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 术:语和定义
》。
《
《 GB/—T 1508—9、GB 1—673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
3?.,1 车《辆识别?代号 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V?IN
《
:
?
为了【识别某一《。辆车:由车辆制《造厂为该车辆指【定的一组字码
】
,
3.【2 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 wo【rld? ,manufactu!rer i》。dent《ifi?e,r;WMI
】
》 车辆识别代!号(VIN)的第一!部分用以标识车辆】的制造厂《当此代号被指定给】某个车辆制》造厂时就能作为该厂!的识别标《志,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在与车辆《识别代?号的其余部分一起使!用时足以《保证:。30:年之内在世》界范:围内制造《的所有车辆的—车辆识别代号—。具有唯一性》
》
?3.3 车辆【。说明部分 》vehicle 】。。desc《ri:ptor 》。sec?。tion;VDS】
?
:
:
? 车辆《识别:代号(VIN)的第!二部:分用以说明》车辆的?一般特征信息
!
:
3.4 】车辆指示部分 ve!hicl《e indicat!or ?section;】VI:S
! 《车辆识别代号(【VIN)的最后部】分车辆制造厂为区别!不同:车辆而指定的一组】代码这组《代码连同VDS部】分一起足以保证【每个车辆制造厂在3!0,年之内生产的每【个车:辆的车辆识别—代号具有唯一性
!
,
?
:3.5 完—整车辆? comp》l,et:ed veh—icle
》
—
: ,。 :已,具,。。有设计?功能无需再》进行制?造作业?的,车辆
—
3.6 】 ,非完整车《辆 inc》om:pl:。e,te vehicl!e
:
》。
: 至少由车架!、动力系《统、传?动系统、行》驶系:统、转?向系统和制动—系统组成的》车辆但?仍需要进行制造【作业才能《成为完整车辆
【
3.!7 车辆制—造,厂 m?anu?facture【。r,
! 颁发》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或产【品一致性证明—并承担?车辆产?品责任和VI—。N,的唯一性责任且与】装配厂所在位—。置无关的厂商或公司!。
—。。
,
3.8 非完整!车辆制造《。厂 in《comp《。lete ve【hic?le man—ufacture】r
】
》将部件装《配起来制造》成为非完整车辆的车!辆制:造厂这些《。部件没有一件—能单独构成一辆非】完整车辆
】。。
3》.,9 最后阶段制造!厂 final【-stage— manufact!urer
》
》
: ? 在非完整车—。辆上进行制造作【业使之成为完整车辆!。或在完整车辆上继续!进行制造作业的【车辆制造厂
】。
3—.10 中间【阶,段制造厂 》int?e,r,mediat—e manu—factu》rer
《
,
:
在!两阶段?或多阶段《制造的?车辆上进行》制造:作,业的车?。辆制:造厂它既不》是非:完整车辆制造厂也】不是最后阶》段制:造厂
?
《
,
3.11 年!份 year
!
【 制?造车:辆的历?法年份或车辆—制造厂决定》的车型年份
—
》
3?.12 车型年】。份 model 】ye:ar
?。
?
《 由车辆【制造厂为《某个单独《车型指定的年份【只要实际生产周【期不超过2》4个月可以》和历法年份不—一致若?实际生产《周期不跨年》车型年份应与历法年!份一:致;:若实际?生产周期跨》年,车型年份《应包含且仅》包,含,其指定年份代码【对应的历法年份的1!月1日
》
—3.13 装配厂! a:s,sembly— plant
!
《
《 车辆制造厂标示】VIN的生产厂或生!产线
—
3.1【4 分《隔符:。 divide【r
—
【用以:分,。隔车辆识别》。代号的各个部—分或用以规定车【辆识别?。代号的界线(开始和!终止)的《符,号、字?。码或实际界》线
!3,.15 重新【标示或?变更标识《符 modific!ati?。o,。n i?denti》fier
》。
! 用?以甄别车辆识别代】号发生重《新标示?或变更的《标识符
【
3》。.16 检验位】 chec》k d?igi?t
! 单》独的一位数字或字母!X用以检验车—辆识别代号》写的准确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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