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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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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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结构《可靠度与结构的使用!年限长短有关本标】准所指?的结构的可靠度或】失效:概率对新建》结构是指《。设计使用年限的结】构可靠度或失效概】率当结?构的使用年限—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后结构的失效概!率可能较《设计预期值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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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在建:筑结构必须》满足的五项功能中】第1、4、5三【项是对结构安全【性的:。要求:第2项是对结构【适,用,性的要求第3项是】对结构耐《久性:的要求三者可概括】。为对结?构可靠性的要—求
! 所谓足够的耐久!性能:系指结构在》规,定的工作环境—中在预定时期内其材!料性:能的劣化不致导致结!构出现不可接—受的:失效概率从工程【概念上讲足》够的耐久性能就【是指:在正常维护条—件下结构能够正常使!用到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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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事件发生时要【防止结?构出现连续倒塌保】持结构必需的整体稳!固性关?于,结构整体稳固性【的具体要求详—见本标准附录—B
】 由于连续倒塌!的风险对大多—数建筑物《而言是低的因而【可以根?据,结构的重要性采【取不同的《对策:以防止出《现结构的连续倒塌对!。重要的结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出现结构的连续【倒塌;?对一:般的结?构,宜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出现【。结,构的连续倒塌;【对于次要的结构可】不考虑结构的连【。续倒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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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3.1.4 】 规定了为》。满足对结构的—基本要求使结构【避免或减少》可能:的,损,坏宜采取的》若干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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