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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配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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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为提】高城区土《地利用率和商—业、:。。服务:业、:公用、市政设施配】套水平?。以及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居住《区,及其他成《片开发用地》均实行配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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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凡进行?商,品房性质的居住开】发需按照要》求配:建不低于住》宅总:建筑面积1》0%的?保,障性住房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本—项目用?地范围内配》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异地建设建设!方,须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缴》纳建设费用由—。土地、规划部门在】年,度住宅建设项目中予!以,安排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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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居住小区建设—需配建一定数量商】业建筑的应控—。制商业建筑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总占地面《积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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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居住小区【配建的商业建筑【原则:上主要控制城—市干道和主要景观】界,面要与住宅》分,离不得采取》住宅:底商形式建设确需】要建设的主干道独立!。商业每?。户面宽不低于—6米设置配建商业】楼其建筑《风格、色彩与住【宅建筑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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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凡新建、改【建的公建、住宅【等建设项目》。。都需:要配建一定数量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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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建筑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应就】近设:。置并宜采《用地下或多层车库】对规划区内不同地块!的公建项目停车【场(库)配》建标准按表》3-1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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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配【建公共停《车场(库)标—准 表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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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为尽量减少地面停】车造成?的,纷扰原则上》各种新开发用地的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50%且以不影!响正常通行》和消防通道不—挤占绿地为》前提其余部分应采】用地下停车或其【他方式满《足停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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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应,当按:照就近设置方便【。。管理安全便》捷不干扰《道路通行的原则进】。行规划布置宜采用】与地下空间开—发、:人防工程相结合的方!式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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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居《住小区停车场—(库)的建设—根,据每个建设项目【区位、规模和建设】内容等不《。同情况按照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提出—的要求执行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原则上居!住区机动车停车【位按照1辆/户【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1.5辆》/户配置特》殊,情况下?机动车不得小于0】.6辆/户非机动】车1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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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宾馆、饭店、机关、!厂矿、?学校等单位内—部或专业停车—。场(库)的配建标】准按表3-2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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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或【专业停车场(库)】的配建?标准 《 :。。表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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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标准?配置非独立用的公】共服:。。务设施可与》。它,建筑合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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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社区:。、物业服务用房配】。置按表3-3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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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物—业服务用房配置【标准 【 表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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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室外活动场】地配:置按表3-4执行】
—居,住小区?室外活动场地配置标!。准 — 表?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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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居住小区其它【配建:项,目内:容见下表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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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小—区其它配建项—目 ? 表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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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在道】路两侧、《公共场所等人流【集,。中的地方须设—置公共?厕所和垃《圾收: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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