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  车辆识别代号的!标示方式和要求【 》 6.1 ! 车辆识别代号采用!人工可读码》或人工可读码与机】器可读码组》合或电子数据的形】式进行标示 — 《 6.2】  车辆识》别代号直《接,打刻在?车辆上;《或通过标签粘贴【在车辆上;或通过不!可算:。改的方式《将符合相应标准规】。定的电子数据存【储,在,电子控?制单元存储器内的】。方式进行标示除【M1类车辆(不【。含多阶段制造完成】的M1类车》。辆)之外《的其:他车辆还可》。通,过标牌永《久保持地固定—在车辆上《 【     车—辆识:。别代号采《用直接打《刻的方式进》。行标:示时应?满足下述要》求 》     a)】按照5.3》、,5.7规定标示车】辆识别?代号时对于》汽车及挂车直—接打刻的字码字高】应大于或等于7.】0mm、字码—深度应大于或等【于0.3mm(【乘用车及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封:闭式:货车深度应大于或】等,于0.2mm—)对于摩托车直【接打刻?的字:码,字高应大于或等于5!.,0mm、字码深度应!大于或等《于0.2《mm;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总长度应小—于或等?。于,200mm !。     b【)除按照5.3【、5.7规》定标示车辆识别【代号外直接打刻的】字码字高应》。大于或等于4.0】mm 》。 :     》c)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的字码?的字:体和大小应相同(】打刻在不同部位【的车辆识别》代号:。除外)且字码间距】应,紧密、均匀》;,若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两端使用分隔符则分!隔符与字码的间距亦!应紧密、均匀 ! ,    》 ,车辆识别代》号采用标签粘贴的】方式进行标示时应满!足下述要求 】 :  :   a《。)标签应满足—GB/T 259】7,8规定的一般性能】、,防篡改性《能及防伪性》能要:求; —     —。b)当车辆识别代】号仅采用人》工可读码标示时人工!可读码字码高—度应大于《或等于?4.0mm;当车】辆识别代号采用【人,工,可读:码和机器可读—码组:合的形?式,标示时应满足—GB/T 1841!0的要求 【 6—。.3  车辆识别】代号直接《。打刻在车辆上、标示!在标签?或标牌?上时应?。尽量标示在一—行此时可不使用分】隔符;若由于—技术原?因必:须,标示在两行时—应保持4.》1中定义V》IN:三个部分的》独立完整性》两行之?间不应有《空行:每行的开始与终止处!应选用?同一:个分隔符 ! 《 6.4  车辆识!别代号在文件上【标示时应标》示在一行不》应有空格不应使用分!隔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