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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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150?89、GB —。1673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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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车辆识别代》号, ,。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V【IN
【
为】。了识:别某一?辆车由车辆制造厂为!该车辆指定的一组】字码
!
3:.2 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 —world ma】nufa《ctur《er ident】ifier;—WMI
【
,
《 车辆识—别代号?(VI?。N)的第一部分【用以:标,识,车辆的?制造厂当此代—号被:指定给某个车辆【制造厂?时就能作为该厂的】识别标?志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在与车辆识别!代号的其余部—分一:起使用时足以保证】30年之内在世界】范围内制造的—所有车辆的车辆识】别代号?具有唯一《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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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车辆》说明部分 veh】icl?e descr【ipt?。or s《ection—;,VDS
—
— 车辆识别【代号(VIN)【的第二部分用以说明!车辆的一般特征信息!。
《
?。。。
3.4《 车辆指示部【分, vehicle !indica—tor sect】ion;VIS【
》
【车辆:识别代号(VIN)!的最后部分》车辆制造厂为区别】不同车辆而指定【的一组代码这组【代码连同VDS部】分一起足以保证每个!车辆制造厂在30年!之内生产的每个【车辆的车辆识别代号!具有唯一性
【
,
?。
3.《。5 完整车辆 c!omplete【d vehic【le
!
, : 已具有设—计功:能,。无需:再进行制造作业的】车辆
【
:
3.6 非【完,整车辆 《inc?omplet—e :vehicle
!
,
,
:
》 至少由《车架、?动,力系:统、:传动系统《、,行驶系统《、转向系统》和制动系统组成的】车辆但仍需要进行制!造作业才能成为【完整车辆
】
,
3.7 【 车辆制造厂 ma!nufac》turer
—
【 颁》。发,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或产》品一致性证明并【承担车辆产品责任和!VIN?的唯:一,性责任且与装配【厂所在位置》无关的厂《商或公?司
【
3.8 非】完整车辆《制造厂 incom!plete ve】hicle —m,anuf《a,ctur《er
【
? 将》部,件装配起来制造成】为非完?整车辆?的车辆制造》厂这些部《件没有一件能单【独构成一《辆非:完整车辆
!
3.9 最!后阶段制造厂— fin《al-s《tage ma【n,ufac《。ture《r
:
《
《 在非完整车辆!上进行制《造作业使之成—为完整车辆或在【。完整车?辆上继续进行—制造作业的车辆制造!厂
!3.1?0, , 中间阶段制造【厂 in《termediat!e manuf【ac:t,urer
【
!在两阶段《或多阶段制造的车辆!上进行制《造作业?的车辆?制造:厂它既不《是非:完整车辆制造厂【也不是?最后阶?段,制,造厂
【
3.11 !年份 year
】
【 制造车【辆的历法《年份或车《辆制造厂决定的车】型年:份
!3.12 —车型年份《 mo?del ye—ar
?
:
— 由车辆制造】厂为:某个单独车》型指定的年》份只要实际生产周期!不超过24个月可以!和历法年份不一致若!实际:生产周期《不跨年车型年份【应与历法年份一致;!若实际?生产:周期跨年车型—年份应包含且仅包含!。。。其指定年《。。份代码对《应的历法年份的【1月1?。日
:。
3】.13 装配厂】。 asse》。。。mbly 》p,lant
—
— 车辆制【。造厂标示VIN的生!产厂或生《产线
?
—
3.1《4 分隔》。符 :divide—r
《
?
—用以分隔车辆识别】代,号的各个部分—或用以?规定车辆《识,别代号的《界线(开始和终【止)的符号、字码】。或实际界《线
?
:
3.15】 :重,。新标示或变更标识】符 mo《dif?ic:ati?。on ide—n,t,ifier
】
》 , 用以甄别【车,辆识别代《号发生重新标示【或变更的标识符
!
,
3.16! 检验《位 :check —digi《t
:。
,
】 单独的一位数字!或字母X用以检验车!辆识别?代号写的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