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配套【建设 】第五条 为提高【城区土地利用率和】商业、服务业、公用!、市政设施配套【水,平以及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居住区及其他成片开!发用地均实》行配套建设 ! 第?六条 凡进行商【品,房性质的《居住开发需》按照要求配建不低】于住宅总建筑面积】10%的保障性【住房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本项目用地范】围内配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异地建设建设!。方须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缴纳建设费》用由:土地、规划》部门在年度》住宅建设项目中予以!安排:落实 【。。 第七条《 居住小区建设【需配建一定数量商】业,建筑的?应控制商业建筑【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总占地面》积的1?0% 《 第》八条 居《住小区?配建:的商业?建筑原则上主要【控制城市干》道和主要景观界【。面要与住宅分离不得!采取住宅底》商,形式建设《确需要建设的主干道!独立商业每户—。面宽不低于6—米设置配建商业【楼其:建筑:风格:、色彩与住宅建【筑协调 】 第九条 凡新【建、改?。建的:公,建、住宅等建—。。设项目都需要—配建一定数量—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库) 】 :。 :     1、【公共建?筑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应【。就近设置并》宜采:用地:下或多层车库对规】划区内不《同地块?。的,公建:。项目:停车场(库)配【建标准按表3—-1执行 》 公共建筑!配建:公共停车场》(库)?标,准    表3-1! 】     2!、为尽量减》少地面停车造成的纷!扰原则上各种—新开发用地的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5】0%且以不影—响正常通行》和消防通道》不挤占绿地为前提】其余部分应采—。用地下停车或其【他方:。式满足停车要求 】 ?     3【、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应当按?照就近设置方—便管:理安全便捷》不,干扰道路通行—。的原则进行规划布置!宜采:用与地下空间开发、!人防工程《相结合的方式统【筹,考虑 —     4【、居住?小,区停车场(》库)的建设》根据每个《建设项目区》位、规模和建设【内,容等不同情》况按照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提出的要】求执行?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原则上居《住,区机动车停车—位按照1辆/户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1!.5辆/户配置特殊!情况下机动》车不得小于0.6】辆/户非机动—车,1辆/户 【 ,    》 5、宾馆》、饭店?、机关、厂矿、学校!等单:位内:部或专业停车—场(库)的》配建标?准按表3-》2,执,行 【单位内部或专—业停车?场(库)的》配建标准《    表3—-2 】 ? ?第,十条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标准配】置非独立用的—。公共服务设施可与】它建筑?合并建设 】。   《  :1、社?区、物业《服务:用房配置按表3【-3执行 》 社区、物!业服务用房配置标准!     》 , 表3?-3 —  !   ?。2、:室外活动《场地配置按表3-】4执行 《。 : 居住小—区室外活动场地【配置标准《    《   表3》-4 》 】。  :   ?3、居住小区其它】配建项?目,内容:见下表?3-5?。 》 居住小区其—它配建项目》。      表【3-5? 《 —。   《  4、在道—路两侧、公共场所】等人流集《中的地方须》设置公?共厕所和垃圾收集设!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