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 — 试验方法 ! 》 5.1  试【验条件 ! 5.《1.1  对于【可调式?座椅靠背除制造厂】另有规定《外应将其锁止在G】B 1?155?1-201》4中附录A所述的】三维H点装置躯【干基准?线与垂?直方向尽可能接近成!25°的后倾位置】上 【5.1.《2  当某》一座椅的锁止装【置,及安装方式》。与对应?的,。另一座椅相》同或对称《则检测机构可以仅】对其中一个》座椅进行试验 【 5.【1.3  对—头枕:。高度可调的座椅试验!时头枕应置》于其调?节范围内最不利的】位置(一般为—最高位?置): 》 5.1.4—  折叠座椅应在】乘员使用位置进行】试,验 ? 5.】2  座椅靠—背及其?调节:装置的强《度试验 】   》  通?过一个?模拟GB《 1:1551-201】4中附录A所述的】人体假?背模型对座》椅靠背骨架的上【部沿纵向向后施【加,相,对,于座椅?。R点5?30Nm《力矩的负荷》对于长条座椅如支】撑骨架?部分或全部(包括头!枕部分)为一个以上!座位共?用则应对这》些座位?同时进行试验 】 : 5》.3: , 座椅固定》装置、?调节装置、锁止【装置和移位装—置的强度试验— 》 , ,。 5.3.1 【 按附录C中C.1!规定对整个车—体施加一个不小于】20g的纵向水平减!速度或加速度持【续时间为30m【s用以模拟车辆正面!碰撞根据制造厂的要!求可以选用附录B】描述:的试验波形 ! 5.3.—2  对整》个车体施《加5.3.1—规定的?。一个纵向水平减速度!或加速度用于模拟】车辆后面碰撞 ! 5.3—.3  座椅所有】乘坐位?置都应按5》.,3.1和5.3.】2规定?进行验证对》安装头枕高度可【调的座椅《试验:时头:枕应置于其》调,节范围内《最不:利,的位置(《一般为最高位置【)试验过程》中座椅的安装应保证!无外:加因素影响锁—止装置的解锁将座椅!调节:到下述位置后进行试!验则认为满足这【些条件?。 :  》  : a:),。。在纵向?方向将?座椅调整后固定【在从最前面的正常驾!驶位置?或制造厂《指定:的最前使《。用位置向后移—。动一挡或《。10m?m处:(对于在垂》直,方向:。独立调节《的,座椅应将《其坐垫?置于:。。最高位置)》; 《     b)!。。在纵向方《。向将座?椅调整后固定在从最!后面的正常驾驶【位置或制造厂—指定的最后使用【位,置向前移《动一挡或10mm处!(对:于在垂直方向独立】调节的座椅》应将其坐垫置于最】低位:置)若?需要应符合5—。.3.4的规定 !。 5.3.4! , 若在除5.—3.3规定之外某】一座椅使用位置上】。的座椅锁《止装置和固定装置】的受力?状态比在5.3.3!规定的座椅位置更】不利则试《。验应在最不利—的座椅使用位—置上进行《 —5.3.《5  若《根据制造厂要求进】行附录?C,中C.2规》定的刚性《壁障实车碰撞试验则!可以视为满》足5.3.1规【定的试?验条件此时应该【按照5.1.1【、5.3.3及5】.3.4《。的规定将座椅调整到!。使其固?定装置的《受力状态处》。于最不利的位置【上, 】5.4  头枕性】能试验 》 , 5.4】.1  可调式头】枕的性能试验说明】 :     】对于可调式头枕【头枕:应处于其调》。整范围内最不—利的位置上(一般】为最高位置》), 5.4!.2 ? 长:条,座,椅的性能试验—。说明 ? ?。     —对于长?条座椅如果骨架部分!。或全部?(包括头枕部—分)为一个以—上的乘坐《位置:共用时则应该对所有!这些乘?坐,位置同时进行—试验 】5,.4.3  试验步!。骤 — 5.4.3.1】  包括基准线投影!在内:的,所有线均应画在【该座:椅或乘坐位》置的垂直中心—平面上(见》。附录D) 【 , 5.4》.3.2  移【位后的基《准线是将相对R【点产:生向后373Nm】力矩的初始作用力】施加于GB —11551-20】14中附录A所述】模拟人?体,模型靠背的部—件上来确定 — 5.4】.3.3  距【离头枕顶部向—下65?mm处通过直径为1!6,5mm的头型—施加一?个垂直于移》位后的?基准线的初始作用】力使其产《生相对于R点—373Nm的力【矩基准线应》处在5.4.—3,.2规定的》移位后的位置—上,距离头?枕顶部下方》65mm处若有【间隙存在而阻碍本条!前述规定的作—用力的?。施加则?可以减小该距离【。以保证力的作—。用线通过最》。接近该间《隙骨架的中心线对】于4.8所述情况应!该,使,用直径为1》65mm的》头型:对每:。个间隙重复进行试验!作用力应通过该【间隙:最,小,截面:的重心在平行于【基准线的横向平【面上产生《相对于R点》37:3N:。m的力矩 【 5.4.【3.4  》确,定与:头型相切并》与移位后《基准线平行的切【线Y 【 5.4.3.5 ! 测定用于》4.1?0.1规定的最【大向后位移量—XX为切线Y与移位!后基准线《之,间的距离 》 , ? 5.4.3—.6  如果座椅或!座椅靠背未出现断裂!。则将5.4.3.】3规:定的初始负》荷增加?到890N以检验】头枕的有效性—。 【 ,5.5  确定【头枕:高度 《 —5.5.《1 : 包括基准线—投影在内的所有【的线:均应:画在该座椅或乘坐】位置的垂直中心【平面上该中心平面】与座椅相《交线确定了》头枕和座椅靠背【的轮廓?(见附?录E图E.1) ! , 5.5.2 ! 将G?B 11551-】2014中附录A】所示的三《维H点?装置放置于座椅正常!。乘,坐位置 】。 5.5.3  】将GB 115【5,1-2014中附录!A所示的《三维H点装》置基准线的投影画】在5.4.3—.1:规定的平《面上作垂直》于基准线《并且相切头枕顶【。端的切?。线S 】5.5.4  从R!点到切线S的—距离“h”》即为:4,.6规定的头—枕,高度 ? ? 5.—6,。  确?定头枕宽度(—见附录E图》E.2)《 , 5.!6.1  用位于5!.5.3规定—的切线S《以,下,65mm处》且垂直于基准—线的平面S1—来确定由轮廓线【C所限定《的头枕剖面 ! , 5.6.2 【。 按照?4,。.9的相应》规定所?要考虑的头枕宽度】是垂直纵向面P【和,。P'与剖面》。S1的两条交线之】间的距离L — 5—.6.3  必要时!头枕宽度也可在【从R点沿基准线向上!。635mm》处,且垂直于《基准线?的平面内《确定 】 5.《7  确定头枕间隙!距离“a”》(见附录《F) 】 5.7.1【  用直《径为:165mm的球体在!。头枕前表面确定【其每:个间隙的距离—。。“a”? , 5.7】.2  在》不施加任何作用力】。条件下?将球体最大限度地】。置于间隙区域—内并且与该区域点接!触 《 5.7.3 ! 球体与间》隙接触的两》点之间距离即—为4.8规定的距离!“a” — : , 5?.8 ? 座椅?靠背:及头枕?吸,能性试验(适用【于座椅安装在车辆上!时能被直径1—65mm的球体接】触到且位于5.【8,定义的区域表面) ! 5.!8.:。1  区域》1 【5.8.1》.1  对于不【。。带头枕的《独立式座椅该区【域是指位于座椅纵向!中心:面左、右两》侧各100m—m的纵向《垂直面?之间且在过从靠背】顶点沿基准》线向下1《00mm处垂直于】基准线的平面以【。上的靠背后面区域】 —5.:8.1.2  【对于不?带头枕?的长:条座:椅该区域是指位于由!制造厂提供的每个】外侧座椅纵》向中心面左、右两侧!各10?0mm的纵》向,垂,直,面之间且《。在过:从靠背顶点沿基准】线向下10》0mm?。处垂直于基准—线,的平面以上》的区:。域 : 5—。.8:.1:.,3  对于带有头枕!的座椅或长》条座椅该区域是指】位于座椅《纵向中心面左—、右两侧各70m】m的:纵向垂直面之间且】。在过从R点沿—基准线向上》635?mm处垂直于基准】线的:平面以上区域—试验时?对于可调的头枕应将!其调至可调范围内】最不利的《位,置(一?般为最?高,。位,置) 】5.8.2  区域!2, 5【.,8.2.1》  对于不带头【枕,、带有?可,拆式或分体式—头枕的?。座椅或?长条座椅《区域2是指》在过从靠背顶点【沿基:准线向下《1,00mm处垂直于】基准线的平面—。以上的区《域但不包括位于区】域1内部分的区【域 : 5.8】。.2.2  对于】整体式头枕的—座椅或?长条座椅区域2【是指:在过从R点沿基准】线向上440mm】。。处垂直于基准线的】平,面以上区域但不【包,括位于区域》。1内部分的区域 !。 5.8.3!  区域《。3 —     》。区域3是指位于【4.2.4c)定义!的水平?面以:上的座椅或长条座椅!背面区域但不包【括位于区域1和区域!2内部分《的区域?    ! ,注试验区域》不包括当座》椅安装?在车辆上但座—椅背部不能被直【径165m》m的球体接》触到的区《域表面 — ? :5.9?  等效试验—方,法 !    《采用不同于5.2】、5.3、5.【4及附录A所述【的试验方法时应证】明该试验《方法:的等效性 》 》 5.10 【 试验分组 】 》    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试验分组可参】见附录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