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规【划用地及开发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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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为更【好地集约、》节,约用地建设》。用地:实行分类开发强【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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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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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层为—低层住宅;4-【6层为多《层住宅;7-9层为!中高层住宅;10】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
开发【强度和?绿地率指标控—。制表
《
】
注(《1)多层和》。高层混搭即以—多,层为主配建中高【层,和高层住宅且中高层!和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3!0%:;旧城改造配建【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2)绿地率控制【标准旧城改》造区内的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小于3!0%
》
2】、行政办公和—。其它:各类用地
!
开:。发强度和《绿地率指标控—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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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中高层商业建—筑如旅馆和酒店容积!率可提高到4—.0:建筑密度控》制为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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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采用:。树木分隔的林荫【停车:场可按50%—。计入绿地面》积建筑物屋顶(【不应:计入)地下建、【构筑物顶部覆—土满足相关》规定可计入绿地【面积
《
— 3、市政设施以!及其它配套设施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控—制开发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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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表中建筑密度!、容积率为上限【适用于单一类型的建!设用地?对,混合类型的建设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将—建设用地按使用【性质分?类按不?。同类型分《别执行;对难以【分类执行的》建设用地和综合建筑!物用地应按不用性质!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和不?同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换,算建筑容量》综合控制指标—
—第四条 居住建筑实!行,开,发规模控制满一万】平方米必须做修建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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