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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车辆—识别:代号的内容与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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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车—辆识别?代号的?基,。本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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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识别》代号由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车辆说明部分(V】DS)、车辆指示】。部,分(V?IS:)三部?。分组成共《17位字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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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年—产量大于或等于10!00辆的完整车辆】和,/或非完整车辆【制造厂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一部分—为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第《二部:分为车辆说明部【分(VDS);第三!部分为车辆指示部】分(VIS》)(:如图1?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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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年,产量小于《10:00辆的完》整,车辆和/或》非完:整车辆制造厂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一部分—为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第二部分为】车,辆说明部《分(VDS》);第三部分的三、!四、五位与第一部分!的三位字《。码一起?构成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其余五位为【。车辆指示部分—(VIS)(如图】2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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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
【。
《
》 :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是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一部分—由车辆制造厂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授权机!。构预先分配W—MI应符合》GB 16737的!规,。定
—
?4.3 车辆说明!。部分(V《DS)
【
4》.3:.1 车辆说【明部分(VDS【)是: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二:部分:由六位字码组成【(即VIN的第四位!~第九位)》如果车辆制造厂不】使用其中的一位或】。几,位字:码应在该位置—填入车辆制造厂选定!的字母或数字占位
!
4.3.!2 VDS第【一~五位(即VI】N的第?四~八位《)应:对车辆一般特—征进行?描述:其组成代码及排【列次序由车辆制【。造厂决定
!
a)车】辆一般特征包括【但不限于
!
】车辆:类型:(,例如乘?用车、货车、客车】、挂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非【。完,整车:辆等);
!
《 , ?。车辆结构《特征(例如车身【类型、驾驶室类【型、货箱《类型、?驱动:类型、轴数及布置方!式等);
】。。
》 车辆装置特!征(例如约束系统类!型、动力系》统特征、变速器类型!、,悬,架类:型等);
!
? 车辆【技术特性参数—(,。例如车辆质》量参数、车》辆尺寸参《数,、座位?数等)?
【 b)对—于以下不《同类型的车辆在VD!S中描述《的,车辆特征至少应包括!表1中规定》的内容
《。
?
?
?
4.3.3 】 ,VDS?的最后一位(即【VIN的《第,九,位字码)为检验位】检验:位,应按照附录A规定的!方法计?算
】
4.4 》 车辆指示部分【(VIS)
】
4.【4.1 车辆指】示部分(VIS【)是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三—部分:由八位字码组成(即!VIN的第》。十,~十七位)
】
,
4.4》.2 VIS的】第一位字码(即VI!。N的第十《位):应代表?年份年份代码按表2!规定:使用(30年循环】一次)车辆制造厂若!。在,此位使用车》型年份应向》授权机构《备案每个车》型年份的起止—日期并及时》更新;同时》在每:一辆车的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或—产品:一致性证书》上注明使用了车型】年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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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VIS的第二位【字码(?即V:。IN的?第十一?位,)应代表装配厂
】
4.4.!4 如果》车辆:制造厂生产年产【量大于或等》于1000辆的完整!车辆和/或非完整车!辆VIS的第三【~八位?字,码(即VIN—的第十二《~十七位)用来表示!生产顺序《号
—
4.?4.5 如果车辆!制造厂生产年产【量,小于1000辆【的完整车辆》和/或非完》整车辆则VI—S的第三、四、五】位字码(即V—IN的第《。十二~十四》位)应与第一部【分,的,三位:字码一?同表示一个车辆【制造厂VIS—的第六、七、八位字!码(即?VIN的《第十:五~十七位)—用来表?示生产顺序号
【
《
4.》5 字码
】
】 在车辆识别代号】中仅应?使用下列阿拉—伯数字和大写的罗马!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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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5 6 7! 8 《。。 9 0
!
A?。 :B C D !E F《 , G: H J 【 K L —。 M 《N P《 R 》S T《 U V 【 ,。W X Y !Z
(】字母I、O及—Q不能使用)—
】4.6 分隔符】。
》。
分】隔符的?选用由?车辆制造厂自行决定!例如☆、★分隔符不!得使用?车辆:识别代号的任何【字码及可能与之混淆!的字码不得使—用重:新标示或变》更标识符《及可能与之混淆【的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