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试验方法
【
:
【5.1 试验条件!
,
5.!1.:1 对于》可调式座椅靠背【除制造厂另有规定外!应将其锁止在G【B 1?。1551《-2014中附录】。A所述的三维H点】装,置躯干基《准,线与垂直方向尽可能!。接近成2《5°:的后倾位置上
】。
?
5.1.2 】当某:一座椅的锁止—装置及安装方式【与对应的另一座椅相!同或对称则》检测:机构:可以仅对其中一个座!椅,进行试验
【
?5.1.3 对】头枕高度《。可调的座《椅试:。验时头枕应置于其调!节范围内最不利【的位置?。(,一般为最高》位置:)
5.!1.4 》折叠座椅应在—乘员使用位置—进行试验
】
5》.,。2 座椅靠—背及其调《节装:置,的强:度试验
【
】通过一个模拟G【B, 11551-20!14中附录A所述的!人,体假背模型对座【椅靠背骨架》的上部沿纵向—向后施加相对于座】椅R点53》0N:m力:矩的负荷对于长条】座椅:。如支撑骨架部分【或,。全部(包括》。头枕部分)为一个以!上座位共用则—应对这些座》。位同时进行试—验
—
:
5:。.3 座椅固定】装置、?调节装置、锁止装置!和移:位,装置的强度试验
!
:
,
:
5.3《.1 《按附录?C中C.1规定对】整个车体施加一【个,不小于20g—的纵向?水平:减速度或加速度【持续时间为3—0ms用以模—拟,。车辆正面碰撞根【据制造厂的要求【可以选用附录B描】述,的试验波形》
5.】3.:2 对整》个车体施《加5.?3.1规定的—一个纵向水平减速度!或加:速度:用于模拟车辆后面碰!撞
【5.3?.3 座椅所【有乘坐位置都—应按5.3.1和】5.3.2规—。定进行验证对安【装,头枕高度可调的座】椅试验时《头枕应置《于其:调节范?围内最不《利的位置(一—般为最?高位置)试验过【程中:座,椅的安装应》保证无?外加因素影响锁止】装置的解锁将座【椅调:节到下述位置后进行!试验则认为满足这些!条件
! a)在纵向方!向将:座椅调整后固定【在从最前面的正常】驾驶位?置或制?造厂指定的》最前使用《位置向后移动一挡】。或1:0mm处《(对于在垂直方【。向独立调节的—座椅应?。将其坐垫《。置,。于最高位置);【
?
:
b)在纵!向,方向将座《椅调整?后固定在《。从最后?面的正常驾驶位置】或制造厂指定的【最,后使用位置向前【移动一挡或10mm!。处(对于在垂—直,方向独立调节的座】椅应将其坐垫置【于最低位置)若需要!应符合5.3.4】的规:定
《
5.3.4】 若在《除5.3.》3规定之外某—一座椅使用》位置上的座椅—锁止装置和固定装】置的受力状态比在5!.3.3规定的【座椅位置更不利则试!验应:在最不利的座椅使】用位置上进》行
5.!3.:5 若根据制造厂!要,求进行附录C中C.!2规定的刚性壁【障实车碰撞试验【则可以视《为满足5.3—.1规定的试—验条:件此时应该按照【5.:1.1、《5.:3,.3及?。5.3.4的规定将!。座椅调整到使其【。固定装置的受—力状态处于最不利的!位置上
【
5.4 !头枕性能《试验
《
5.4!.1 可调式头枕!的,性能试验说》。明
》
—对于可调式头枕头】枕应处于其调整范围!内最不利的位—。。置上(一般》。为,最高位置)
】
:
5.4.2 】长条:座椅:的性能试验》说明
】 ? 对于长条座椅如果!骨架:部分或全部(包括】头枕部分)为一【个以上的乘坐位置】共用时则应》。该对所有《。这些:乘坐:位置同时进》行试验
—
5《.4.3 试【验步骤
【
5.4.3【.1 包括基【准线投影《在,内的所有线均应【。画在该座椅或乘坐】位置的垂直》中心平面上(—见附录D)
】
5.4.3】.2 移位—后的基准线是将相】对R点产生向—后,373Nm力矩的】。初始作用力施—加于:GB: 1:1551-20【14中附录A所【述模拟?人体模型靠背的部件!上来:确定
5!.4.3.3 【 距离?头枕顶部向》下65mm》处通过?直径为16》5,mm的头型》施加一个垂》直,于移位后的基—准线的初始》作用力使其产生相对!于R点3《73:。。Nm的力矩基—准线应?处在5.4》.3.?2,规定的?移位后的《。位,置上距离头》枕顶部下《方65mm处若有间!隙存在而阻碍本条前!。述规:定的作用力》。。的施:加,则可以?减小该距《离,以保证力的作用【线,通过最接近该—间隙骨架的中心【线对于?4,.8所?述情况应该使用【直径为165mm的!头型对每个间—隙重复进行试验【作用力应通过—该间隙最小》截面的重心在—平行于基准线—的横向平面上—产生相对于R点37!3,Nm的力《矩
:
5.4.!3.4 确—定与头型相切—并与移位后》基,准线平行《的切线Y
!
5.4.3.5】 测?。定用于4.10.1!规定的最大向—后位:移量:XX为切线Y与【移位:后基准线《之间的距离
—。
5.4.!3.6 如果座】椅或座椅靠背未【出现断裂则》将5:.4:.3.?3规定的初始—负荷增加到890N!以检验?头枕的有《效性:
5!.5 确定头枕】高度:
,。
《
,
5.5.—1 包括基准线投!影,在内的所《有的线均《应画在该座椅或乘】坐位置的垂直中【。心平面上《该中心?平面与座椅相交线】确定了头《枕,和座椅?。靠背的轮廓》(见附录《E图:E,.1)?
?
5.5.【2 将GB 【。11551》-2014中附录A!所示的三维H点装】置放置于座椅正常乘!坐位置
】
5.5.3 将!。GB 1155【1-2014中【附录A?。所,示的三维H点装【置基准?线的投?影画在5.4—.3.1规》定,的平面上作垂直于基!准线并?。且相切头枕顶端的切!线S:
5.5!.4 从R点到切!线S:的距离“h”即为】4.6规定的头枕高!度
!。5.6 确定【头枕宽度(见附录】E图:E,.2)
!
5.《。6.1 用位【于5:.5.3《规定:的,切线S以下6—5mm处且垂直【于基准?线的平面S1来确定!由轮廓线C所限定】。的头枕剖面
!
5.《6.2 按照4】.,9的相应规定所【要考虑?。的头枕宽度》是垂直纵向面P【和P'与剖面S1】。的两条交线》之,间,的距离L
【
5.6—.3 必》要,时头枕宽度也可在】从R点沿基准—线向上?635mm处且垂直!于基准线的平—面内确定
【
5.7 ! 确定头枕》间,隙距离“a”(见】附录:F)
《
—5.7.1 用直!径为16《5mm的球体在【。头枕前表面》确定:其每个间隙的—距,离“a”
】。
5.《7.2 在—不,施加任何作用—力条件下将球—体最:。大限度地《。置于:间,。隙,区域内并且与该【。区域点接触
【。
:
:5.:7,.3 ? 球体?与间:。。隙接触的《两,点之:间距离即《为4.8规定的距离!“a”
!。
5.8》 座椅靠背及头枕!吸能:性试验(《。适用:于座:。椅安装在《车辆:上时:能被直径《165mm的球体接!触到:且位于5.8定义的!区域表面)
!
5.8【.,1 区《域1
】5.8.1.—1 对于不带头枕!。的独立?式座椅该区域是指】位于座椅纵向—中心面左、右—两侧各100mm】的纵向垂直面之间且!在过:从靠背顶点》沿基:准线:。向下100m—m处垂直于基准线】的平面以上的靠【背后面?区域
5!.8.1.2 对!。于,不带头枕的长条【座,。椅该区域是指位于】由,制造厂提供的每【个外侧座《椅,纵向中心《面左、?右两侧各1》0,0mm?的纵向垂直面—之间且在过从靠背】顶点沿基准线向下】100mm》处垂直于《基准线的平面—以上的?。区域:
—。5.:8.1.3 对】于带有头枕的—座,椅或:长条座椅《该,区域是指《位于座椅纵向中心】面左、右《两,侧各70mm的纵向!垂直:。面之间且《在过从R点沿基准】线向上?635mm处垂直】于基准线的平面【以,上区域试验时—。对于可调的头—枕应将其调至可调范!围内最不利的位置(!一般为最高位置)
!
5.【8.2 》区域:2
—
,5.8.2》.1 《。对于不带头枕—、带:有,可拆:式或分体式头枕的座!椅或长条座椅区域2!是,。指在:过从靠背顶点沿基准!线向下1《00mm处垂直于基!准线的平面》以上的区域》。但不包括位于区域】。1内:部分的区《域
》
5?.,8.:2.2 对—于整:体式:头枕的座椅或长【条座椅区域2—是,指在:过从R?点沿基准线向—上440《mm:处垂直于《基,准线的平面以上【。区域但不包括位于】区域1内部分的区】域
5.!8.3 区—域3
】 区域3【是指位于《4.2.4c)定义!的水平?面以:上的座椅《或长条座《椅背面区域但—不包括位于区域1】。和区域2内部分的区!域
【 《。注试验区《。域不包括当座—椅安:装在车辆上》但座椅背部不能被】。直径165》mm的球体接触到】的区域表面》
?。
5.9】。 等效试验方法
!
《
— 采用不同》于5.2、5.【3、5?.4及附《录,A所述?的试验方法时应证】明该试验方》法,的等效性
【
》5.10《 试验分》组
》
《 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试—验分组可《参见附录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