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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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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基本要求—
3!.1.1 结构】可靠度与结构的使用!年限长短有关—本标准?所指的结构的可靠】度或失效概率对【新建结构是指设计】使用年限的结构可靠!度或失效概》率当结构的使用年限!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后【结构的失效概率可能!较设计预《期值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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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在建筑结《构必须满足的五项】功能中第1、4、5!三项是对结构安【全,。性的要?。。。求第:2项:是,对结构适用性—的要求第《3项是对结构耐【久,性的要求《三者可概括为对【结构可靠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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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足够的耐久【。性能:系指结构在规定的】工作环境中在—预定时期内其材【料性:能的:劣,化不致导《致结:构出现不可接受的失!效概率从工程概【念上讲足够的耐【久,性能就是指在正【常维护条件下结构能!够正:常使:用到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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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然事件发【生时要防《止结构?出现连续倒塌保【持结构必需的整体稳!固性关于结构整体】稳固性的具体要求详!见,本标准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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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连续倒塌的风!险对大多数建筑【物而:言是低的因而—可以根据结构的重】要性:采取不同的对—策以防?止出现结构的连续】倒塌对重要的结【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出现结构的连续!倒塌;对一般的【结构宜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出现结构!的连续倒塌;对【于次要的结构可不】考虑结构《的连续?倒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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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3.1.4 】 规定了为》满足对结构的基本】要求使结构避免【或减少?可能:。的损坏宜《采取的若干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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