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 安—。全性评定
】
G.2【.1 《。既有结构的安全性】评定应包《括结构?体系和构件布置【、,连,接和构造、承—载力等三个评定项】目
》
G.2.2【 :既有结?构的结构体系和【构,件布置应以现行结构!设计标?准的要求为依—据进行评定》
—G.2.3 既】。有结构的连》。接和与安全》性相关的构》造,应以现行《结构设计《标准的要《求为依据进》行,评定
?。
:
,。
,
G.2.4 对!结构:体系和构件》布置、连接和构造的!评定结果满》足第G.2.—2和G.2.3条要!求的结构其承载力】可根据结构的—不同情况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评定
】
》 ?1 ?基于:结,构良好状态的—评定方法;
!
: ? 2 基于分项】系,数或安全系数的评定!方法;
【
,
? 3 基于可靠!指标调整抗力—分项系数的评定方法!;
?
《。 4 基于!荷,载检验的评定方【法;
?。
】 5 其》他适用的评定方法】
,
G—.2.5 当结构!处于:良好使用状》态时宜采用基于结构!良,好状:态的评定方法此时对!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结构可评定其】承载力符合要—求
:
【 :1 结构未出现】明显的影响结构【正常:使用的变形、裂【缝、:位移、振动等适用性!问题:;
《
2】 在评估》使,用年限内结》构上的作用和环境不!。会发生显著的变【化
《
G《.2:.6: :当采取基于分项【系,数,或,安全系数的方—法评定时对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结构可评定其承载力!符,合,要求
?
】。 ,1 :。 构件?。的承载力应按现行】结构设计标准提【供的结构计算模【型确定且应对模型】中指标或参数—进行符合《。实际情况的调—整
!。 —1)构件材料强度】的取值宜《以实测数《。据为依据按》现行结构检》测标准规定的—方法确定;
—。。
》 , ? : 2)计算模【型的:几何:参数可按构》件的实际尺寸确定】;
】 【3,)在计?算分析?构件承载力》时应考虑《不可恢复性损伤的】不利影响;》
【 , 4)经!过验证后在计算【模型中可增补对【构件:承载:力有利因素的—实际作用
!
2 】作用和作《用效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确定《并可:。进行:下列参数或》分析方法《的调整
》
】 : 1)永久作【用,应,以现:场实测数据为依据按!现行工程结构荷【载,。标准规定的》。方法确定;
—。
】 2)部分!可,变作用可根据评估】使用年限《。情况采用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荷载《调,整系:数,;
:
】 ? , 3)在计算作用效!。应时:应考虑轴线偏—差、尺寸《偏差和?安装偏差等的不利】影响;
》
》 ? 4》)应按可能》出现的最不利作用】组合:确定作用《效应
! 3 》 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到的构件承载】力不小于《作,用效应或《安全系数不小—于有关结构设计【标准的要求
!
:G.2.7 当可!确定一批构件的实际!。承载力及其变—异系数时可采用基】于可靠指标调整【抗力分项系数的评定!方法此时对》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一批构?件可评定《其承载?力符合要求
—
:
:
1 作!用效应的计算—应符合第《G.2.6》条的规定《;,
【 : 2 根》据结构构件承载【力的实际变异—情况调整《抗力分项系数—;
】 3 —按上述原则计—算得到的承载力不】小于作用效》。应
G】.2.8 —对具备相《应条件的结构或【结构构件可采—用基于荷载检验【的评定方法此时对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结构或《结构构件可》评,定,其承载力符合—要求
—
,
, 1 【检验:荷载:的形式应《与,结构:承受的主要作—用的情况《基本一致检验荷载不!应,使结构?或构:件出现不可逆的【变形或?损伤;
【
》 2 荷载检验】及相应的计》算分析?结果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G.!2.9 对承【载力评定为不符合】要求的结构》或结构构《件应:提出采取加固措【施的建?议必要时也》。可提出对其限制【使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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