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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 《。 抗灾害能力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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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1 — 既有结构》的抗灾害能力宜从结!构体系和《构件布置、连—接和构造、承载【。力、防灾减》灾和防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G.5!。。.2 对可确定作!。用的地震、台—风、雨?。雪和水灾等》。自然灾?害宜通过结构安全】性校核评《定其抗灾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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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3 !对发:生,在结构局《。部的爆炸、撞击、】火灾:等偶然作用宜通过评!价其减小偶》然作用及作用效应】的措施、结构不发】生与起因不》相称的破坏和减【小偶然作《用影响?范,围措施等评定其【。抗灾: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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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小偶然作用及作用效!应的:措施包括防爆与【泄爆措施《、防撞击和》抗撞击措施》、可燃物质的—控制与消防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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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小偶然作用影响范围!的措施包括结构【变形缝设《置和防止发生次生灾!害,的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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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4 ?对结构不可抗御的灾!害应评价其》预警:措,施,和疏散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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