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A: 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
【
A.1】 一般规定
【
【A.1.1》 , 本附录适用于【。按,有关标准《或行业规则建造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
》。
A—.1.2 在【下列情况下宜进行】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
】 1 结构【的使用时间超过规】定的年?限;
! 2 结【构,的用途或使用—要求发生改变—;
! 3 结构的使!用环境恶《化;
! : ,4 :。 出现构件损伤【、材料性能劣化【或,其他不利状态;
!
《 : 5 》对既有结构的—可,靠性有怀疑或—有异议
【
,
A.1.》3 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可分为承载能力】评定、适用》性评定、《耐久性评定和抵抗】偶然作用能》力评定
【
A.1.4 !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应采取以现行结构!标准的基本规定为基!准对建?筑结构?能力的状况或发展】趋势予以评价—。的,方式
?
A—.1.5《 既有结》构宜采?取保全结构延—长结构使用年限的】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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