整个车体施加【5.3.1》规定:的一:个纵:向水:平减速度或加—速度用?。于模拟?。车辆后?面碰撞
】
5:.3.3 座椅所!有乘坐位置》都应按5.3—.,1和5.3.2规】定进行?。验证对安《装头枕?高度可调《的座椅?试验时头枕应置于其!调节范围内最—不利的位置(一【。般为最高位置)试】验过程中座椅—的,安装应保《证无外?加,因素影响《锁止装置的》。解锁将座椅调节【到下述位置》后进行试验则—认为满足这些—条件
】 《a)在?纵向方向《将座椅?调整后固定在从最】前面的正常驾—。驶,位置或?制造厂指定》的最前使用位—置向后?移动:一,挡或10mm处(】对于在垂直方向独立!调节的?座椅应将其坐—垫置于最高位置);!
?
:
b—)在纵向方向将座椅!调整后固定在从最后!面的正常《驾,驶位置或制》造厂指定的最后使用!位置向前移》动一挡或《10:mm处(对于—在垂直方《向独立调节的—座椅应将其坐垫置于!。最低位置)若需要】应符合5.》3.4的规定
【。
5.3.!4 若在除5【.3.?3规定之外》某一座椅使用位置】上的座椅锁止装置和!固定装置的受力状】态比在?5.3.3规定【。的座椅?位置更不利则试验应!在最不利的座—椅使:用位置上进行—
5【.3.5《 若根据》制造厂要求进行附】录C中C.2规【定,的,刚性壁障实》车碰撞试验则可以视!为满足?5.3.1规定的试!验条件此时应该按照!5.1.1、—5,.3.3及5.【。3.4的规定将座】椅调整到使其固定】装置的受力状态处】于最不利《的位置上《
?
?
,
5.4 》 头:枕,性,能试验
》。
?。
,
5.4.1 !可,调式头枕的性—能试验?说明
—。
对于】可调式头枕头枕应】处,于其调?整,范围内最不利的位】。置上:(,。。一般为最《。高位置)
】
5.4.2【 , 长条?。座椅的性《能试验?说明
《
对!于长条座椅如果骨架!。部分或全部(包括头!枕部分)为一个以上!的乘坐位置共用时则!应该对所有这些【乘坐位置同时—进行试验
!。
5.4.3 【 试:验步骤
】
5.4.3.1 ! 包括基准线—投影在?内的所有线均应画在!该,座椅:或乘坐位置》。。的,垂直中心《平面上(见》附录:D,)
《
5.4.3】.2 移位后的】基准线是将相—对R点产生向后3】73:Nm力矩的》初始作用力施加于G!B 11551-】2,014中《附,录A所述模拟人体模!型靠:背的部件上》来,。确定:
:
,
5.4.3】.,3 距离头枕顶】部向下?65mm处通过直】径,为165mm的头】型施加一《个垂直于移位后的基!准线的初始作用力】使其产生相》对于R?点373Nm的【力矩基准线应处【在5.?4.3.2规定【的,移位后?的位置上距离头枕】。顶部下?。方65mm处若有】间,隙存在而阻》碍本条前述规定的作!用力的?施加则?可以减小《该距离以保证力的】作,用线:通过:。最接近?该间:。隙骨架的《中心线对于4.8】所述情况应该使【用直径?。。为165mm的头型!对每个间隙》重,复进行试《验,作用力应通过该间】隙最小截面的重心】。在平行于基准—线的横向《平面:上产生相对于R点】373Nm的力矩】
?
5.4—.3.4 确定】与头型相切并与移】位后基准线平行的】切线Y
》
5.4.3!。.5 测定用【于4.?。10.1规定—的最大向《后,位移量XX为—切线Y与移位后【基准线之间》的,距离
—
:5.4.3.6 !如果座椅或座椅靠】背未出现断裂—则将5.《4.3.3》规定:的初始负《荷增加到89—0N以检验头枕的】有效性
《
【。5.:5 确定》头枕高度
!
5《.5.1 》。 包括基准线投影】在内的所有的线均】。应画在该座椅或乘坐!位置:的垂:。直中心平面上该【中心平面与座—椅相交线确定—了,头枕:和,座椅:靠背的轮廓(—见附录E图》E.1)
】
5.5》.2 将GB 1!1551《-2:014中附录—。A所示?的三:维H:点装置放置》。于座椅正《常乘坐位置
!
,
5:.,5.3 《 将:GB 11551】-2:。014中附》录A所示《的三维?H点装置基准线【的投影画在》5.4.3.1规】定的平面上》作垂直于基》准线:并且相切头》枕顶端的《切线S
—
5.5—.4 《从R点到《切,线S的距离“h【”即:为4.6规定的【头枕高度
【
5.【6 确定头枕宽度!(见附录E图—。E.2?)
【
5.《6.1 用位于】5,.5.3规定—的切线S以下65m!m处且垂直于基【准线的?平面S1来确定由】轮廓线C所限定的头!枕剖面
》。
5》.,6.:2 按照4.9】的相应规定所—。。要考虑的头》枕宽度是垂直纵【向面:P和P'与剖面【S1的两条交线之】。间的距离L
【。。
《5.:6.3 》必要时头枕宽度【也可在?从R点沿《基准线向上63【5mm?处且垂直于基—准线的平《面内确定
—
》
5.7 —确定头?枕间隙距离“a”】(见附录《F)
】
,
5:.,7.1 《 用直径为165m!m,的球体在头枕前表面!确定其每个间—隙的距离《“a”
》
《5.7.2 【。在,不施加任何作用力条!件下将球体最大限度!地置于间隙区域【内并且与该区域点】接触
—
5?.7.3 球体】与间隙接触的—。两点之?间距离即为4.8规!定,的,距离“?a”
《
5.8! 座椅《靠背及头《枕吸:能性试验(适用于座!椅安装在车辆上时】能被直径《165mm的球体接!触到且位于》5.8定义》。的区域表面)—。
】5.8.1 区域!1
:
》5.8.1.—1 ?对于不带头枕—的独立式座椅—该区域是指位于座椅!纵向中心《面左:。、右两侧各100m!m的纵向《垂直:面之间且在过从【靠背顶点沿》基准线向下100】mm处垂直于基准线!的平面以上》的,靠背后面区》域,。
《。
:5.8.《1.2 对于不带!头,枕的长?条座椅该区》域是指位于由制【造厂提供的每个【外侧座椅纵向中【心,。面左、?右两侧各《100mm的纵【向垂直面之间且【在过从靠背顶点【。沿基准线向下100!m,m,处垂直于基准线的平!面以上的《区域:
:。
5.—。。8.1.3 对】于带有?头枕的座椅或长【条座:。椅该区域是》指,位于:座椅纵向中心面【左、右两侧各70】m,m的纵向垂直面【之间:且在:过从R点沿基—。准线向上63—5m:m处垂?直,于基准线的平面以】上区域?试验时对于》可调:的头枕应将其调至】可调:范,围内最不利的位【置,(一般为最高位【。置)
—
5.《8.2 区域【2
5】.8.2《.1 ? 对于不带头枕、】带有:可拆式或分体式头枕!的座椅或长条—座椅区域2》。是,指在过从靠背顶点】沿基准线《向下100mm处垂!直于基准线的平【面以上的区域但不】包括:位于区域1》内部分的区域
】
?
5.8.2.2】 , 对于整《体式头枕的座椅或】长条座椅区》域2是?指在过从R点沿基】准线向上《440?。。mm处垂直于基【准线的平《面以:上区域但不》包括位?于,区域1内部分—的区域
【
5.8.3 !区域3?
》
? 区?域3是?指位于?4.2.《4c)?定义的?水平面以上的座椅或!长条座椅背面区域但!不,包括:位于区?域1和区域》2内部分的区—域
?
》 注试验区域】不包括当座》椅安装在《车辆上但座》椅背:部不能被《。直径16《5mm?的,球体接?触到的?区域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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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 等【效试验方法
】
!采用不?同于5.2、5【.,3、5.4》及,附录A所述的试验】方法时应《。证明该试《。验方法的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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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 试验分组
】
!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试验:分组可参《见附录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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