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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车辆识别代》号的内容《。与构成 》 : 4【.1  车辆识别】代号的基《本构成? 【。     》车辆识别代号由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车辆【说明部分(VD【。S)、车辆指—示,部分(VIS)【三部分组《成共17位字—码 ?   —  对年产量大于】或等:于1000辆的完】整,车辆和/或》非完整车辆制造【厂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一部》分为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第二部分为车辆说!明部:分(:VDS);第三部分!为车辆指示部—分(VIS)(如】图1所示) ! 》 ?    对年产【量小于1000辆的!完整车辆和》/或非完整车辆【制造厂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一》部,分为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第二部分为车辆!说明部分(VDS)!。。;第:三部分的三》、四、五位》与第一部分》的三位字码一起【构成: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其余!五位为车辆指示【部分(VIS)(】如图2所示) 【 【 ? : ,4.2  》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 :。 ? ?   ?  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是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一部分由车!辆制造厂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授权机构预先分配W!MI应符合GB 】16:。737的《。规定 ? : ?。 4?.3  车辆说明部!分(VDS) 】 4.3!.1  车辆说明部!分(VDS)是【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二部分由六》位,字码组?成,(即VIN的第四】位~第九位)如果车!辆制造厂不使用其中!的,一,位或几位字码应【在该位置填》入车辆制造厂选【定的字母或数—字占位 》 :。 4.3.2  !VDS第一~五位(!即VIN的》第四~?八位)应对车辆【。一般:特征进?行描述其《组成:代码及排列次序【由车辆?制造厂决定》 《     a)】车辆一般《特征包括但不限【于 —   ?     》车辆类?型(例如乘用车、】。货车:。、客:车、挂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非完整车辆等)【; 》  ?      车【辆结构特征(—例如车身类型、【。。驾驶:室类型、《货箱类?型、驱动《类型、轴数及布置方!式等); !      —  车辆装》置特:征(例如约束—系统类型、动—力系统特征、—变速器类型、悬架】。。类型等); ! ,       【 车辆技术特性【。参数(例如车辆质】量参:数、:车辆尺寸参》数,、座位数等》) —     b)对于!以下不同类型的车】。辆在VDS中—描述的车辆特征【至少应包《括表1中规定的内】容 : : : 4.!3.3  》VDS?的,最后一位(》。即VIN《的第九位字》码):为检验位检验位【应按照附录A—规定的方法》计算 《 —4.4  车辆指】示部分(VIS) ! 4.!4,.1  车辆指示部!分,(VIS)是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三部:分由八位字码组【成(即VIN—的第:十~十七位) ! 4.4.2】  :。VIS的第一位字】码(即VIN的【第十位)应代—表年:份年:份代码?按表2规定使用(3!0年循?环一:次)车辆制造厂若】在此位使用车型年份!应向授权机构备案每!个车型年份的起止】。日期并及《时更新;《同时在每《一辆车的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或产品【一致性证书》上注明使用了车【型年:份, 《 — :4,.4.3《  VIS的第二】位字码(即VIN】的第十一位》)应代表装配—厂 4.!4.4  如果【车辆制造厂生产【年产量大于或等【于1000辆的【完整车?辆和/或非完—整车辆VIS—的第三~八位字码(!即VIN的第十【二~十七位)—用来表?示生产顺序号 ! ?4.4.《5 : 如果?车,辆制造厂生产年产】。量,小于1000辆【的完:整车辆和/或—非完整车辆则—VI:S的第三、四—、五位字码(即VI!N的:第十二~十》四位)应与》第一部?分的三?位字:码一同表示一个车辆!制,造厂V?IS的第六、—七、八位字码(【。即,V,IN的第十》五~十七位)用来表!示生产顺序》号 【 4.5》  :字码 【     在车!辆,识别代号中仅—。应使用下《列阿拉伯数》字和:大写的罗《马,。字母 《 1  【2  3  4【  5 《 6  《7 : 8:。  9  0— 《 A?  B  C  D!  E  F—  G 《 H  J  【K  L  M  !N  P  R  !S,  :。T  U  V 】 W  X  【Y  Z《 , ? (?字母I、O及Q不】能使用?) 】 4.6  —分隔符 —  — ,  分隔符》的选:用由车?辆制造厂《自行决定例如☆【。、★分隔符不得【使用:车辆识别代号的【任何字码及可能与】之混淆的字码不【得使用重《。新标示或《变,更标:识符及可能》与之混淆的符—。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