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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车】辆识:别代号的《内容与构成 ! 4.1!  车?辆识别代号的基本构!成,  !   车《辆识别代号由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车辆说明部【分,(VDS)、车辆指!示部分(VIS)】三部分组成》共17位字码— 《     对年产!量大:。于或等于1000】辆的完整车辆和/或!非完整车辆制造【厂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一部【分为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第》二部分为车》辆说明部分(VD】S);?第三部分为车辆【指示部分(VIS)!(如:图1所示) 】 【     —对年产量小于10】00辆的完》整车辆和/或非完整!车辆制造《厂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一部分为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第二?部分:为车:辆说明部分(VDS!。);第三《部分:的三、四、五—位,与第一部分的三位】字码一起构成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其《余五位为车辆—指示部分《(VI?S)(?如图2所示) ! 》 —4.2  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 【。  《   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是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一部分》由车辆制造厂—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授权机构预先分】配WMI应符合G】B 16737的】规定 —。 《4.3  车辆说明!部分(VD》。S) ! 4.3.1  】车辆说明部分—(VDS)是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二部】。分由六位字码组成(!即VIN的第四位~!。第九位)如》果,车辆制造《厂不使用其中的一】位或几位字码—应在该位置填入车辆!制造厂选定》的字母或数》字占位 — ?4.3.2  【VDS?第一~五位(即【VIN的《第四~八位)应对】车辆:一般特征进》。行描述其组成代【码及排列次序由车辆!制造厂决定 【 ? ,  :  a)车辆一般特!征包括但《不限于 —       ! 车辆?类型(例如乘用【车、货车、》客车:、挂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非完整车—辆等);《 —       车辆!结构:特征(例如车身类型!。、驾驶室类》型、货箱类型、驱】动类型、轴数—及布置方式等)【; 【  :   ?  车辆装置特征】(例如约束》系统:。类型:、动力系统特征、变!速器类?型,。、悬:架类型等); ! :  :      —车,辆技术特性参数(】例如车辆质量参数】、车辆尺《寸参数、座位数【等,)  】   b《)对于以下》不同类型的车—辆在VDS中描【述的车辆特征至少】应包括表1中规定的!内,容 》 《 《4.:3.:3  ?V,DS的最后一位【(即VI《N的第九《。位字码)为检—验位:检验位应《按照附录《A规定的《。。方法计算 — 《 4.《4  车辆指示部分!(VIS) 】 ? 4.4.1  !。车辆指示部》分(VI《。S)是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三《。部,分由八位字码—组成(即V》IN的第十~十【七位) 【 4.4.2  !VIS的第一位字】码(即VI》N的第?十位)应《代表年?份年份?。代码按表2规定使】用(3?。0,年循环一次》)车辆制造厂若【在,此位使用车》型年份应向授权【机构备案每》个车型年份的—起,止日:期,并及时更新;同时】在每一辆车的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或产品一致性证书】上注:明使用了车型—年份 — , 【4.4.3  V】IS的第二位—字码:。(即VIN的第【十一位)应代表装配!。厂 》 4.《4.4  如果车辆!制造厂生产年产量大!于或:等,于10?00辆的完整车辆和!。/或非完《整车:辆VIS《的第三~《。八位字码(即VIN!的第十二~十—七位)用来》表示生产顺序号 】。 4.4】.5  如果—车辆制造厂》生,产年产量小于—100?0辆的完整车辆【和/或非完整—车,辆则VI《S的第?三、四、五位字【码(即?VIN的第十—二~十四位)—。应,与,第一:部分的三位字码一同!表示一个车辆制【造厂V?IS的第六、七【、八位字码(即【VIN的第十五【~十七位《),用来表示生产—顺序号 — 4.5 ! 字码 !     在【车辆:识别代号中仅应【。使用下列《阿拉伯数字和大写的!罗马字?母 : 》1  2 》 3  《4 : 5  《6  7  8【  9  0 【 A  】B  C  D 】 E  F  G】。  H  J 【 K  《L : M  N  P】  R?  S 《 T  U  V】  W  X  】Y  ?Z : ,。 (字母I、!O及:Q不能使《用) 》 》4.6  分—隔符 》 ,。     】分隔符的选用由车辆!制造厂自行决定【例如☆、《★分:。隔符不?。。得使用车辆》识别代?号的任何字码及可】能与之混淆的—字,码不得使用》重新标示或》变更标?识符及?可能与之混》淆的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