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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车辆识别代号!的,标示方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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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车辆识别—代号采用《人,工,。可,读,码或人工可读码与机!器可读码组合或电子!。数据的?形式进行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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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车辆识别代号直接!打刻在车辆上—;或通过标签粘贴】在车辆上;或—通过不可《算改的方式将—符合相应标准规定的!电子数据存储在电】子控制?单元存储器内的方】。式进行标示除—。M1类车《辆(:不含多阶段制造完】成的M?1类车辆)之外【。的其他?车辆:还可通过标牌永【久保:。持地固定《。在车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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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识】别代号采用直—。接打刻的《方,式进行标《示时应满足下述【要求
! ,。。 a)按》照5:.,3、5.7规定【标示:车辆识别代号时对】于汽车?及挂车直接打刻的字!码字高应大于或等】于7:.0mm《、,字码深度《应大于或《等于0.3mm【。(乘:用车及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封?闭式货车深度应大于!或等于0.2m【m)对于摩托车【直接打刻的字—码字高应大》于或等于5》.0mm、字码【深度:应大于或等于—0.:2mm;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总长度应小于或等于!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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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除【按照5?.3、5《.7规定《标示车辆识别—代号外直接打刻的字!码字高?应大于或《等于4.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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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的字码的字》体和大小应相同(】打,刻在不同部位的车辆!识别代号《除外:)且字码间距应【紧密、均《匀,。;若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两端使用分!隔符则分隔符与【字码的间距亦应紧密!、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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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识:别代号采《用标签粘贴的—方式进行标示时应满!足下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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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标签应满足【G,。B/:T 25978【规定的?一般性?。。能、:防篡改性能及防伪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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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当车辆识别代号!仅采用?人工可读码标—示时人工可》读码:字码高度应大—于或等于4》.0mm;当车辆】识别代号采用人工可!读码和机器可读码】组合的形式》标示:时,应满足GB/—T 18410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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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车辆识》别代号直接打—刻在车?辆上、标《示在标签或标—牌上时?应尽量标示在一行此!时可不?使用分隔《符;若由于》技术原因必须标【示在两行时应保持4!.1:中定义VIN三个部!分的:独立完整性两行之间!不应有空行每行【的开始与终止—处应选用同一个【分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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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车辆识别代!号在文件上标示【时应标?示在一行不应有【空格不?应使用分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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