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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车?。辆识别代号的—内容与?。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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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车辆识】别代号的基本构成
!
【 《车辆识别代》号由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车辆说明部】分(VDS)—、车辆指《示部分(VIS【。)三部分组成共17!位字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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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年】。产量大于或等—于1000辆的完】整车辆和《/或非完整车—辆,制造厂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一部分为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第!二部分为车辆说【明部分(VD—S,);第?。三部分为车辆指示】部分:(VI?S)(如图1所示】)
《。
【
,
对年【产量小于1000辆!的完:整,车辆和?/或非完《整车辆?制造厂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一部!分为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第二部分【。为车辆?说明部分(V—。。DS);第三—部分的三、四、五位!与第一部分的三位字!码一起构成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其余五位为车辆指!示部分(VIS【。)(如图《2,所示:)
】
【4.2 》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
】
— , 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是《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一部分由车辆制造!厂,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授权机构预先分配!。W,。MI:应符合?GB 16737的!。规定:
】4.:3 车辆说—明部分(V》DS)
《
【4.3?。.1 车辆说【明部分(V》DS:)是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二部分由六—位字码组《成(:即VIN《。的第四位~第九位)!如果车辆《。制造厂不使》用,其中的一位或几【位字码应《在该位置填入车辆制!造厂选定的字母或数!字占位
【
4.3.2 】 VD?S第一~五位(即V!IN的第四~八位】)应对车辆一般特征!进行描述其组—成代:码及排列次》序由车辆制》造,厂,决定
—
a)车!辆一:般特征包《括但不限于
!
《 车辆类】型(例如乘用车、】货车、?客车、挂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非完整车》辆等:);
《
《。 【车辆结构特征—(例如车《身类:型、驾驶室》类型、货箱》类型、驱动类型、轴!数及布置方》式等);
—
】 车辆装—置特征?(例:如约束?系统类型、动力系】统特征、变速器【类型、?悬架类型等);
】
?
》 车辆技【术,特,性参数?(例如车辆质—量,参数、车辆尺—寸,参数、座位数等)
!
】 b)对于以下【不同类?型的车辆《在VDS中描—述的车辆特》征至少应包括表1】中,规定的内容
!
—。
4.3.3 !VDS的最后一【位(即VIN的【第,九位字码)为检【验位检验《位应按照附》。录A规定的方法【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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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车辆!指示部?分(VIS)—
》。
4.4—.1 ? 车辆指示部分(】VIS)是车辆识】别代号的第》三部分由八位字码】。组成(?即VIN的第十~】十七位)
》
4.【4.2 VIS的!第一位字码》(即V?I,N的:第十位)应》代表年份年份代码按!表2规?定使用(30年循环!一次)车辆制—造,厂若在此位》使用车型年份—应向授?权机构备案每个【车型年份的》起止日?期并:及时更新;》同时在?每一辆车的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或产品?一致:性,证,书,上注明使用了车型年!份,
?
—
4.4.3 ! V:IS的第二位字码】(即VIN的—第十一位)应代表】装配:厂
4】.4.?4 ?如果:车辆制造厂》生产年?产量大于或》等于1000辆的】完整:车辆和/或》非完整车辆VIS】的第:三~八位字码—。(即V?IN:的第十二~十七【位)用来表》示生产顺《。序号
4!。.4.5《 如果车辆制【造厂生?产年产量小于10】00:辆的完整车》辆和/或非》完整车?辆则VI《。S的第三、四—、,五位字?码,(即VIN的第十二!~十四位)应与【第一部分的三位【字码一同表示一【个车辆制造厂VI】S的第六《、七、八位字码(即!VIN的第十—五~:十七位)用来表【示生产顺《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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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字《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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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辆识别代号中仅应】使用下列阿拉伯数】字和大写的罗—马字母
!1 2 3【。 4 5 6! :7 8 9 】。 0
】A B 》 C D》 E F 【 ,G :。 H J 【K L —M : N P》 , R S T】 U 《 V W — X ? Y Z
!
:(字母I、O及Q】不能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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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分隔符
】
】分隔符的选》用由车?辆制造?厂自行决定例如【。☆、★分隔符—不得使用车辆识别】代,。号的任何字》码及可能《与,之混淆的字码不得使!用重新标示》或,变更标识符》及可能与《之混淆的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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