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4 — 车辆识别》。代,号的内容与构成【 》 ? 4.1  车】辆识:别代号的基本—构成 《 —    《车,辆识别?代,号,由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车辆说明部分!(VDS《),、车辆指示》部分(VI》S)三部《分组成共1》7,位字码 】。 ,    对年产【量大于或《等于:100?0辆的完整车辆【。和/或?非,完整车辆《制造厂?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一部分!。为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第二部分为车辆说】明部:分(VD《S);第《三部分为车》辆指示?部,分(VIS)—(如图1所》。示) 》 — :    《 对年产量》小于1000辆的】。完整车辆和/或非完!整车辆制造厂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一?部分为?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第!二部分为《车,辆说明部分(V【DS);《第,三,部分的三、四、五位!与第一部分的三位字!码一:起构:成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其余【五位:为,车,辆指示部分(—VI:。S)(如图2所【示) 《 : ! 4.2  —。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 — , ,    《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是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一部:分由车辆《制造厂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授权机—构预先分配WM【I应符合GB 16!7,37的规定 ! ? 4.?3  车辆说—明部分(VDS)】 , 《 , 4?。.3.1 》 车:辆,。说明部?分(:VDS)是》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二部分】。由六位字码组成【(即VIN的第【四位~第九位)如】果车:辆制:造厂不使用其中的一!位或几位字码应【在该位置《填入车辆制造厂【选,。定的字母或数字【占位: 4【.3.2  —VDS第一~五【位(即VI》N的第四~八位)】应对车辆一般特【征进行描述其组成代!码及排列次序由【车辆制?造厂决定《 —    a)车辆一!般特征包括但不【。限于 ?    】  :  车?辆类型?(例如乘用车、货】车、客车、挂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非完整?车辆等); !   《     车辆结构!特征(例《如车:身类型、驾驶室类型!、货箱类型、驱【。动类型、《轴数及布《置方式等)》; —       【 车辆装置》特征(例如约束系统!类型:、动力系《统特:征,、变速?器类型、悬》架类型等); !  《      —车辆技术特》性参数(例如车【辆质量参数、—车辆尺寸参数、座】位数等?) ? 《   ? b)对《于以下不《同类型的车辆在【VDS中《描述的车辆特征至】少应包括表1中规】定的:内容 — , — 4.3.》3  VDS的最】后一:位(即VI》N的第九位字—码)为检验位检【验位应按照附录A规!定的方法计算— 4!。.4:  车辆指示部【分(VIS) 】。。 ? 4.4.1】  车辆《指示部?分(VIS)是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三【。部分由八位字码组成!(即:V,IN:的第十~十七位)】 《 4.《4.2  》VIS的第一位字码!(即VIN》的第:十位)应代表年份】年份代?码按表2规》定使用?(30年循环一次)!车,辆制造厂若在此位】使用车型年份应向】授权机构备案—每个车型《年份的起《。止日期并及时更【新;同时在每—一辆车的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或产《。品一致性证书上【注明使?用,了车型年份 ! 》 4.4.3 ! VIS的第二位字!码(即V《IN的?第十一位)应代表装!配厂 》 , 4?。.4.4  如【果车辆制《。造厂生产年产量【大于或等于》1000辆的完整车!辆和/或非完整车】辆V:IS的第《。。三~八位字》码(即VI》N的:第十二?~十七位)用—来,。。表示生产顺》序号: ,。 4.4.!5  如果车辆【制造厂生产年—产量小于《1000辆》的完整车辆和/【或非完整车辆则VI!S的第?三、四、《五,位字码?(即V?IN的?第十二~十》四位)应与第一部分!的三位字码一同表示!一个车辆《制,造厂VI《S的第六、七、八位!。字码(即VIN的】。第十五?~十七位)用来【。表示生产顺序号【 【 4.5 》 ,字码 】     在车】辆识别代号》中仅应使《。用下列阿拉伯数字和!大写的罗马字母 ! 1》  2?  3  》4  5 》 6  7  【8  9  —0 ? , A  B 】。。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R  S  —T  U《。 , V  W  【X  ?Y  ?Z 》 (字母I、【O及Q不能使用)】 》 4.6  分!。隔符 】     分隔】符的选用由车辆制造!厂自行?决定例?如☆:、★分隔符不—得,使用车辆识别代号】。的任何字码及可【能与之混淆》的字码不《得使用重新》标示或变《。更标识?符及可能与》之混淆的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