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车】辆识:别代号的《内容与构成
!
4.1! 车?辆识别代号的基本构!成,
! 车《辆识别代号由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车辆说明部【分,(VDS)、车辆指!示部分(VIS)】三部分组成》共17位字码—
《
对年产!量大:。于或等于1000】辆的完整车辆和/或!非完整车辆制造【厂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一部【分为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第》二部分为车》辆说明部分(VD】S);?第三部分为车辆【指示部分(VIS)!(如:图1所示)
】
【
—对年产量小于10】00辆的完》整车辆和/或非完整!车辆制造《厂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一部分为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第二?部分:为车:辆说明部分(VDS!。);第三《部分:的三、四、五—位,与第一部分的三位】字码一起构成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其《余五位为车辆—指示部分《(VI?S)(?如图2所示)
!
》
—4.2 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
【。
《 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是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一部分》由车辆制造厂—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授权机构预先分】配WMI应符合G】B 16737的】规定
—。
《4.3 车辆说明!部分(VD》。S)
!
4.3.1 】车辆说明部分—(VDS)是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二部】。分由六位字码组成(!即VIN的第四位~!。第九位)如》果,车辆制造《厂不使用其中的一】位或几位字码—应在该位置填入车辆!制造厂选定》的字母或数》字占位
—
?4.3.2 【VDS?第一~五位(即【VIN的《第四~八位)应对】车辆:一般特征进》。行描述其组成代【码及排列次序由车辆!制造厂决定
【
?
, : a)车辆一般特!征包括但《不限于
—
! 车辆?类型(例如乘用【车、货车、》客车:、挂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非完整车—辆等);《
— 车辆!结构:特征(例如车身类型!。、驾驶室类》型、货箱类型、驱】动类型、轴数—及布置方式等)【;
【 : ? 车辆装置特征】(例如约束》系统:。类型:、动力系统特征、变!速器类?型,。、悬:架类型等);
!
:
: —车,辆技术特性参数(】例如车辆质量参数】、车辆尺《寸参数、座位数【等,)
】 b《)对于以下》不同类型的车—辆在VDS中描【述的车辆特征至少】应包括表1中规定的!内,容
》
《
《4.:3.:3 ?V,DS的最后一位【(即VI《N的第九《。位字码)为检—验位:检验位应《按照附录《A规定的《。。方法计算
—
《
4.《4 车辆指示部分!(VIS)
】
?
4.4.1 !。车辆指示部》分(VI《。S)是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三《。部,分由八位字码—组成(即V》IN的第十~十【七位)
【
4.4.2 !VIS的第一位字】码(即VI》N的第?十位)应《代表年?份年份?。代码按表2规定使】用(3?。0,年循环一次》)车辆制造厂若【在,此位使用车》型年份应向授权【机构备案每》个车型年份的—起,止日:期,并及时更新;同时】在每一辆车的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或产品一致性证书】上注:明使用了车型—年份
—
,
【4.4.3 V】IS的第二位—字码:。(即VIN的第【十一位)应代表装配!。厂
》
4.《4.4 如果车辆!制造厂生产年产量大!于或:等,于10?00辆的完整车辆和!。/或非完《整车:辆VIS《的第三~《。八位字码(即VIN!的第十二~十—七位)用来》表示生产顺序号
】。
4.4】.5 如果—车辆制造厂》生,产年产量小于—100?0辆的完整车辆【和/或非完整—车,辆则VI《S的第?三、四、五位字【码(即?VIN的第十—二~十四位)—。应,与,第一:部分的三位字码一同!表示一个车辆制【造厂V?IS的第六、七【、八位字码(即【VIN的第十五【~十七位《),用来表示生产—顺序号
—
4.5 ! 字码
!
在【车辆:识别代号中仅应【。使用下列《阿拉伯数字和大写的!罗马字?母
:
》1 2 》 3 《4 : 5 《6 7 8【 9 0
【
A 】B C D 】 E F G】。 H J 【 K 《L : M N P】 R? S 《 T U V】 W X 】Y ?Z
:
,。
(字母I、!O及:Q不能使《用)
》
》4.6 分—隔符
》
,。
】分隔符的选用由车辆!制造厂自行决定【例如☆、《★分:。隔符不?。。得使用车辆》识别代?号的任何字码及可】能与之混淆的—字,码不得使用》重新标示或》变更标?识符及?可能与之混》淆的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