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三《章 配?。套建设 — 第五条 【为提高城《区土地利用率和【。商,业、服务业、公用】、市政设施配套水平!。以及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居住区及其他成片开!发用地均实行配套】建设 《 : , 第六条 凡—。进行商品房性质【的居住开发需—。按照要求配建不低于!住,宅总建?筑面积?1,0%的?保障性住房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本项【目,用地范?围,内配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异地建设!建设方须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缴纳建设!费用由土地》、规划部门在年度住!宅建设?项目中予以安—排落:实 》 , 第七条 居住小】区建设需配建一定】数量:。商业建筑的应控制商!业建筑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总占地—面积的10% 【 第—。八条 居住小区【配建的商业建—。筑原则?上主要控制城市干】道和主要景观界【面要与住宅分离不】得,采取住宅底商形式】建设确需《要,建设的?主干道独立》商业每户《面宽不低《于,6米设置配建—商业楼其建》筑风格、色彩与【住宅建?筑协调? —第九条 凡新—建,、改建的公》建、住?宅,等建设项目都需要配!建一定数量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库《)  】  : 1:、公:共建筑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应就—近设置并宜采用【地下:或多层车《库对规划《区内不?。。同地块的《公建:项目停车场(库【)配建标准按—表3-1执行 】 ? ,。公共建?筑配建公共停车【。场(库)标准   ! 表3-1 ! 】    《2、为尽量》减少地面停车造成的!纷扰原则《上各种新开发用【地的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50%【且以不影《响正:常通:行和:消,。防通道不挤占绿【地为前提其》余部分应采用地下】停车或其他方式满】足停车?要求 — , , ,   ?3、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应当按照就近设置】方便管理安全—便捷不?干扰道路通》行的原则进》行,规划:。布置宜采用与地下】空间:开发、人防工—程相结合的》。方式统筹考虑— : ?     4、居住!小区停车场(库)的!建设根据每》个建设?项目区位、规—模和:建设内?容等不同《情况按照《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提!出的要求执行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原则上居】住区机动车停—车位按?照1:辆/户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1.5辆/户!配,置特殊?情况下机动车不得小!于0.6辆/户【。。非,机动:车1辆/《户   !  :5、宾馆、饭店【、机关、厂矿—、学校?等单位内部或专业】停,车,场(库)的配建【标准按表3-2执行! ? 单位》内部:或专业停车场(库)!。的配建标准》    《表3-2 ! , , 第十条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标【准,配置非独立用的公共!。服,务设施可与》它建筑?合并建设《。   】  1、社》区、:物,。业服务用房配置按表!。3-3执行》 : 《社区、物业服—。务用房?配置标准    】   表《3-3 】 : 》 ,。 ,  2、室》外活动场地》配置按?。表3-4执行 ! , 居住小区室外】活,动场地配置标准  !  :   表3-—4 ! 《    《3、居?住小区其它配建项】目内容见《下表3-《5 居住!小,区其它配建项—目      【表3-5 ! ?   —  4?、在道?路两侧、公》共,场所等人流集中的地!。方须:设置公共《厕所和垃圾收集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