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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