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 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
—
【
A?.,。1 一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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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 本附《录,适用:于按有关标准或【行业规则建》。。造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
!A.:1.2? 在下列情况【下宜进行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
《
1【 结构的使用时】间超:过规定的年限;
!
,
《 , 2 》。结构的用途》或,。使用要?求发生改变;
【
,
— ,。 3 ?。 结构?的使用环境恶化;】
》
4 【 出:现构件损伤、材料性!。能劣化或其他不【利状态;
—
?。
《 5 对既—有结构的可》。靠性有怀疑或有【异议
】A.:1.3 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可分!为承载?能力评定、》适,用,性评定?、耐久性评定和抵抗!偶然作用能力评【。定
A】.1.4 》 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应采》取以现行《结,构标准的基本规定为!基准对?建筑结构能》力的状况或发—展,趋势予?以评价的《方式
】A.1.5 【既有结构宜》采取保全结构延【长结构使《用年限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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